春秋左氏傳

左傳·隱公

(傳)惠公元妃孟子。孟子卒,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宋武公生仲子。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,曰為魯夫人,故仲子歸于我。生桓公而惠公薨,是以隱公立而奉之。

隱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一·二)三月,公及邾儀父盟于蔑。

(經一·三)夏,五月,鄭伯克段于鄢。

(經一·四)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赗。

(經一·五)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。

(經一·六)冬,十有二月,祭伯來。

(經一·七)公子益師卒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王周正月,不書即位,攝也。

(傳一·二)三月,公及邾儀父盟于蔑,邾子克也。未王命,故不書爵。曰「儀父」,貴之也。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,故為蔑之盟。

(傳一·三)夏,四月,費伯帥師城郎。不書,非公命也。

(傳一·四)初,鄭武公娶于申,曰武姜,生莊公及共叔段。莊公寤生,驚姜氏,故名曰寤生,遂惡之。愛共叔段,欲立之。亟請於武公,公弗許。及莊公即位,為之請制。公曰:「制,巖邑也,虢叔死焉。佗邑唯命。」請京,使居之,謂之京城大叔。祭仲曰:「都,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,不過參國之一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將不堪。」公曰:「姜氏欲之,焉辟害?」對曰:「姜氏何厭之有?不如早為之所,無使滋蔓!蔓,難圖也。蔓草猶不可除,況君之寵弟乎?」公曰:「多行不義,必自斃,子姑待之。」

(傳一·四)既而大叔命西鄙、北鄙貳於己。公子呂曰:「國不堪貳,君將若之何?欲與大叔,臣請事之;若弗與,則請除之,無生民心。」公曰:「無庸,將自及。」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,至于廩延。子封曰:「可矣。厚將得眾。」公曰:「不義,不昵。厚將崩。」大叔完聚,繕甲兵,具卒乘,將襲鄭,夫人將啟之。公聞其期,曰:「可矣。」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。京叛大叔段。段入于鄢。公伐諸鄢。五月辛丑,大叔出奔共。書曰:「鄭伯克段于鄢。」段不弟,故不言弟;如二君,故曰克;稱鄭伯,譏失教也:謂之鄭志。不言出奔,難之也。

(傳一·四)遂置姜氏于城潁,而誓之曰:「不及黃泉,無相見也!」既而悔之。潁考叔為潁穀封人,聞之,有獻於公。公賜之食。食舍肉。公問之。對曰:「小人有母,皆嘗小人之食矣;未嘗君之羹,請以遺之。」公曰:「爾有母遺,繄我獨無!」潁考叔曰:「敢問何謂也?」公語之故,且告之悔。對曰:「君何患焉?若闕地及泉,隧而相見,其誰曰不然?」公從之。公入而賦:「大隧之中,其樂也融融。」姜出而賦:「大隧之外,其樂也泄泄。」遂為母子如初。君子曰:「潁考叔,純孝也,愛其母,施及莊公。《詩》曰:『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』,其是之謂乎!」

(傳一·五)秋,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赗。緩,且子氏未薨,故名。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;諸侯五月,同盟至;大夫三月,同位至;士踰月,外姻至。贈死不及尸,吊生不及哀,豫兇事,非禮也。

(傳一·六)八月,紀人伐夷。夷不告,故不書。

(傳一·七)有蜚。不為災,亦不書。

(傳一·八)惠公之季年,敗宋師于黃。公立而求成焉。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,始通也。

(傳一·九)冬,十月庚申,改葬惠公。公弗臨,故不書。惠公之薨也,有宋師,太子少,葬故有闕,是以改葬。

(傳一·十)衛侯來會葬,不見公,亦不書。

(傳一·十一)鄭共叔之亂,公孫滑出奔衛。衛人為之伐鄭,取廩延。鄭人以王師、虢師伐衛南鄙。請師於邾,邾子使私於公子豫。豫請往,公弗許,遂行,及邾人、鄭人盟于翼。不書,非公命也。

(傳一·十二)新作南門,不書,亦非公命也。

(傳一·十三)十二月,祭伯來,非王命也。

(傳一·十四)眾父卒,公不與小斂,故不書日。

 

隱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公會戎于潛。

(經二·二)夏,五月,莒人入向。

(經二·三)無駭帥師入極。

(經二·四)秋,八月庚辰,公及戎盟于唐。

(經二·五)九月,紀裂繻來逆女。

(經二·六)冬,十月,伯姬歸于紀。

(經二·七)紀子帛、莒子盟于密。

(經二·八)十有二月,乙卯,夫人子氏薨。

(經二·九)鄭人伐衛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公會戎于潛,修惠公之好也。戎請盟,公辭。

(傳二·二)莒子娶于向,向姜不安莒而歸。夏,莒人入向,以姜氏還。

(傳二·三)司空無駭入極,費庈父勝之。

(傳二·四)戎請盟。秋,盟于唐,復修戎好也。

(傳二·五)九月,紀裂繻來逆女,卿為君逆也。

(傳二·六)冬,紀子帛、莒子盟于密,魯故也。

(傳二·七)鄭人伐衛,討公孫滑之亂也。

隱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王二月己巳,日有食之。

(經三·二)三月,庚戌,天王崩。

(經三·三)夏,四月辛卯,君氏卒。

(經三·四)秋,武氏子來求賻。

(經三·五)八月庚辰,宋公和卒。

(經三·六)冬,十有二月,齊侯、鄭伯盟于石門。

(經三·七)癸未,葬宋穆公。
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王三月壬戌,平王崩。赴以庚戌,故書之。

(傳三·二)夏,君氏卒--聲子也。不赴於諸侯,不反哭于寢,不祔于姑,故不曰「薨」。不稱夫人,故不言葬,不書姓。為公故,曰「君氏」。

(傳三·三)鄭武公、莊公為平王卿士。王貳于虢。鄭伯怨王。王曰:「無之。」故周、鄭交質。王子狐為質於鄭,鄭公子忽為質於周。王崩,周人將畀虢公政。四月,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、鄭交惡。君子曰:「信不由中,質無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禮,雖無有質,誰能間之?茍有明信,澗、溪、沼、沚之毛,蘋、蘩、蕰、藻之菜,筐、筥、锜、釜之器,潢、污、行、潦之水,可薦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,行之以禮,又焉用質?風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蘋》,雅有《行葦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」

(傳三·四)武氏子來求賻,王未葬也。

(傳三·五)宋穆公疾,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,曰:「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若以大夫之靈,得保首領以沒;先君若問與夷,其將何辭以對?請子奉之,以主社稷。寡人雖死,亦無悔焉。」對曰:「群臣愿奉馮也。」公曰:「不可。先君以寡人為賢,使主社稷。若棄德不讓,是廢先君之舉也,豈曰能賢?光昭先君之令德,可不務乎?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!」使公子馮出居於鄭。八月,庚辰,宋穆公卒,殤公即位。君子曰:「宋宣公可謂知人矣。立穆公,其子饗之,命以義夫!商頌曰:『殷受命咸宜,百祿是荷』,其是之謂乎!」

(傳三·六)冬,齊、鄭盟于石門,尋盧之盟也。庚戌,鄭伯之車僨于濟。

(傳三·七)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,曰莊姜,美而無子,衛人所為賦《碩人》也。又娶于陳,曰厲媯,生孝伯,早死。其娣戴媯,生桓公,莊姜以為己子。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寵而好兵,公弗禁。莊姜惡之。石碏諫曰:「臣聞愛子,教之以義方,弗納於邪。驕、奢、淫、泆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來,寵祿過也。將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猶未也,階之為禍。夫寵而不驕,驕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鮮矣。且夫賤妨貴,少陵長,遠間親,新間舊,小加大,淫破義,所謂六逆也;君義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愛,弟敬,所謂六順也。去順效逆,所以速禍也。君人者,將禍是務去,而速之,無乃不可乎?」弗聽。其子厚與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
隱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王二月,莒人伐杞,取牟、婁。

(經四·二)戊申,衛州吁弒其君完。

(經四·三)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
(經四·四)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。

(經四·五)秋,翚帥師會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。

(經四·六)九月,衛人殺州吁于濮。

(經四·七)冬,十有二月,衛人立晉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衛州吁弒桓公而立。

(傳四·二)公與宋公為會,將尋宿之盟。未及期,衛人來告亂。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
(傳四·三)宋殤公之即位也,公子馮出奔鄭。鄭人欲納之。及衛州吁立,將修先君之怨於鄭,而求寵於諸侯,以和其民。使告於宋曰:「君若伐鄭,以除君害,君為主,敝邑以賦與陳、蔡從,則衛國之愿也。」宋人許之。於是陳、蔡方睦於衛,故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,圍其東門,五日而還。公問於眾仲曰:「衛州吁其成乎?」對曰:「臣聞以德和民,不聞以亂。以亂,猶治絲而棼之也。夫州吁,阻兵而安忍。阻兵,無眾;安忍,無親。眾叛、親離,難以濟矣。夫兵,猶火也;弗戢,將自焚也。夫州吁弒其君,而虐用其民,於是乎不務令德,而欲以亂成,必不免矣。」

(傳四·四)秋,諸侯復伐鄭。宋公使來乞師,公辭之。羽父請以師會之,公弗許。固請而行。故書曰「翚帥師」,疾之也。諸侯之師敗鄭徒兵,取其禾而還。

(傳四·五)州吁未能和其民,厚問定君於石子。石子曰:「王覲為可。」曰:「何以得覲?」曰:「陳桓公方有寵於王。陳、衛方睦,若朝陳使請,必可得也。」厚從州吁如陳。。石碏使告于陳曰:「衛國褊小,老夫耄矣,無能為也。此二人者,實弒寡君,敢即圖之。」陳人執之,而請蒞于衛。九月,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于濮。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于陳。君子曰:「石碏,純臣也。惡州吁而厚與焉。『大義滅親』,其是之謂乎!」

(傳四·六)衛人逆公子晉于邢。冬,十二月,宣公即位。書曰「衛人立晉」,眾也。

隱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,公矢魚于棠。

(經五·二)夏,四月,葬衛桓公。

(經五·三)秋,衛師入郕。

(經五·四)九月,考仲子之宮。初獻六羽。

(經五·五)邾人、鄭人伐宋。(經五·六)螟。

(經五·七)冬,十有二月辛巳,公子彄卒。

(經五·八)宋人伐鄭,圍長葛。

隱公(傳五·一)五年,春,公將如棠觀魚者。臧僖伯諫曰:「凡物不足以講大事,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舉焉。君,將納民於軌、物者也。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,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不軌不物,謂之亂政。亂政亟行,所以敗也。故春搜、夏苗、秋獼、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。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。昭文章,明貴賤,辨等列,順少長,習威儀也。鳥獸之肉不登於俎,皮革、齒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於器,則公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、川澤之實,器用之資,阜隸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」公曰:「吾將略地焉。」遂往,陳魚而觀之,僖伯稱疾不從。書曰「公矢魚于棠」,非禮也,且言遠地也。

(傳五·二)曲沃莊伯以鄭人、邢人伐翼,王使尹氏、武氏助之。翼侯奔隨。

(傳五·三)夏,葬衛桓公。衛亂,是以緩。

(傳五·四)四月,鄭人侵衛牧,以報東門之役,衛人以燕師伐鄭,鄭祭足、原繁、泄駕以三軍軍其前,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。燕人畏鄭三軍,而不虞制人。六月,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于北制。君子曰:「不備不虞,不可以師。」

(傳五·五)曲沃叛王。秋,王命虢公伐曲沃,而立哀侯于翼。

(傳五·六)衛之亂也,郕人侵衛,故衛師入郕。

(傳五·七)九月,考仲子之宮將萬焉。公問羽數於眾仲。對曰:「天子用八,諸侯用六,大夫四,士二。夫舞,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,故自八以下。」公從之。於是初獻六羽,始用六佾也。

(傳五·八)宋人取邾田。邾人告於鄭曰:「請君釋憾於宋,敝邑為道。」鄭人以王師會之,伐宋,入其郛,以報東門之役。宋人使來告命。公聞其入郛也,將救之,問於使者曰:「師何及?」對曰:「未及國。」公怒,乃止。辭使者曰:「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,今問諸使者,曰:『師未及國』,非寡人之所敢知也。」

(傳五·九)冬,十二月辛巳,臧僖伯卒。公曰:「叔父有憾於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」葬之加一等。

(傳五·十)宋人伐鄭,圍長葛,以報入郛之役也。

隱公(經六·一)六年

春,鄭人來渝平。

(經六·二)夏,五月辛酉,公會齊侯盟于艾。

(經六·三)秋,七月。(經六·四)冬,宋人取長葛。

隱公(傳六·一)六年,春,鄭人來渝平,更成也。

(傳六·二)翼九宗五正、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,納諸鄂,晉人謂之鄂侯。

(傳六·三)夏,盟于艾,始平于齊也。

(傳六·四)五月庚申,鄭伯侵陳,大獲。往歲,鄭伯請成于陳,陳侯不許。五父諫曰:「親仁善鄰,國之寶也。君其許鄭!」陳侯曰:「宋、衛實難,鄭何能為?」遂不許。君子曰:「善不可失,惡不可長,其陳桓公之謂乎!長惡不悛,從自及也。雖欲救之,其將能乎?商書曰:『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?』周任有言曰:『為國家者,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,芟夷蘊崇之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,則善者信矣。』」

(傳六·五)秋,宋人取長葛。

(傳六·六)冬,京師來告饑,公為之請糴於宋、衛、齊、鄭,禮也。

(傳六·七)鄭伯如周,始朝桓王也。王不禮焉。周桓公言於王曰:「我周之東遷,晉、鄭焉依。善鄭以勸來者,猶懼不蔇,況不禮焉?鄭不來矣。」

隱公(經七·一)七年

春,王三月,叔姬歸于紀。

(經七·二)滕侯卒。

(經七·三)夏,城中丘。

(經七·四)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
(經七·五)秋,公伐邾。

(經七·六)冬,天王使凡伯來聘。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。

隱公(傳七·一)七年,春,滕侯卒。不書名,未同盟也。凡諸侯同盟,於是稱名,故薨則赴以名,告終、嗣也,以繼好息民,謂之禮經。

(傳七·二)夏,城中丘。書不時也。

(傳七·三)齊侯使夷仲年來聘,結艾之盟也。

(傳七·四)秋,宋及鄭平。七月庚申,盟于宿。公伐邾,為宋討也。

(傳七·五)初,戎朝于周,發幣于公卿,凡伯弗賓。冬,王使凡伯來聘。還,戎伐之于楚丘以歸。

(傳七·六)陳及鄭平。十二月,陳五父如鄭蒞盟。壬申,及鄭伯盟,歃如忘。泄伯曰:「五父必不免,不賴盟矣。」鄭良佐如陳蒞盟,辛巳,及陳侯盟,亦知陳之將亂也。

(傳七·七)鄭公子忽在王所,故陳侯請妻之,鄭伯許之,乃成婚。

隱公(經八·一)八年

春,宋公、衛侯遇于垂。

(經八·二)三月,鄭伯使宛來歸祊。庚寅,我入祊。

(經八·三)夏,六月己亥,蔡侯考父卒。(經八·四)辛亥,宿男卒。

(經八·五)秋,七月庚午,宋公、齊侯、衛侯盟于瓦屋。

(經八·六)八月,葬蔡宣公。

(經八·七)九月辛卯,公及莒人盟于浮來。(經八·八)螟。

(經八·九)冬,十有二月,無駭卒。

隱公(傳八·一)八年,春,齊侯將平宋、衛,有會期。宋公以幣請於衛,請先相見。衛侯許之,故遇于犬丘。

(傳八·二)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,以泰山之祊易許田。三月,鄭伯使宛來歸祊,不祀泰山也。

(傳八·三)夏,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。

(傳八·四)四月甲辰,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。辛亥,以媯氏歸。甲寅,入于鄭。陳鍼子送女,先配而後祖。鍼子曰:「是不為夫婦,誣其祖矣。非禮也,何以能育?」

(傳八·五)齊人卒平宋、衛于鄭。秋,會于溫,盟于瓦屋,以釋東門之役,禮也。

(傳八·六)八月丙戌,鄭伯以齊人朝王,禮也。

(傳八·七)公及莒人盟于浮來,以成紀好也。

(傳八·八)冬,齊侯使來告成三國。公使眾仲對曰:「君釋三國之圖,以鳩其民,君之惠也。寡君聞命矣,敢不承受君之明德。」

(傳八·九)無駭卒,羽父請謚與族。公問族於眾仲。眾仲對曰:「天子建德,因生以賜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。諸侯以字為謚,因以為族。官有世功,則有官族。邑亦如之。」公命以字為展氏。

隱公(經九·一)九年

春,天子使南季來聘。

(經九·二)三月癸酉,大雨,震電。庚辰,大雨雪。(經九·三)挾卒。

(經九·四)夏,城郎。

(經九·五)秋,七月。

(經九·六)冬,公會齊侯于防。

隱公(傳九·一)九年,春,王三月癸酉,大雨霖以震,書始也;辰,大雨雪,亦如之。書時失也。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,平地尺為大雪。

(傳九·二)夏,城郎。書不時也。

(傳九·三)宋公不王,鄭伯為王左卿士,以王命討之。伐宋。宋以入郛之役怨公,不告命。公怒,絕宋使。

(傳九·四)秋,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。

(傳九·五)冬,公會齊侯于防,謀伐宋也。

(傳九·六)北戎侵鄭。鄭伯禦之,患戎師,曰:「彼徒我車,懼其侵軼我也。」公子突曰:「使勇而無剛者,嘗寇而速去之。君為三覆以待之。戎輕而不整,貪而無親;勝不相讓,敗不相救。先者見獲,必務進;進而遇覆,必速奔。後者不救,則無繼矣。乃可以逞。」從之。戎人之前遇覆者奔,祝聃逐之,衷戎師,前後擊之,盡殪。戎師大奔。十一月,甲寅,鄭人大敗戎師。

隱公(經十·一)十年

春,王二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中丘。

(經十·二)夏,翚帥師會齊人、鄭人伐宋。

(經十·三)六月壬戌,公敗宋師于菅。辛未,取郜。辛巳,取防。

(經十·四)秋,宋人、衛人入鄭。宋人、蔡人、衛人伐戴。鄭伯伐取之。

(經十·五)冬,十月壬午,齊人、鄭人入郕。

隱公(傳十·一)十年,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中丘。癸醜,盟于鄧,為師期。

(傳十·二)夏,五月,羽父先會齊侯、鄭伯伐宋。

(傳十·三)六月戊申,公會齊侯、鄭伯于老桃。壬戌,公敗宋師于菅。庚午,鄭師入郜;辛未,歸于我。庚辰,鄭師入防;辛巳,歸于我。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,以王命討不庭,不貪其土,以勞王爵,正之體也。

(傳十·四)蔡人、衛人、郕人不會王命。秋,七月,庚寅,鄭師入郊,猶在郊。宋人、衛人入鄭,蔡人從之伐戴。八月壬戌,鄭伯圍戴。癸亥,克之,取三師焉。宋、衛既入鄭,而以伐戴召蔡人,蔡人怒,故不和而敗。

(傳十·五)九月戊寅,鄭伯入宋。

(傳十·六)冬,齊人、鄭人入郕,討違王命也。

隱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
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。

(經十一·二)夏,公會鄭伯于時來。

(經十一·三)秋,七月壬午,公及齊侯、鄭伯入許。

(經十一·四)冬,十有一月壬辰,公薨。

隱公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,爭長。薛侯曰:「我先封。」滕侯曰:「我,周之卜正也;薛,庶姓也,我不可以後之。」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:「君為滕君辱在寡人,周諺有之曰:『山有木,工則度之;賓有禮,主則擇之。』周之宗盟,異姓為後。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與諸任齒。君若辱貺寡人,則愿以滕君為請。」薛侯許之,乃長滕侯。

(傳十一·二)夏,公會鄭伯于郲,謀伐許也。鄭伯將伐許。五月,甲辰,授兵於大宮。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。及大逵,弗及,子都怒。

隱公(傳十一·三)秋,七月,公會齊侯、鄭伯伐許。庚辰,傅于許。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顛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「君登矣!」鄭師畢登。壬午,遂入許。許莊公奔衛。齊侯以許讓公。公曰:「君謂許不共,故從君討之。許既伏其罪矣,雖君有命,寡人弗敢與聞。」乃與鄭人。

(傳十一·三)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,曰:「天禍許國,鬼神實不逞于許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,其敢以許自為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協,而使糊其口於四方,其況能久有許乎?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,吾將使獲也佐吾子。若寡人得沒于地,天其以禮悔禍于許,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,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,如舊婚媾,其能降以相從也。無滋他族實偪處此,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。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,而況能禋祀許乎?寡人之使吾子處此,不唯許國之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」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,曰:「凡而器用財賄,無寘於許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於此,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孫日失其序。夫許,大岳之胤也。天而既厭周德矣,吾其能與許爭乎?」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。禮,經國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後嗣者也。許無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處之,量力而行之,相時而動,無累後人,可謂知禮矣。

隱公(傳十一·四)鄭伯使卒出豭,行出犬、雞,以詛射潁考叔者。君子謂鄭莊公「失政刑矣。政以治民,刑以正邪。既無德政,又無威刑,是以及邪。邪而詛之,將何益矣!」

隱公(傳十一·五)王取鄔、劉、蔿、邘之田于鄭,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:溫、原、絺、樊、隰郕、欑茅、向、盟、州、陘、隤、懷。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--恕而行之,德之則也,禮之經也。己弗能有,而以與人,人之不至,不亦宜乎?

隱公(傳十一·六)鄭、息有違言。息侯伐鄭,鄭伯與戰于竟,息師大敗而還。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--不度德,不量力,不親親,不徵辭,不察有罪。犯五不韙,而以伐人,其喪師也,不亦宜乎?

隱公(傳十一·七)冬,十月,鄭伯以虢師伐宋。壬戌,大敗宋師,以報其入鄭也。宋不告命,故不書。凡諸侯有命,告則書,不然則否。師出臧否,亦如之。雖及滅國,滅不告敗,勝不告克,不書于策。

隱公(傳十一·八)羽父請殺桓公,將以求大宰。公曰:「為其少故也,吾將授之矣。使營菟裘,吾將老焉。」羽父懼,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。公之為公子也,與鄭人戰于狐壤,止焉。鄭人囚諸尹氏。賂尹氏,而禱於其主鍾巫。遂與尹氏歸,而立其主。十一月,公祭鍾巫,齊于社圃,館于寪氏。壬辰,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,立桓公,而討寪氏,有死者。不書葬,不成喪也。

左傳·桓公

桓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

(經一·二)三月,公會鄭伯于垂,鄭伯以璧假許田。

(經一·三)夏,四月丁未。公及鄭伯盟于越。

(經一·四)秋,大水。(經一·五)冬,十月。

桓公(傳一·一)元年,春,公即位,修好于鄭。鄭人請復祀周公,卒易祊田。公許之。三月,鄭伯以璧假許田,為周公祊故也。

桓公(傳一·二)夏,四月丁未,公及鄭伯盟于越,結祊成也。盟曰:「渝盟,無享國!」

(傳一·三)秋,大水。凡平原出水為大水。

(傳一·四)冬,鄭伯拜盟。

(傳一·五)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,目逆而送之,曰:「美而艷。」

桓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王正月戊申,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。

(經二·二)滕子來朝。

(經二·三)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于稷,以成宋亂。

(經二·四)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。

(經二·五)秋,七月,杞侯來朝。

(經二·六)蔡侯、鄭伯會于鄧。

(經二·七)九月,入杞。

(經二·八)公及戎盟于唐。

(經二·九)冬,公至自唐。

桓公(傳二·一)二年,春,宋督攻孔氏,殺孔父而取其妻。公怒,督懼,遂弒殤公。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,而後動於惡,故先書弒其君。會于稷,以成宋亂,為賂故,立華氏也。宋殤公立,十年十一戰,民不堪命。孔父嘉為司馬,督為大宰,故因民之不堪命,先宣言曰:「司馬則然。」已殺孔父而弒殤公,召莊公于鄭而立之,以親鄭。以郜大鼎賂公,齊、陳、鄭皆有賂,故遂相宋公。

(傳二·二)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,非禮也。臧哀伯諫曰:「君人者,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--是以清廟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鑿,昭其儉也。袞、冕、黻、珽,帶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纮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、率、鞞、鞛,鞶、厲、游、纓,昭其數也。火、龍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钖、鸞、和、鈴,昭其聲也。三辰旗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儉而有度,登降有數,文物以紀之,聲明以發之,以臨照百官。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。今滅德立違,而寘其賂器於太廟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誅焉?國家之敗由官邪也,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。郜鼎在廟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遷九鼎于雒邑,義士猶或非之,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,其若之何?」公不聽。周內史聞之曰:「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!君違,不忘諫之以德。」

(傳二·三)秋,七月,杞侯來朝,不敬。杞侯歸,乃謀伐之。

(傳二·四)蔡侯、鄭伯會于鄧,始懼楚也。

(傳二·五)九月,入杞,討不敬也。

(傳二·六)公及戎盟于唐,修舊好也。

(傳二·七)冬,公至自唐,告于廟也。凡公行,告于宗廟;反行,飲至、舍爵、策勛焉,禮也。特相會,往來稱地,讓事也。自參以上,則往稱地,來稱會,成事也。

(傳二·八)初,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師服曰:「異哉,君之名子也!夫名以制義,義以出禮,禮以體政,政以正民,是以政成而民聽。易則生亂。嘉耦日妃,怨耦曰仇,古之命也。今君命太子曰仇,弟曰成師,始兆亂矣。兄其替乎!」

(傳二·八)惠之二十四年,晉始亂,故封桓叔于曲沃。靖侯之孫欒賓傅之。師服曰:「吾聞國家之立也,本大而末小,是以能固。故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,大夫有貳宗,士有隸子弟,庶人、工商,各有分親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,而下無覬覦。今晉,甸侯也,而建國,本既弱矣,其能久乎?」惠之三十年,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,不克。晉人立孝侯。惠之四十五年,曲沃莊伯伐翼,弒孝侯。翼人立其弟鄂侯。鄂侯生哀侯。哀侯侵陘庭之田。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。

桓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正月,公會齊侯于嬴。

(經三·二)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。

(經三·三)六月,公會杞侯于郕。

(經三·四)秋,七月壬辰朔,日有食之,既。

(經三·五)公子翬如齊逆女。

(經三·六)九月,齊侯送姜氏于讙。

(經三·七)公會齊侯于讙。

(經三·八)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
(經三·九)冬,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
(經三·十)有年。

桓公(傳三·一)三年,春,曲沃武公伐翼,次于陘庭。韓萬御戎;梁弘為右。逐翼侯于汾隰,驂絓而止,夜獲之,及欒共叔。

(傳三·二)會于嬴,成婚于齊也。

(傳三·三)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,不盟也。

(傳三·四)公會杞侯于郕,杞求成也。

(傳三·五)秋,公子翬如齊逆女,修先君之好,故曰「公子」。

(傳三·六)齊侯送姜氏于讙,非禮也。凡公女嫁于敵國:姊妹,則上卿送之,以禮於先君;公子,則下卿送之。於大國,雖公子,亦上卿送之。於天子,則諸卿皆行,公不自送。於小國,則上大夫送之。

(傳三·七)冬,齊仲年來聘,致夫人也。

(傳三·八)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,故逐之,出居于魏。

桓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

(經四·二)夏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書時,禮也。

(傳四·二)夏,周宰渠伯糾來聘。父在,故名。

(傳四·三)秋,秦師侵芮,敗焉,小之也。

(傳四·四)冬,王師、秦師圍魏,執芮伯以歸。

桓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,正月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

(經五·二)夏,齊侯、鄭伯如紀。

(經五·三)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。

(經五·四)葬陳桓公。

(經五·五)城祝丘。

(經五·六)秋,蔡人、衛人、陳人從王伐鄭。

(經五·七)大雩。

(經五·八)螽。

(經五·九)冬,州公如曹。

(傳五·一)五年

春,正月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再赴也。於是陳亂,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。公疾病而亂作,國人分散,故再赴。

(傳五·二)夏,齊侯、鄭伯朝于紀,欲以襲之。紀人知之。

(傳五·三)王奪鄭伯政,鄭伯不朝。秋,王以諸侯伐鄭,鄭伯禦之。王為中軍;虢公林父將右軍,蔡人、衛人屬焉;周公黑肩將左軍,陳人屬焉。鄭子元請為左拒,以當蔡人、衛人;為右拒,以當陳人,曰:「陳亂,民莫有鬭心。若先犯之,必奔。王卒顧之,必亂。蔡、衛不枝,固將先奔。既而萃於王卒,可以集事。」從之。曼伯為右拒,祭仲足為左拒,原繁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,為魚麗之陳。先偏後伍,伍承彌縫。戰于繻葛。命二拒曰:「旝動而鼓!」蔡、衛、陳皆奔,王卒亂,鄭師合以攻之,王卒大敗。祝聃射王中肩,王亦能軍。祝聃請從之。公曰:「君子不欲多上人,況敢陵天子乎?茍自救也,社稷無隕,多矣。」夜,鄭伯使祭足勞王,且問左右。

(傳五·四)仍叔之子,弱也。

(傳五·五)秋,大雩。書不時也。凡祀,啟蟄而郊,龍見而雩,始殺而嘗,閉蟄而烝。過則書。

(傳五·六)冬,淳于公如曹。度其國危,遂不復。

桓公(經六·一)六年

春,正月,寔來。

(經六·二)夏,四月,公會紀侯于成。

(經六·三)秋,八月壬午,大閱。

(經六·四)蔡人殺陳佗。

(經六·五)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

(經六·六)冬,紀侯來朝。

桓公(傳六·一)六年,春,自曹來朝。書曰「寔來」,不復其國也。

(傳六·二)楚武王侵隨,使薳章求成焉,軍於瑕以待之。隨人使少師董成。斗伯比言于楚子曰:「吾不得志於漢東也,我則使然。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,以武臨之,彼則懼而協以謀我,故難間也。漢東之國,隨為大。隨張,必棄小國。小國離,楚之利也。少師侈,請羸師以張之。」熊率且比曰:「季梁在,何益?」斗伯比曰:「以為後圖,少師得其君。」王毀軍而納少師。

(傳六·二)少師歸,請追楚師。隨侯將許之。季梁止之,曰:「天方授楚,楚之羸,其誘我也。君何急焉?臣聞小之能敵大也,小道大淫。所謂道,忠於民而信於神也。上思利民,忠也;祝史正辭,信也。今民餒而君逞欲,祝史矯舉以祭,臣不知其可也。」公曰:「吾牲牷肥腯,粢盛豐備,何則不信?」對曰:「夫民,神之主也,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。故奉牲以告曰『博碩肥腯』,謂民力之普存也,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,謂其不疾瘯蠡也,謂其備腯咸有也;奉盛以告曰:『潔粢豐盛』,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;奉酒醴以告曰『嘉栗旨酒』,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。所謂馨香,無讒慝也。故務其三時,修其五教,親其九族,以致其禋祀,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,故動則有成。今民各有心,而鬼神乏主;君雖獨豐,其何福之有?君姑修政,而親兄弟之國,庶免於難。」隨侯懼而修政,楚不敢伐。

(傳六·三)夏,會于成,紀來諮謀齊難也。

桓公(傳六·四)北戎伐齊,齊侯使乞師于鄭。鄭太子忽帥師救齊。六月,大敗戎師,獲其二帥大良、少良,甲首三百,以獻於齊。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,齊人饋之餼,使魯為其班。後鄭。鄭忽以其有功也,怒,故有郎之師。公之未婚於齊也,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。太子忽辭。人問其故。太子曰:「人各有耦,齊大,非吾耦也。《詩》云:『自求多福。』在我而已,大國何為?」君子曰:「善自為謀。」及其敗戎師也,齊侯又請妻之。固辭。人問其故。太子曰:「無事於齊,吾猶不敢。今以君命奔齊之急,而受室以歸,是以師婚也。民其謂我何?」遂辭諸鄭伯。

(傳六·五)秋,大閱,簡車馬也。

(傳六·六)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以太子生之禮舉之,接以太牢,卜士負之,士妻食之,公與文姜、宗婦命之。公問名於申繻。對曰:「名有五: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以名生為信,以德命為義,以類命為象,取於物為假,取於父為類。不以國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隱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幣。周人以諱事神,名,終將諱之。故以國則廢名,以官則廢職,以山川則廢主,以畜牲則廢祀,以器幣則廢禮。晉以僖侯廢司徒,宋以武公廢司空,先君獻、武廢二山,是以大物不可以命。」公曰:「是其生也,與吾同物,命之曰同。」

(傳六·七)冬,紀侯來朝,請王命以求成于齊。公告不能。

桓公(經七·一)七年

春,二月己亥,焚咸丘。

(經七·二)夏,穀伯綏來朝。鄧侯吾離來朝。

桓公(傳七·一)七年,春,穀伯、鄧侯來朝。名,賤之也。

(傳七·二)夏,盟、向求成于鄭,既而背之。

(傳七·三)秋,鄭人、齊人、衛人伐盟、向。王遷盟、向之民于郟。

(傳七·四)冬,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。

桓公(經八·一)八年

春,正月己卯,烝。

(經八·二)天王使家父來聘。

(經八·三)夏,五月丁丑,烝。

(經八·四)秋,伐邾。(經八·五)冬,十月,雨雪。

(經八·六)祭公來,遂逆王后于紀。
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滅翼。

(傳八·二)隨少師有寵。楚斗伯比曰:「可矣。讎有釁,不可失也。」夏,楚子合諸侯于沈鹿。黃、隨不會。使薳章讓黃。楚子伐隨。軍于漢、淮之間。季梁請下之,「弗許而後戰,所以怒我而怠寇也。」少師謂隨侯曰:「必速戰。不然,將失楚師。」隨侯禦之。望楚師。季梁曰:「楚人上左,君必左,無與王遇。且攻其右。右無良焉,必敗。偏敗,眾乃攜矣。」少師曰:「不當王,非敵也。」弗從。戰于速杞。隨師敗績。隨侯逸。斗丹獲其戎車與其戎右少師。秋,隨及楚平,楚子將不許。斗伯比曰:「天去其疾矣,隨未可克也。」乃盟而還。

(傳八·三)冬,王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于晉。

(傳八·四)祭公來,遂逆王后于紀,禮也。

桓公(經九·一)九年

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。

(經九·二)夏,四月。(經九·三)秋,七月。

(經九·四)冬,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。
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。凡諸侯之女行,唯王后書。

(傳九·二)巴子使韓服告于楚,請與鄧為好。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鄧,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,殺道朔及巴行人。楚子使薳章讓於鄧。鄧人弗受。夏,楚使斗廉帥師及巴師圍鄾。鄧養甥、聃甥帥師救鄾。三逐巴師,不克。斗廉衡陳其師於巴師之中,以戰,而北。鄧人逐之,背巴師;而夾攻之。鄧師大敗。鄾人宵潰。

(傳九·三)秋,虢仲、芮伯、梁伯、荀侯、賈伯伐曲沃。

(傳九·四)冬,曹太子來朝。賓之以上卿,禮也。享曹太子。初獻,樂奏而嘆。施父曰:「曹太子其有憂乎!非嘆所也。」

桓公(經十·一)十年

春,王正月庚申,曹伯終生卒。

(經十·二)夏,五月,葬曹桓公。

(經十·三)秋,公會衛侯于桃丘,弗遇。

(經十·四)冬,十有二月丙午,齊侯、衛侯、鄭伯來戰于郎。
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曹桓公卒。

(傳十·二)虢仲譖其大夫詹父於王。詹父有辭,以王師伐虢。夏,虢公出奔虞。

(傳十·三)秋,秦人納芮伯萬于芮。

(傳十·四)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。弗獻。既而悔之,曰:「周諺有之:『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』吾焉用此,其以賈害也?」乃獻之。又求其寶劍。叔曰:「是無厭也。無厭,將及我。」遂伐虞公。故虞公出奔共池。

(傳十·五)冬,齊、衛、鄭來戰于郎,我有辭也。初,北戎病齊,諸侯救之,鄭公子忽有功焉。齊人餼諸侯,使魯次之。魯以周班後鄭。鄭人怒,請師於齊。齊人以衛師助之,故不稱侵伐。先書齊、衛,王爵也。

桓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
春,正月,齊人、衛人、鄭人盟于惡曹。

(經十一·二)夏,五月癸未,鄭伯寤生卒。

(經十一·三)秋,七月,葬鄭莊公。

(經十一·四)九月,宋人執鄭祭仲。突歸于鄭。鄭忽出奔衛。

(經十一·五)柔會宋公、陳侯、蔡叔盟于折。

(經十一·六)公會宋公于夫鐘。

(經十一·七)冬,十有二月,公會宋公于闞。

桓公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齊、衛、鄭、宋盟于惡曹。

(傳十一·二)楚屈瑕將盟貳、軫。鄖人軍於蒲騷,將與隨、絞、州、蓼伐楚師。莫敖患之。斗廉曰:「鄖人軍其郊,必不誡。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於郊郢,以禦四邑,我以銳師宵加於鄖。鄖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鬭志。若敗鄖師,四邑必離。」莫敖曰:「盍請濟師於王?」對曰:「師克在和,不在眾。商、周之不敵,君之所聞也。成軍以出,又何濟焉?」莫敖曰:「卜之?」對曰:「卜以決疑。不疑,何卜?」遂敗鄖師於蒲騷,卒盟而還。

(傳十一·三)鄭昭公之敗北戎也,齊人將妻之。昭公辭。祭仲曰:「必取之。君多內寵,子無大援,將不立。三公子皆君也。」弗從。夏,鄭莊公卒。初,祭封人仲足有寵於莊公,莊公使為卿。為公娶鄧曼,生昭公。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於鄭莊公,曰雍姞,生厲公。雍氏宗,有寵於宋莊公,故誘祭仲而執之,曰:「不立突,將死。」亦執厲公而求賂焉。祭仲與宋人盟,以厲公歸而立之。秋,九月丁亥,昭公奔衛。己亥,厲公立。

桓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
春,正月。

(經十二·二)夏,六月壬寅,公會杞侯、莒子盟于曲池。

(經十二·三)秋,七月丁亥,公會宋公、燕人盟于穀丘。

(經十二·四)八月壬辰,陳侯躍卒。

(經十二·五)公會宋公于虛。

(經十二·六)冬,十有一月,公會宋公于龜。

(經十二·七)丙戌,公會鄭伯,盟于武父。

(經十二·八)丙戌,衛侯晉卒。

(經十二·九)十有二月,及鄭師伐宋。丁未,戰于宋。
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夏,盟于曲池,平杞、莒也。

(傳十二·二)公欲平宋、鄭。秋,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。宋成未可知也,故又會于虛;冬,又會于龜。宋公辭平,故與鄭伯盟于武父,遂帥師而伐宋,戰焉,宋無信也。君子曰:「茍信不繼,盟無益也。《詩》云:『君子屢盟,亂是用長』,無信也。」

(傳十二·三)楚伐絞,軍其南門。莫敖屈瑕曰:「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請無捍采樵者以誘之。」從之,絞人獲三十人。明日,絞人爭出,驅楚役徒於山中。楚人坐其北門,而覆諸山下。大敗之。為城下之盟而還。

(傳十二·四)伐絞之役,楚師分涉於彭。羅人欲伐之。使伯嘉諜之。三巡數之。

桓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
春,二月,公會紀侯、鄭伯。己巳,及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燕人戰。齊師、宋師、衛師、燕師敗績。

(經十三·二)三月,葬衛宣公。

(經十三·三)夏,大水。(經十三·四)秋,七月。(經十三·五)冬,十月。
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楚屈瑕伐羅,斗伯比送之。還,謂其御曰:「莫敖必敗,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」遂見楚子,曰:「必濟師!」楚子辭焉。入告夫人鄧曼。鄧曼曰:「大夫其非眾之謂,其謂君撫小民以信,訓諸司以德,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君若不鎮撫,其不設備乎!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,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,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。不然,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?」楚子使賴人追之,不及。莫敖使徇于師曰:「諫者有刑!」及鄢,亂次以濟,遂無次。且不設備。及羅,羅與盧戎兩軍之,大敗之。莫敖縊于荒穀。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。楚子曰:「孤之罪也。」皆免之。

(傳十三·二)宋多責賂於鄭。鄭不堪命,故以紀、魯及齊與宋、衛、燕戰。不書所戰,後也。(傳十三·三)鄭人來請修好。

桓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
春,正月,公會鄭伯于曹。(經十四·二)無冰。

(經十四·三)夏五,鄭伯使其弟語來盟。

(經十四·四)秋,八月壬申,御廩災。

(經十四·五)乙亥,嘗。

(經十四·六)冬,十有二月丁巳,齊侯祿父卒。

(經十四·七)宋人以齊人、蔡人、衛人、陳人伐鄭。
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會于曹。曹人致餼,禮也。

(傳十四·二)夏,鄭子人來尋盟,且修曹之會。

(傳十四·三)秋,八月壬申,御廩災。乙亥嘗,書不害也。

(傳十四·四)冬,宋人以諸侯伐鄭,報宋之戰也。焚渠門,入,及大逵。伐東郊,取牛首。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。

桓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
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。

(經十五·二)三月乙未,天王崩。

(經十五·三)夏,四月己巳,葬齊僖公。

(經十五·四)五月,鄭伯突出奔蔡。

(經十五·五)鄭世子忽復歸于鄭。

桓公(經十五·六)許叔入于許。

(經十五·七)公會齊侯于艾。

(經十五·八)邾人、牟人、葛人來朝。

(經十五·九)秋,九月,鄭伯突入于櫟。

(經十五·十)冬,十有一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于栘,伐鄭。
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,非禮也。諸侯不貢車服,天子不私求財。

(傳十五·二)祭仲專,鄭伯患之,使其婿雍糾殺之。將享諸郊。雍姬知之,謂其母曰:「父與夫孰親?」其母曰:「人盡夫也,父一而已,胡可比也?」遂告祭仲曰:「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,吾惑之,以告。」祭仲殺雍糾,尸諸周氏之汪。公載以出,曰:「謀及婦人,宜其死也。」夏,厲公出奔蔡。

(傳十五·三)六月乙亥,昭公入。

(傳十五·四)許叔入于許。

(傳十五·五)公會齊侯于艾,謀定許也。

(傳十五·六)秋,鄭伯因櫟人殺檀伯,而遂居櫟。

(傳十五·七)冬,會于栘,謀伐鄭,將納厲公也。弗克而還。

桓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
春,正月,公會宋公、蔡侯、衛侯于曹。

(經十六·二)夏,四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、蔡侯伐鄭。

(經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。

(經十六·四)冬,城向。

(經十六·五)十有一月,衛侯朔出奔齊。

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正月,會于曹,謀伐鄭也。

(傳十六·二)夏,伐鄭。

(傳十六·三)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,以飲至之禮也。

(傳十六·四)冬,城向,書時也。

(傳十六·五)初,衛宣公烝於夷姜,生急子,屬諸右公子。為之娶於齊,而美,公取之。生壽及朔。屬壽於左公子。夷姜縊。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。公使諸齊。使盜待諸莘,將殺之。壽子告之,使行。不可,曰:「棄父之命,惡用子矣?有無父之國則可也。」及行,飲以酒。壽子載其旌以先,盜殺之。急子至,曰:「我之求也,此何罪?請殺我乎!」又殺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。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齊。

桓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
春,正月丙辰,公會齊侯、紀侯,盟于黃。

(經十七·二)二月丙午,公會邾儀父,盟于趡。

(經十七·三)夏,五月丙午,及齊師戰于奚。

(經十七·四)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
(經十七·五)秋,八月,蔡季自陳歸于蔡。

(經十七·六)癸巳,葬蔡桓侯。

(經十七·七)及宋人、衛人伐邾。

(經十七·八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盟于黃,平齊、紀,且謀衛故也。

(傳十七·二)及邾儀父盟于趡,尋蔑之盟也。

(傳十七·三)夏,及齊師戰于奚,疆事也。於是齊人侵魯疆,疆吏來告。公曰:「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,而備其不虞。姑盡所備焉。事至而戰,又何謁焉?」

(傳十七·四)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陳。

(傳十七·五)秋,蔡季自陳歸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
(傳十七·六)伐邾,宋志也。

(傳十七·七)冬,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書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底日,禮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
(傳十七·八)初,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,昭公惡之,固諫,不聽。昭公立,懼其殺己也,辛卯,弒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。公子達曰:「高伯其為戮乎!復惡已甚矣。」

桓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于濼。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。

(經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公薨于齊。

(經十八·三)丁酉,公之喪至自齊。

(經十八·四)秋,七月。

(經十八·五)冬,十有二月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公將有行,遂與姜氏如齊。申繻曰:「女有家,男有室,無相瀆也。謂之有禮。易此必敗。」公會齊侯于濼,遂及文姜如齊。齊侯通焉。公謫之。以告。

(傳十八·二)夏,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,公薨于車。

(傳十八·三)魯人告于齊曰:「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寧居,來修舊好。禮成而不反,無所歸咎,惡於諸侯。請以彭生除之。」齊人殺彭生。

(傳十八·四)秋,齊侯師于首止,子亹會之,高渠彌相。七月戊戌,齊人殺子亹,而轘高渠彌。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。是行也,祭仲知之,故稱疾不往。人曰:「祭仲以知免。」仲曰:「信也。」

(傳十八·五)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。辛伯告王,遂與王殺周公黑肩。王子克奔燕。初,子儀有寵於桓王,桓王屬諸周公。辛伯諫曰:「并後、匹嫡、兩政、耦國,亂之本也。」周公弗從,故及。

左傳·莊公

莊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一·二)三月,夫人孫于齊。

(經一·三)夏,單伯送王姬。

(經一·四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

(經一·五)冬,十月乙亥,陳侯林卒。

(經一·六)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。

(經一·七)王姬歸于齊。

(經一·八)齊師遷紀郱、鄑、郚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稱即位,文姜出故也。

(傳一·二)三月,夫人孫于齊,不稱姜氏,絕不為親,禮也。

(傳一·三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為外,禮也。

莊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王二月,葬陳莊公。

(經二·二)夏,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。

(經二·三)秋,七月,齊王姬卒。

(經二·四)冬,十有二月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

(經二·五)乙酉,宋公馮卒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書奸也。

莊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王正月,溺會齊師伐衛。

(經三·二)夏,四月,葬宋莊公。

(經三·三)五月,葬桓王。

(經三·四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。

(經三·五)冬,公次于滑。
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溺會齊師伐衛,疾之也。

(傳三·二)夏,五月,葬桓王,緩也。

(傳三·三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,紀於是乎始判。

(傳三·四)冬,公次于滑,將會鄭伯,謀紀故也。鄭伯辭以難。凡師,一宿為舍,再宿為信,過信為次。

莊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。

(經四·二)三月,紀伯姬卒。

(經四·三)夏,齊侯、陳侯、鄭伯遇于垂。

(經四·四)紀侯大去其國。

(經四·五)六月乙丑,齊侯葬紀伯姬。

(經四·六)秋,七月。(經四·七)冬,公及齊人狩于禚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王三月,楚武王荊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將齊,入告夫人鄧曼曰:「餘心蕩。」鄧曼嘆曰:「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大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無虧,王薨於行,國之福也。」王遂行,卒於樠木之下。令尹斗祁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,營軍臨隨,隨人懼,行成。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,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。濟漢而後發喪。

(傳四·二)紀侯不能下齊,以與紀季。夏,紀侯大去其國,違齊難也。

莊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師。

(經五·三)秋,郳犁來來朝。

(經五·四)冬,公會齊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伐衛。

(傳五·一)五年,秋,郳犁來來朝。名,未王命也。

(傳五·二)冬,伐衛,納惠公也。

莊公(經六·一)六年

春,王正月,王人子突救衛。

(經六·二)夏,六月,衛侯朔入于衛。

(經六·三)秋,公至自伐衛。

(經六·四)螟。

(經六·五)冬,齊人來歸衛俘。
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王人救衛。夏,衛侯入,放公子黔牟于周,放甯跪于秦,殺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,乃即位。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。夫能固位者,必度於本末,而後立衷焉。不知其本,不謀;知本之不枝,弗強。《詩》云:「本枝百世。」

(傳六·二)冬,齊人來歸衛寶,文姜請之也。

(傳六·三)楚文王伐申,過鄧。鄧祁侯曰:「吾甥也。」止而享之。騅甥、聃甥、養甥請殺楚子。鄧侯弗許。三甥曰:「亡鄧國者,必此人也。若不早圖,後君噬齊。其及圖之乎!圖之,此為時矣。」鄧侯曰:「人將不食吾餘。」對曰:「若不從三臣,抑社稷實不血食,而君焉取餘?」弗從。還年,楚子伐鄧。十六年,楚復伐鄧,滅之。

莊公(經七·一)七年

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
(經七·二)夏,四月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如雨。

(經七·三)秋,大水。(經七·四)無麥、苗。

(經七·五)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。
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文姜會齊侯于防,齊志也。

(傳七·二)夏,恒星不見,夜明也。星隕如雨,與雨偕也。

(傳七·三)秋,無麥、苗,不害嘉穀也。

莊公(經八·一)八年

春,王正月,師次于郎,以俟陳人、蔡人。(經八·二)甲午,治兵。

(經八·三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(經八·四)秋,師還。

(經八·五)冬,十有一月癸未,齊無知弒其君諸兒。
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治兵于廟,禮也。

(傳八·二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仲慶父請伐齊師。公曰:「不可。我實不德,齊師何罪?罪我之由。夏書曰:『皋陶邁種德,德,乃降。』姑務修德,以待時乎!」秋,師還。君子是以善魯莊公。

(傳八·三)齊侯使連稱、管至父戍葵丘,瓜時而往,曰:「及瓜而代。」期戍,公問不至。請代,弗許。故謀作亂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,生公孫無知,有寵於僖公,衣服禮秩如適。襄公絀之。二人因之以作亂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,無寵,使間公。曰:「捷,吾以汝為夫人。」

(傳八·三)冬,十二月,齊侯游于姑棼,遂田于貝丘。見大豕。從者曰:「公子彭生也。」公怒,曰:「彭生敢見!」射之。豕人立而啼。公懼,隊于車。傷足,喪屨。反,誅屨於徒人費。弗得,鞭之,見血。走出,遇賊于門。劫而束之。費曰:「我奚御哉?」袒而示之背。信之。費請先入。伏公而出,鬭,死于門中。石之紛如死于階下。遂入,殺孟陽于床。曰:「非君也,不類。」見公之足于戶下,遂弒之,而立無知。初,襄公立,無常。鮑叔牙曰:「君使民慢,亂將作矣。」奉公子小白出奔莒。亂作,管夷吾、召忽奉公子糾來奔。

(傳八·四)初,公孫無知虐于雍廩。

莊公(經九·一)九年

春,齊人殺無知。

(經九·二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。

(經九·三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齊小白入于齊。

(經九·四)秋,七月丁酉,葬齊襄公。

(經九·五)八月庚申,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

(經九·六)九月,齊人取子糾殺之。(經九·七)冬,浚洙。
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雍廩殺無知。

(傳九·二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,齊無君也。

(傳九·三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桓公自莒先入。

(傳九·四)秋,師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公喪戎路,傳乘而歸。秦子、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,是以皆止。

(傳九·五)鮑叔帥師來言曰:「子糾,親也,請君討之。管、召,讎也,請受而甘心焉。」乃殺子糾于生竇。召忽死之。管仲請囚,鮑叔受之,及堂阜而稅之。歸而以告曰:「管夷吾治於高傒,使相可也。」公從之。

莊公(經十·一)十年

春,王正月,公敗齊師于長勺。

(經十·二)二月,公侵宋。

(經十·三)三月,宋人遷宿。

(經十·四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敗宋師于乘丘。

(經十·五)秋,九月,荊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
(經十·六)冬,十月,齊師滅譚。譚子奔莒。
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齊師伐我。公將戰。曹劌請見。其鄉人曰:「肉食者謀之,又何間焉?」劌曰:「肉食者鄙,未能遠謀。」乃入見,問何以戰。公曰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對曰:「小惠未遍,民弗從也。」公曰:「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」對曰:「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」公曰:「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情。」對曰:「忠之屬也,可以一戰。戰,則請從。」公與之乘。戰于長勺。公將鼓之。劌曰:「未可。」齊人三鼓。劌曰:「可矣!」齊師敗績。公將馳之。劌曰:「未可。」下,視其轍,登軾而望之,曰:「可矣!」遂逐齊師。既克,公問其故。對曰:「夫戰,勇氣也。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夫大國,難測也,懼有伏焉。吾視其轍亂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」

(傳十·二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子偃曰:「宋師不整,可敗也。宋敗,齊必還。請擊之。」公弗許。自雩門竊出,蒙皋比而先犯之。公從之。大敗宋師于乘丘。齊師乃還。

(傳十·三)蔡哀侯娶于陳,息侯亦娶焉。息媯將歸,過蔡。蔡侯曰:「吾姨也。」止而見之,弗賓。息侯聞之,怒,使謂楚文王曰:「伐我,吾求救於蔡而伐之。」楚子從之。秋,九月,楚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
(傳十·四)齊侯之出也,過譚,譚不禮焉。及其入也,諸侯皆賀,譚又不至。冬,齊師滅譚,譚無禮也。譚子奔莒,同盟故也。

莊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十一·二)夏,五月戊寅,公敗宋師于鄑。

(經十一·三)秋,宋大水。

(經十一·四)冬,王姬歸于齊。
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夏,宋為乘丘之役故,侵我。公禦之。宋師未陳而薄之,敗諸鄑。凡師,敵未陳曰敗某師,皆陳曰戰,大崩曰敗績。得俊曰克,覆而敗之曰取某師,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。

(傳十一·二)秋,宋大水。公使吊焉,曰:「天作淫雨,害於粢盛,若之何不吊?」對曰:「孤實不敬,天降之災,又以為君憂,拜命之辱。」臧文仲曰:「宋其興乎!禹、湯罪己,其興也悖焉;桀、紂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且列國有兇,稱孤,禮也。言懼而名禮,其庶乎!」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。臧孫達曰:「是宜為君,有恤民之心。」

(傳十一·三)冬,齊侯來逆共姬。

(傳十一·四)乘丘之役,公以金仆姑射南宮長萬,公右歂孫生搏之。宋人請之。宋公靳之,曰:「始吾敬子;今子,魯囚也,吾弗敬子矣。」病之。

莊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
春,王三月,紀叔姬歸于酅。

(經十二·二)夏,四月。

(經十二·三)秋,八月甲午,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。

(經十二·四)冬,十月,宋萬出奔陳。
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秋,宋萬弒閔公于蒙澤。遇仇牧于門,批而殺之。遇大宰督于東宮之西,又殺之。立子游。群公子奔蕭,公子御說奔亳。南宮牛、猛獲帥師圍亳。

(傳十二·一)冬,十月,蕭叔大心及戴、武、宣、穆、莊之族,以曹師伐之。殺南宮牛于師,殺子游于宋,立桓公。猛獲奔衛。南宮萬奔陳,以乘車輦其母,一日而至。宋人請猛獲于衛。衛人欲勿與。石祁子曰:「不可,天下之惡一也,惡於宋而保於我,保之何補?得一夫而失一國,與惡而棄好,非謀也。」衛人歸之。亦請南宮萬于陳,以賂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,而以犀革裹之。比及宋,手足皆見。宋人皆醢之。

莊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
春,齊侯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、邾人會于北杏。

(經十三·二)夏,六月,齊人滅遂。

(經十三·三)秋,七月。(經十三·四)冬,公會齊侯盟于柯。
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會于北杏,以平宋亂。遂人不至。夏,齊人滅遂而戍之。

(傳十三·二)冬,盟于柯,始及齊平也。

(傳十三·三)宋人背北杏之會。

莊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
春,齊人、陳人、曹人伐宋。

(經十四·二)夏,單伯會伐宋。

(經十四·三)秋,七月,荊入蔡。

(經十四·四)冬,單伯會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于鄄。
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諸侯伐宋。齊請師于周。夏,單伯會之。取成于宋而還。

(傳十四·二)鄭厲公自櫟侵鄭,及大陵,獲傅瑕。傅瑕曰:「茍舍我,吾請納君。」與之盟而赦之。六月甲子,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,而納厲公。初,內蛇與外蛇鬭於鄭南門中,內蛇死。六年而厲公入。公聞之,問於申繻曰:「猶有妖乎?」對曰:「人之所忌,其氣焰以取之。妖由人興也。人無釁焉,妖不自作。人棄常,則妖興,故有妖。」

厲王入,遂殺傅瑕。使謂原繁曰:「傅瑕貳,周有常刑,既伏其罪矣。納我而無二心者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,吾愿與伯父圖之。且寡人出,伯父無里言。入,又不念寡人,寡人憾焉。」對曰:「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。社稷有主,而外其心,其何貳如之?茍主社稷,國內之民,其誰不為臣?臣無二心,天之制也。子儀在位,十四年矣;而謀召君者,庸非二乎?莊公之子猶有八人,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,君其若之何?臣聞命矣。」乃縊而死。

(傳十四·三)蔡哀侯為莘故,繩息媯以語楚子。楚子如息,以食入享,遂滅息。以息媯歸,生堵敖及成王焉。未言。楚子問之。對曰:「吾一婦人,而事二夫,縱弗能死,其又奚言?」楚子以蔡侯滅息,遂伐蔡。秋,七月,楚入蔡。君子曰:「商書所謂『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』者,其如蔡哀侯乎!」

(傳十四·四)冬,會于鄄,宋服故也。

莊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
春,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會于鄄。

(經十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。

(經十五·三)秋,宋人、齊人、邾人伐郳。

(經十五·四)鄭人侵宋。(經十五·五)冬,十月。
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復會焉,齊始霸也。

(傳十五·二)秋,諸侯為宋伐郳。鄭人間之而侵宋。

莊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十六·二)夏,宋人、齊人、衛人伐鄭。

(經十六·三)秋,荊伐鄭。

(經十六·四)冬,十有二月,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滑伯、滕子同盟于幽。

(經十六·五)邾子克卒。

莊公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夏,諸侯伐鄭,宋故也。

(傳十六·二)鄭伯自櫟入,緩告于楚。秋,楚伐鄭,及櫟,為不禮故也。

(傳十六·三)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,九月,殺公子閼,刖強鉏。公父定叔出奔衛。三年而復之,曰:「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。」使以十月入,曰:「良月也,就盈數焉。」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。

(傳十六·四)冬,同盟于幽,鄭成也。

(傳十六·五)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。

(傳十六·六)初,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蔿國請而免之。既而弗報,故子國作亂,謂晉人曰:「與我伐夷而取其地。」遂以晉師伐夷,殺夷詭諸。周公忌父出奔虢。惠王立而復之。

莊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
春,齊人執鄭詹。

(經十七·二)夏,齊人殲于遂。

(經十七·三)秋,鄭詹自齊逃來。

(經十七·四)冬,多麋。
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,鄭不朝也。

(傳十七·二)夏,遂因氏、頜氏、工婁氏、須遂氏饗齊戍,醉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

莊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
春,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

(經十八·二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

(經十八·三)秋,有蜮。

(經十八·四)冬,十月。
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虢公、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皆賜玉五、馬三匹,非禮也。王命諸侯,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,不以禮假人。

(傳十八·二)虢公、晉侯、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。陳媯歸于京師,實惠後。

(傳十八·三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不言其來,諱之也。

(傳十八·四)秋,有蜮,為災也。

(傳十八·五)初,楚武王克權,使鬭緡尹之,以叛,圍而殺之。遷權於那處,使閻敖尹之。及文王即位,與巴人伐申,而驚其師。巴人叛楚而伐那處,取之,遂門于楚。閻敖游涌而逸。楚子殺之。其族為亂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

莊公(經十九·一)十有九年

春,王正月。(經十九·二)夏,四月。

(經十九·三)秋,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,遂及齊侯、宋公盟。

(經十九·四)夫人姜氏如莒。

(經十九·五)冬,齊人、宋人、陳人伐我西鄙。

(傳十九·一)十九年,春,楚子禦之,大敗於津。還,鬻拳弗納,遂伐黃。敗黃師于踖陵。還,及湫,有疾。夏,六月庚申,卒。鬻拳葬諸夕室。亦自殺也,而葬於绖皇。初,鬻拳強諫楚子。楚子弗從。臨之以兵,懼而從之。鬻拳曰:「吾懼君以兵,罪莫大焉。」遂自刖也。楚人以為大閽,謂之大伯。使其後掌之。君子曰:「鬻拳可謂愛君矣!諫以自納於刑,刑猶不忘納君於善。」

(傳十九·二)初,王姚嬖于莊王,生子頹。子頹有寵,蔿國為之師。及惠王即位,取蔿國之圃以為囿。邊伯之宮近於王宮,王取之。王奪子禽、祝跪與詹父田,而收膳夫之秩,故蔿國、邊伯、石速、詹父、子禽、祝跪作亂,因蘇氏。秋,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,不克,出奔溫。蘇子奉子頹以奔衛。衛師、燕師伐周。冬,立子頹。

莊公(經二十·一)二十年

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如莒。

(經二十·二)夏,齊大災。

(經二十·三)秋,七月。

(經二十·四)冬,齊人伐戎。

(傳二十·一)二十年,春,鄭伯和王室,不克。執燕仲父。夏,鄭伯遂以王歸。王處于櫟。秋,王及鄭伯入于鄔。遂入成周。取其寶器而還。冬,王子頹享五大夫,樂及遍舞。鄭伯聞之,見虢叔曰:「寡人聞之:哀樂失時,殃咎必至。今王子頹歌舞不倦,樂禍也。夫司寇行戮,君為之不舉,而況敢樂禍乎?奸王之位,禍孰大焉?臨禍忘憂,憂必及之。盍納王乎?」虢公曰:「寡人之愿也。」

莊公(經二一·一)二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二一·二)夏,五月辛酉,鄭伯突卒。

(經二一·三)秋,七月戊戌,夫人姜氏薨。

(經二一·四)冬,十有二月,葬鄭厲公。

(傳二一·一)二十一年,春,胥命于弭。夏,同伐王城。鄭伯將王自圉門入。虢叔自北門入。殺王子頹及五大夫。鄭伯享王于闕西辟,樂備。王與之武公之略,自虎牢以東。原伯曰:「鄭伯效尤,其亦將有咎!」五月,鄭厲公卒。王巡虢守,虢公為王宮于玤,王與之酒泉。鄭伯之享王也,王以後之鞶監予之。虢公請器,王予之爵。鄭伯由是始惡於王。冬,王歸自虢。

莊公(經二二·一)二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
(經二二·二)癸醜,葬我小君文姜。

(經二二·三)陳人殺其公子御寇。

(經二二·四)夏,五月。

(經二二·五)秋,七月丙申,及齊高傒盟于防。

(經二二·六)冬,公如齊納幣。

(傳二二·一)二十二年,春,陳人殺其大子御寇。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。顓孫自齊來奔。齊侯使敬仲為卿。辭曰:「羈旅之臣幸若獲宥,及於寬政,赦其不閑於教訓,而免於罪戾,弛於負擔,君之惠也。所獲多矣,敢辱高位以速官謗?請以死告。詩云:『翹翹車乘,招我以弓。豈不欲往?畏我友朋。』」使為工正。飲桓公酒,樂。公曰:「以火繼之。」辭曰:「臣卜其晝,未卜其夜,不敢。」君子曰:「酒以成禮,不繼以淫,義也;以君成禮,弗納於淫,仁也。」初,懿氏卜妻敬仲。其妻占之,曰:「吉。是謂『鳳皇于飛,和鳴鏘鏘。有媯之後,將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』」

(傳二二·一)陳厲公,蔡出也,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。生敬仲。其少也,周史有以《周易》見陳侯者,陳侯使筮之,遇觀之否,曰:「是謂『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』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,其在異國;非此其身,在其子孫。光,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坤,土也;巽,風也;乾,天也。風為天於土上,山也。有山之材,而照之以天光,於是乎居土上,故曰『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』。庭實旅百,奉之以玉帛,天地之美具焉,故曰『利用賓于王』。猶有觀焉,故曰其在後乎!風行而著於土,故曰其在異國乎!若在異國,必姜姓也。姜,大岳之後也。山岳則配天。物莫能兩大。陳衰,此其昌乎!」及陳之初亡也,陳桓子始大於齊;其後亡也,成子得政。

莊公(經二三·一)二十有三年

春,公至自齊。(經二三·二)祭叔來聘。

(經二三·三)夏,公如齊觀社。

(經二三·四)公至自齊。

(經二三·五)荊人來聘。

(經二三·六)公及齊侯遇于穀。

(經二三·七)蕭叔朝公。

(經二三·八)秋,丹桓宮楹。

(經二三·九)冬,十有一月,曹伯射姑卒。

(經二三·十)十有二月甲寅,公會齊侯盟于扈。

(傳二三·一)二十三年,夏,公如齊觀社,非禮也。曹劌諫曰:「不可。夫禮,所以整民也。故會以訓上下之則,制財用之節;朝以正班爵之義,帥長幼之序;征伐以討其不然。諸侯有王,王有巡守,以大習之。非是,君不舉矣。君舉必書。書而不法,後嗣何觀?」

(傳二三·二)晉桓、莊之族偪,獻公患之。士蔿曰:「去富子,則群公子可謀也已。」公曰:「爾試其事。」士蔿與群公子謀,譖富子而去之。

(傳二三·三)秋,丹桓宮之楹。

莊公(經二四·一)二十有四年

春,王三月,刻桓宮桷。

(經二四·二)葬曹莊公。

(經二四·三)夏,公如齊逆女。

(經二四·四)秋,公至自齊。

(經二四·五)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
(經二四·六)戊寅,大夫宗婦覿,用幣。

(經二四·七)大水。

(經二四·八)冬,戎侵曹。

(經二四·九)曹羈出奔陳。

(經二四·十)赤歸于曹。

(經二四·十一)郭公。

(傳二四·一)二十四年,春,刻其桷,皆非禮也。御孫諫曰:「臣聞之:『儉,德之共也;侈,惡之大也。』先君有共德,而君納諸大惡,無乃不可乎?」

(傳二四·二)秋,哀姜至,公使宗婦覿,用幣,非禮也。御孫曰:「男贄,大者玉帛,小者禽鳥,以章物也。女贄,不過榛、栗、棗、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贄,是無別也。男女之別,國之大節也;而由夫人亂之,無乃不可乎?」

(傳二四·三)晉士蔿又與群公子謀,使殺游氏之二子。士蔿告晉侯曰:「可矣。不過二年,君必無患。」

莊公(經二五·一)二十有五年

春,陳侯使女叔來聘。

(經二五·二)夏,五月癸醜,衛侯朔卒。

(經二五·三)六月辛末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
(經二五·四)伯姬歸于杞。

(經二五·五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。

(經二五·六)冬,公子友如陳。

莊公(傳二五·一)二十五年,春,陳女叔來聘,始結陳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
(傳二五·二)夏,六月辛未,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,非常也。唯正月之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。

(傳二五·三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,亦非常也。凡天災,有幣,無牲。非日、月之眚不鼓。

(傳二五·四)晉士蔿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處之。

(傳二五·五)冬,晉侯圍聚,盡殺群公子。

莊公(經二六·一)二十有六年

春,公伐戎。

(經二六·二)夏,公至自伐戎。

(傳二六·三)曹殺其大夫。

(經二六·四)秋,公會宋人、齊人伐徐。

(經二六·五)冬,十有二月癸亥朔,日有食之。

(傳二六·一)二十六年,春,晉士蔿為大司空。

(傳二六·二)夏,士蔿城絳,以深其宮。

(傳二六·三)秋,虢人侵晉。冬,虢人又侵晉。

莊公(經二七·一)二十有七年

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。

(經二七·二)夏,六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鄭伯同盟于幽。

(經二七·三)秋,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。

(經二七·四)冬,杞伯姬來。

(經二七·五)莒慶來逆叔姬。

(經二七·六)杞伯來朝。

(經二七·七)公會齊侯于城濮。

(傳二七·一)二十七年,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,非事也。天子非展義不巡守,諸侯非民事不舉,卿非君命不越竟。

(傳二七·二)夏,同盟于幽,陳、鄭服也。

(傳二七·三)秋,公子友如陳葬原仲,非禮也。原仲,季友之舊也。

(傳二七·四)冬,杞伯姬來,歸寧也。凡諸侯之女,歸寧曰來,出曰來歸,夫人歸寧曰如某,出曰歸于某。

(傳二七·五)晉侯將伐虢。士蔿曰:「不可。虢公驕,若驟得勝於我,必棄其民。無眾而後伐之,欲禦我,誰與?夫禮、樂、慈、愛,戰所畜也。夫民,讓事、樂和、愛親、哀喪,而後可用也。虢弗畜也,亟戰,將饑。」

(傳二七·六)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,且請伐衛,以其立子頹也。

莊公(經二八·一)二十有八年

春,王三月甲寅,齊人伐衛。衛人及齊人戰,衛人敗績。

(經二八·二)夏,四月丁未,邾子瑣卒。

(經二八·三)秋,荊伐鄭,公會齊人、宋人救鄭。

(經二八·四)冬,筑郿。

(經二八·五)大無麥、禾,臧孫辰告糴于齊。

(傳二八·一)二十八年,春,齊侯伐衛,戰,敗衛師,數之以王命,取賂而還。

(傳二八·二)晉獻公娶于賈,無子。烝於齊姜,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。又娶二女於戎,大戎狐姬生重耳,小戎子生夷吾。晉伐驪戎,驪戎男女以驪姬,歸,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驪姬嬖,欲立其子,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,使言於公曰:「曲沃,君之宗也;蒲與二屈,君之疆也;不可以無主。宗邑無主,則民不威;疆埸無主,則啟戎心;戎之生心,民慢其政,國之患也。若使大子主曲沃,而重耳、夷吾主蒲與屈,則可以威民而懼戎,且旌君伐。」使俱曰:「狄之廣莫,於晉為都。晉之啟土,不亦宜乎!」晉侯說之。夏,使大子居曲沃,重耳居蒲城,夷吾居屈。群公子皆鄙。唯二姬之子在絳。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,晉人謂之二五耦。

(傳二八·三)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,為館於其宮側,而振萬焉。夫人聞之,泣曰:「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。今令尹不尋諸仇讎,而於未亡人之側,不亦異乎!」御人以告子元。子元曰:「婦人不忘襲讎,我反忘之!」秋,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,入于桔柣之門。子元、斗御強、斗梧、耿之不比為旆,斗班、王孫游、王孫喜殿。眾車入自純門,及逵市。縣門不發。楚言而出。子元曰:「鄭有人焉。」諸侯救鄭。楚師夜遁。鄭人將奔桐丘,諜告曰:「楚幕有烏。」乃止。

(傳二八·四)冬,饑,臧孫辰告糴于齊,禮也。

(傳二八·五)筑郿,非都也。凡邑: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,無曰邑。邑曰筑,都曰城。

莊公(經二九·一)二十有九年

春,新延廄。

(經二九·二)夏,鄭人侵許。

(經二九·三)秋,有蜚。

(經二九·四)冬,十有二月,紀叔姬卒。

(經二九·五)城諸及防。

(傳二九·一)二十九年,春,新作延廄,書不時也。凡馬,日中而出,日中而入。

(傳二九·二)夏,鄭人侵許。凡師,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,輕曰襲。

(傳二九·三)秋,有蜚,為災也。凡物,不為災,不書。

(傳二九·四)冬,十二月,城諸及防,書,時也。凡土功,龍見而畢務,戒事也;火見而致用,水昏正而栽,日至而畢。

(傳二九·五)樊皮叛王。

莊公(經三十·一)三十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三十·二)夏,次于成。

(經三十·三)秋,七月,齊人降鄣。

(經三十·四)八月癸亥,葬紀叔姬。

(經三十·五)九月庚午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
(經三十·六)冬,公及齊侯遇于魯濟。

(經三十·七)齊人伐山戎。

(傳三十·一)三十年,春,王命虢公討樊皮。夏,四月丙辰,虢公入樊,執樊仲皮,歸于京師。

(傳三十·二)楚公子元歸自伐鄭,而處王宮。斗射師諫,則執而梏之。秋,申公斗班殺子元。斗穀於菟為令尹,自毀其家,以紓楚國之難。

(傳三十·三)冬,遇于魯濟,謀山戎也。以其病燕故也。

莊公(經三一·一)三十有一年

春,筑臺于郎。

(經三一·二)夏,四月,薛伯卒。

(經三一·三)筑臺于薛。

(經三一·四)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。

(經三一·五)秋,筑臺于秦。

(經三一·六)冬,不雨。

(傳三一·一)三十一年,夏,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,非禮也。凡諸侯有四夷之功,則獻于王,王以警于夷;中國則否。諸侯不相遺俘。

莊公(經三二·一)三十有二年

春,城小穀。

(經三二·二)夏,宋公,齊侯遇于梁丘。

(經三二·三)秋,七月癸巳,公子牙卒。

(經三二·四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

(經三二·五)冬,十月己未,子般卒。

(經三二·六)公子慶父如齊。

(經三二·七)狄伐邢。

(傳三二·一)三十二年,春,城小穀,為管仲也。

(傳三二·二)齊侯為楚伐鄭之故,請會于諸侯。宋公請先見于齊侯。夏,遇于梁丘。

(傳三二·三)秋,七月,有神降于莘。惠王問諸內史過曰:「是何故也?」對曰:「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;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興,亦有以亡,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之。」王曰:「若之何?」對曰:「以其物享焉。其至之日,亦其物也。」王從之。內史過往,聞虢請命,反曰:「虢必亡矣。虐而聽於神。」神居莘六月。虢公使祝應、宗區、史嚚享焉。神賜之土田。史嚚曰:「虢其亡乎!吾聞之:國將興,聽於民;將亡,聽於神。神,聰明正直而壹者也,依人而行。虢多涼德,其何土之能得?」

(傳三二·四)初,公筑臺,臨黨氏,見孟任,從之。閟。而以夫人言,許之,割臂盟公。生子般焉。雩,講于梁氏,女公子觀之。圉人犖自墻外與之戲。子般怒,使鞭之。公曰:「不如殺之,是不可鞭。犖有力焉,能投蓋于稷門。」公疾,問後於叔牙。對曰:「慶父材。」問於季友。對曰:「臣以死奉般。」公曰:「鄉者牙曰『慶父材』。」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,待于鍼巫氏,使鍼季酖之,曰:「飲此,則有後於魯國;不然,死且無後。」飲之,歸,及逵泉而卒。立叔孫氏。

(傳三二·五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子般即位,次于黨氏。冬,十月己未,共仲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。成季奔陳。立閔公。

左傳·閔公

閔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。(經一·二)齊人救邢。

(經一·三)夏,六月辛酉,葬我君莊公。

(經一·四)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落姑。季子來歸。

(經一·五)冬,齊仲孫來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書即位,亂故也。

(傳一·二)狄人伐邢。管敬仲言於齊侯曰:「戎狄豺狼,不可厭也;諸夏親昵,不可棄也。宴安鴆毒,不可懷也。《詩》云:『豈不懷歸,畏此簡書。』簡書,同惡相恤之謂也。請救邢以從簡書。」齊人救邢。

(傳一·三)夏,六月,葬莊公。亂故,是以緩。

(傳一·四)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落姑,請復季友也。齊侯許之,使召諸陳,公次于郎以待之。「季子來歸」,嘉之也。

(傳一·五)冬,齊仲孫湫來省難,書曰「仲孫」,亦嘉之也。仲孫歸,曰:「不去慶父,魯難未已。」公曰:「若之何而去之?」對曰:「難不已,將自斃,君其待之!」公曰:「魯可取乎?」對曰:「不可。猶秉周禮。周禮,所以本也。臣聞之:『國將亡,本必先顛,而後枝葉從之。』魯不棄周禮,未可動也。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。親有禮,因重固,間攜貳,覆昏亂,霸王之器也。」

(傳一·六)晉侯作二軍,公將上軍,太子申生將下軍。趙夙御戎,畢萬為右,以滅耿、滅霍、滅魏。還,為太子城曲沃,賜趙夙耿,賜畢萬魏,以為大夫。士蔿曰:「太子不得立矣。分之都城,而位以卿,先為之極,又焉得立?不如逃之,無使罪至。為吳大伯,不亦可乎?猶有令名,與其及也。且諺曰:『心茍無瑕,何恤乎無家?』天若祚大子,其無晉乎!」卜偃曰:「畢萬之後必大。萬,盈數也;魏,大名也。以是始賞,天啟之矣。天子曰兆民,諸侯曰萬民。今名之大,以從盈數,其必有眾。」

(傳一·六)初,畢萬筮仕於晉,遇屯之比。辛廖占之,曰:「吉。屯固、比入,吉孰大焉?其必蕃昌。震為土,車從馬,足居之,兄長之,母覆之,眾歸之,六體不易,合而能固,安而能殺,公侯之卦也。公侯之子孫,必復其始。」

閔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。

(經二·二)夏,五月乙酉,吉禘于莊公。

(經二·三)秋,八月辛丑,公薨。

(經二·四)九月,夫人姜氏孫于邾。

(經二·五)公子慶父出奔莒。

(經二·六)冬,齊高子來盟。

(經二·七)十有二月,狄入衛。

(經二·八)鄭棄其師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虢公敗犬戎于渭汭。舟之僑曰:「無德而祿,殃也。殃將至矣。」遂奔晉。

(傳二·二)夏,吉禘于莊公,速也。

(傳二·三)初,公傅奪卜齮田,公不禁。秋,八月辛丑,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闈。成季以僖公適邾。共仲奔莒,乃入,立之。以賂求共仲于莒,莒人歸之。及密,使公子魚請。不許,哭而往。共仲曰:「奚斯之聲也。」乃縊。閔公,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,故齊人立之。共仲通於哀姜,哀姜欲立之。閔公之死也,哀姜與知之,故孫于邾。齊人取而殺之于夷,以其尸歸,僖公請而葬之。

(傳二·四)成季之將生也,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,曰:「男也,其名曰友,在公之右;間于兩社,為公室輔。季氏亡,則魯不昌。」又筮之,遇大有之乾,曰:「同復于父,敬如君所。」及生,有文在其手曰「友」,遂以命之。

(傳二·五)冬,十二月,狄人伐衛。衛懿公好鶴,鶴有乘軒者。將戰,國人受甲者皆曰:「使鶴!鶴實有祿位,餘焉能戰?」公與石祁子玦,與甯莊子矢,使守,曰:「以此贊國,擇利而為之。」與夫人繡衣,曰:「聽於二子!」渠孔御戎,子伯為右;黃夷前驅,孔嬰齊殿。及狄人戰于熒澤,衛師敗績,遂滅衛。衛侯不去其旗,是以甚敗。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,以逐衛人。二人曰:「我,大史也,實掌其祭。不先,國不可得也。」乃先之。至,則告守曰:「不可待也。」夜與國人出。狄入衛,遂從之,又敗諸河。

閔公(傳二·五)初,惠公之即位也少,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,不可,強之。生齊子、戴公、文公、宋桓夫人、許穆夫人。文公為衛之多患也,先適齊。及敗,宋桓公逆諸河,宵濟。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,益之以共、滕之民為五千人。立戴公以廬于曹。許穆夫人賦《載馳》。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、甲士三千人以戍曹。歸公乘馬,祭服五稱,牛、羊、豕、雞、狗皆三百與門材。歸夫人魚軒,重錦三十兩。

(傳二·六)鄭人惡高克,使帥師次于河上,久而弗召,師潰而歸,高克奔陳。鄭人為之賦《清人》。

(傳二·七)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。里克諫曰:「太子奉冢祀、社稷之粢盛,以朝夕視君膳者也,故曰冢子。君行則守,有守則從。從曰撫軍,守曰監國,古之制也。夫帥師,專行謀,誓軍旅,君與國政之所圖也。非太子之事也。師在制命而已,稟命則不威,專命則不孝,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。君失其官,帥師不威,將焉用之?且臣聞皋落氏將戰。君其舍之!」公曰:「寡人有子,未知其誰立焉!」不對而退。見太子。太子曰:「吾其廢乎?」對曰:「告之以臨民,教之以軍旅,不共是懼,何故廢乎?且子懼不孝,無懼弗得立。修己而不責人,則免於難。」

(傳二·七)太子帥師,公衣之偏衣,佩之金玦。狐突御戎,先友為右。梁餘子養御罕夷,先丹木為右。羊舌大夫為尉。先友曰:「衣身之偏,握兵之要,在此行也,子其勉之,偏躬無慝,兵要遠災,親以無災,又何患焉?」狐突嘆曰:「時,事之徵也;衣,身之章也;佩,衷之旗也。故敬其事,則命以始;服其身則衣之純;用其衷,則佩之度。今命以時卒,閟其事也;衣之尨服,遠其躬也;佩以金玦;棄其衷也。服以遠之,時以閟之;尨涼,冬殺,金寒,玦離,胡可恃也?雖欲勉之,狄可盡乎?」梁餘子養曰:「帥師者,受命於廟,受脤於社,有常服矣。不獲而尨,命可知也。死而不孝,不如逃之。」罕夷曰:「尨奇無常,金玦不復。雖復何為?君有心矣。」先丹木曰:「是服也,狂夫阻之。曰『盡敵而反』,敵可盡乎?雖盡敵,猶可內讒,不如違之。」狐突欲行。羊舌大夫曰:「不可。違命不孝,棄事不忠。雖知其寒,惡不可取。子其死之!」

(傳二·七)太子將戰,狐突諫曰:「不可。昔辛伯諗周桓公云:『內寵并後,外寵二政,嬖子配嫡,大都耦國--亂之本也。』周公弗從,故及於難。今亂本成矣,立可必乎?孝而安民,子其圖之!與其危身以速罪也。」

(傳二·八)成風聞成季之繇,乃事之,而屬僖公焉,故成季立之。

(傳二·九)僖之元年,齊桓公遷邢于夷儀。二年,封衛于楚丘。邢遷如歸,衛國忘亡。

(傳二·十)衛文公大布之衣、大帛之冠,務材、訓農,通商、惠工,敬教、勸學,授方、任能,元年,革車三十乘;季年,乃三百乘。

左傳·僖公

僖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一·二)齊師、宋師、曹師次于聶北,救邢。

(經一·三)夏,六月,邢遷于夷儀。

(經一·四)齊師、宋師、曹師城邢。

(經一·五)秋,七月戊辰,夫人姜氏薨于夷,齊人以歸。(經一·六)楚人伐鄭。

(經一·七)八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鄭伯、曹伯、邾人于檉。

(經一·八)九月,公敗邾師于偃。

(經一·九)冬,十月壬午,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酈,獲莒拏。

(經一·十)十有二月丁巳,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稱即位,公出故也。公出復入,不書,諱之也。諱國惡,禮也。

(傳一·二)諸侯救邢。邢人潰,出奔師。師遂逐狄人,具邢器用而遷之,師無私焉。

(傳一·三)夏,邢遷于夷儀,諸侯城之,救患也。凡侯伯,救患、分災、討罪,禮也。

(傳一·四)秋,楚人伐鄭,鄭即齊故也。盟于犖,謀救鄭也。

(傳一·五)九月,公敗邾師于偃,虛丘之戍將歸者也。

(傳一·六)冬,莒人來求賂,公子友敗諸酈,獲莒子之弟挐--非卿也,嘉獲之也。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。

(傳一·七)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君子以齊人之殺哀姜也為已甚矣,女子,從人者也。

僖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王正月,城楚丘。

(經二·二)夏,五月辛巳,葬我小君哀姜。

(經二·三)虞師、晉師滅下陽。

(經二·四)秋,九月,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盟于貫。

(經二·五)冬,十月,不雨。

(經二·六)楚人侵鄭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。不書所會,後也。

(傳二·二)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公曰:「是吾寶也。」對曰:「若得道於虞,猶外府也。」公曰:「宮之奇存焉。」對曰:「宮之奇之為人也,懦而不能強諫。且少長於君,君昵之;雖諫,將不聽。」乃使荀息假道於虞,曰:「冀為不道,入自顛軨,伐鄍三門。冀之既病,則亦唯君故。今虢為不道,保於逆旅,以侵敝邑之南鄙。敢請假道,以請罪于虢。」虞公許之,且請先伐虢。宮之奇諫,不聽,遂起師。夏,晉里克、荀息帥師會虞師,伐虢,滅下陽。先書虞,賄故也。

(傳二·三)秋,盟于貫,服江、黃也。

(傳二·四)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。

(傳二·五)虢公敗戎於桑田。晉卜偃曰:「虢必亡矣。亡下陽不懼,而又有功,是天奪之鑒,而益其疾也。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。不可以五稔。」

(傳二·六)冬,楚人伐鄭,斗章囚鄭聃伯。

僖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王正月,不雨。

(經三·二)夏,四月,不雨。

(經三·三)徐人取舒。(經三·四)六月,雨。

(經三·五)秋,齊侯、宋公、江人、黃人會于陽穀。

(經三·六)冬,公子友如齊蒞盟。

(經三·七)楚人伐鄭。
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不雨;夏,六月雨。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,不曰旱,不為災也。

(傳三·二)秋,會于陽穀,謀伐楚也。

(傳三·三)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。冬,公子友如齊蒞盟。

(傳三·四)楚人伐鄭,鄭伯欲成。孔叔不可,曰:「齊方勤我,棄德不祥。」

(傳三·五)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,蕩公。公懼,變色;禁之,不可。公怒,歸之,未絕之也。蔡人嫁之。

僖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,次于陘。

(經四·二)夏,許男新臣卒。

(經四·三)楚屈完來盟于師,盟于召陵。

(經四·四)齊人執陳轅濤涂。

(經四·五)秋,及江人、黃人伐陳。

(經四·六)八月,公至自伐楚。

(經四·七)葬許穆公。

(經四·八)冬,十有二月,公孫茲帥師會齊人、宋人、衛人、鄭人、許人、曹人侵陳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。楚子使與師言曰:「君處北海,寡人處南海,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,不虞君之涉吾地也,何故?」管仲對曰:「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:『五侯九伯,女實征之,以夾輔周室!』賜我先君履,東至于海,西至于河,南至于穆陵,北至于無棣。爾貢苞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昭王南征而不復,寡人是問。」對曰:「貢之不入,寡君之罪也,敢不共給?昭王之不復,君其問諸水濱!」師進,次于陘。

(傳四·一)夏,楚子使屈完如師。師退,次于召陵。齊侯陳諸侯之師,與屈完乘而觀之。齊侯曰:「豈不穀是為?先君之好是繼,與不穀同好如何?」對曰:「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,辱收寡君,寡君之愿也。」齊侯曰:「以此眾戰,誰能禦之?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?」對曰:「君若以德綏諸侯,誰敢不服?君若以力,楚國方城以為城,漢水以為池,雖眾,無所用之。」屈完及諸侯盟。

(傳四·二)陳轅濤涂謂鄭申侯曰:「師出於陳、鄭之間,國必甚病。若出於東方,觀兵於東夷,循海而歸,其可也。」申侯曰:「善。」濤涂以告齊侯,許之。申侯見曰:「師老矣,若出於東方而遇敵,懼不可用也。若出於陳、鄭之間,共其資糧扉屨,其可也。」齊侯說,與之虎牢。執轅濤涂。

(傳四·三)秋,伐陳,討不忠也。

(傳四·四)許穆公卒于師,葬之以侯,禮也。凡諸侯薨于朝、會,加一等;死王事,加二等。於是有以袞斂。

(傳四·五)冬,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。陳成,歸轅濤涂。

(傳四·六)初,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,卜之,不吉;筮之,吉。公曰:「從筮。」卜人曰:「筮短龜長,不如從長。且其繇曰:『專之渝,攘公之羭。一薰一蕕,十年尚猶有臭。』必不可!」弗聽,立之。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及將立奚齊,既與中大夫成謀,姬謂太子曰:「君夢齊姜,必速祭之!」太子祭于曲沃,歸胙于公。公田,姬寘諸宮六日。公至,毒而獻之。公祭之地,地墳。與犬,犬斃。與小臣,小臣亦斃。姬泣曰:「賊由太子。」太子奔新城。公殺其傅杜原款。

(傳四·六)或謂太子:「子辭,君必辯焉。」太子曰:「君非姬氏,居不安、食不飽。我辭,姬必有罪。君老矣,吾又不樂。」曰:「子其行乎!」太子曰:「君實不察其罪,被此名也以出,人誰納我?」十二月戊申,縊于新城。姬遂譖二公子曰:「皆知之。」重耳奔蒲,夷吾奔屈。

僖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,晉侯殺其世子申生。

(經五·二)杞伯姬來朝其子。

(經五·三)夏,公孫茲如牟。

(經五·四)公及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。

(經五·五)秋,八月,諸侯盟于首止。

(經五·六)鄭伯逃歸不盟。

(經五·七)楚子滅弦,弦子奔黃。

(經五·八)九月戊申朔,日有食之。

(經五·十)冬,晉人執虞公。

(傳五·一)五年,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公既視朔,遂登觀臺以望,而書,禮也。凡分、至、啟、閉,必書云物,為備故也。晉侯使以殺太子申生之故來告。

(傳五·二)初,晉侯使士蔿為二公子筑蒲與屈,不慎,寘薪焉。夷吾訴之。公使讓之。士蔿稽首而對曰:「臣聞之:無喪而戚,憂必讎焉無戎而城,讎必保焉。寇讎之保,又何慎焉?守官廢命,不敬;固讎之保,不忠。失忠與敬,何以事君?《詩》云:『懷德惟寧,宗子惟城。』君其修德而固宗子,何城如之?三年將尋師焉,焉用慎?」退而賦曰:「狐裘尨茸,一國三公,吾誰適從?」及難,公使寺人披伐蒲。重耳曰:「君父之命不校。」乃徇曰:「校者,吾讎也。」逾垣而走。披斬其袪。遂出奔翟。

僖公(傳五·三)夏,公孫茲如牟,娶焉。

(傳五·四)會于首止,會王太子鄭,謀寧周也。

(傳五·五)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,故勸之城其賜邑,曰:「美城之,大名也,子孫不忘。吾助子請。」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,美。遂譖諸鄭伯,曰:「美城其賜邑,將以叛也。」申侯由是得罪。

(傳五·六)秋,諸侯盟。王使周公召鄭伯,曰:「吾撫女以從楚,輔之以晉,可以少安。」鄭伯喜於王命,而懼其不朝於齊也,故逃歸不盟。孔叔止之,曰:「國君不可以輕,輕則失親;失親,患必至。病而乞盟,所喪多矣。君必悔之。」弗聽,逃其師而歸。

(傳五·七)楚斗穀於菟滅弦,弦子奔黃。於是江、黃、道、柏方睦於齊,皆弦姻也。弦子恃之而不事楚,又不設備,故亡。

(傳五·八)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宮之奇諫曰:「虢,虞之表也;虢亡,虞必從之。晉不可啟,寇不可玩。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?諺所謂『輔車相依,唇亡齒寒』者,其虞、虢之謂也。」公曰:「晉,吾宗也,豈害我哉?」對曰:「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;大伯不從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;為文王卿士,勛在王室,藏於盟府。將虢是滅,何愛於虞?且虞能親於桓、莊乎?其愛之也,桓、莊之族何罪?而以為戮,不唯偪乎?親以寵偪,猶尚害之,況以國乎?」公曰:「吾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」對曰:「臣聞之:鬼神非人實親,惟德是依。故周書曰:『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。』又曰:『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』又曰:『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』如是,則非德,民不和、神不享矣。神所馮依,將在德矣。若晉取虞,而明德以薦馨香,神其吐之乎?」弗聽,許晉使。宮之奇以其族行,曰:「虞不臘矣。在此行也,晉不更舉矣。」

(傳五·八)八月甲午,晉侯圍上陽。問於卜偃曰:「吾其濟乎?」對曰:「克之。」公曰:「何時?」對曰:「童謠云:『丙之晨,龍尾伏辰;均服振振,取虢之旗。鶉之賁賁,天策焞焞,火中成軍,虢公其奔。』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鶉火中,必是時也。」冬,十二月丙子,朔,晉滅虢。虢公醜奔京師。師還,館于虞,遂襲虞,滅之。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以媵秦穆姬,而修虞祀,且歸其職貢於王。故書曰「晉人執虞公」,罪虞,且言易也。

僖公(經六·一)六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六·二)夏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曹伯伐鄭,圍新城。

(經六·三)秋,楚人圍許,諸侯遂救許。

(經六·四)冬,公至自伐鄭。
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晉侯使賈華伐屈。夷吾不能守,盟而行。將奔狄,卻芮曰:「後出同走,罪也,不如之梁。梁近秦而幸焉。」乃之梁。

(傳六·二)夏,諸侯伐鄭,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。圍新密,鄭所以不時城也。

(傳六·三)秋,楚子圍許以救鄭,諸侯救許,乃還。

(傳六·四)冬,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。許男面縛,銜璧,大夫衰绖,士輿櫬。楚子問諸逢伯。對曰:「昔武王克殷,微子啟如是。武王親釋其縛,受其璧而祓之。焚其櫬,禮而命之,使復其所。」楚子從之。

僖公(經七·一)七年

春,齊人伐鄭。

(經七·二)夏,小邾子來朝。

(經七·三)鄭殺其大夫申侯。

(經七·四)秋,七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世子款、鄭世子華盟于甯母。

(經七·五)曹伯班卒。

(經七·六)公子友如齊。

(經七·七)冬,葬曹昭公。
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齊人伐鄭。孔叔言於鄭伯曰:「諺有之曰:『心則不競,何憚於病?』既不能強,又不能弱,所以斃也。國危矣,請下齊以救國。」公曰:「吾知其所由來矣,姑少待我。」對曰:「朝不及夕,何以待君?」

僖公(傳七·二)夏,鄭殺申侯以說于齊,且用陳轅濤涂之譖也。初,申侯,申出也,有寵於楚文王。文王將死,與之璧,使行,曰:「唯我知女。女專利而不厭,予取予求,不女疵瑕也。後之人將求多於女,女必不免。我死,女必速行,無適小國,將不女容焉。」既葬,出奔鄭,又有寵於厲公。子文聞其死也,曰:「古人有言曰:『知臣莫若君』,弗可改也已。」

(傳七·三)秋,盟于甯母,謀鄭故也。管仲言於齊侯曰:「臣聞之:招攜以禮,懷遠以德。德、禮不易,無人不懷。」齊侯修禮於諸侯,諸侯官受方物。

(傳七·三)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,言於齊侯曰:「泄氏、孔氏、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。君若去之以為成,我以鄭為內臣,君亦無所不利焉。」齊侯將許之。管仲曰:「君以禮與信屬諸侯,而以奸終之,無乃不可乎?子父不奸之謂禮,守命共時之謂信,違此二者,奸莫大焉。」公曰:「諸侯有討於鄭,未捷;今茍有釁,從之,不亦可乎?」對曰:「君若綏之以德,加之以訓,辭,而帥諸侯以討鄭。鄭將覆亡之不暇,豈敢不懼?若揔其罪人以臨之,鄭有辭矣,何懼?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。會而列奸,何以示後嗣?夫諸侯之會,其德、刑、禮、義,無國不記。記奸之位,君盟替矣。作而不記,非盛德也。君其勿許!鄭必受盟。夫子華既為太子,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,亦必不免。鄭有叔詹、堵叔、師叔三良為政,未可間也。」齊侯辭焉。子華由是得罪於鄭。

(傳七·四)冬,鄭伯使請盟于齊。

(傳七·五)閏月,惠王崩。襄王惡大叔帶之難,懼不立,不發喪,而告難于齊。

僖公(經八·一)八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王人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許男、曹伯、陳世子款,盟于洮。鄭伯乞盟。

(經八·二)夏,狄伐晉。

(經八·三)秋,七月,禘于太廟,用致夫人。

(經八·四)冬,十有二月丁未,天王崩。
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盟于洮,謀王室也。鄭伯乞盟,請服也。襄王定位而後發喪。

(傳八·二)晉里克帥師,梁由靡御,虢射為右,以敗狄于采桑。梁由靡曰:「狄無恥,從之,必大克。」里克曰:「懼之而已,無速眾狄。」虢射曰:「期年,狄必至,示之弱矣。」夏,狄伐晉,報采桑之役也。復期月。

(傳八·三)秋,禘,而致哀姜焉,非禮也。凡夫人,不薨于寢,不殯于廟,不赴于同,不祔于姑,則弗致也。

(傳八·四)冬,王人來告喪,難故也,是以緩。

(傳八·五)宋公疾,太子茲父固請曰:「目夷長且仁,君其立之!」公命子魚。子魚辭曰:「能以國讓,仁孰大焉?臣不及也,且又不順。」遂走而退。

僖公(經九·一)九年

春,三月丁丑,宋公御說卒。

(經九·二)夏,公會宰周公、齊侯、宋子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葵丘。

(經九·三)秋,七月乙酉,伯姬卒。

(經九·四)九月戊辰,諸侯盟于葵丘。

(經九·五)甲子,晉侯佹諸卒。

(經九·六)冬,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。
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宋桓公卒。未葬而襄公會諸侯,故曰子。凡在喪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。

(傳九·二)夏,會于葵丘,尋盟,且修好,禮也。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曰:「天子有事于文、武,使孔賜伯舅胙。」齊侯將下拜。孔曰:「且有後命--天子使孔曰:『以伯舅耋老,加勞,賜一級,無下拜!』對曰:「天威不違顏咫尺,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,無下拜?恐隕越于下,以遺天子羞。敢不下拜?」下拜,登受。

僖公(傳九·三)秋,齊侯盟諸侯于葵丘,曰:「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于好。」宰孔先歸,遇晉侯,曰:「可無會也。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,故北伐山戎,南伐楚,西為此會也。東略之不知,西則否矣。其在亂乎!君務靖亂,無勤於行。」晉侯乃還。

(傳九·四)九月,晉獻公卒。里克、丕鄭欲納文公,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。初,獻公使荀息傅奚齊。公疾,召之曰:「以是藐諸孤,辱在大夫,其若之何?」稽首而對曰:「臣竭其股肱之力,加之以忠貞。其濟,君之靈也;不濟,則以死繼之。」公曰:「何謂忠貞?」對曰:「公家之利,知無不為,忠也;送往事居,耦俱無猜,貞也。」及里克將殺奚齊,先告荀息曰:「三怨將作,秦、晉輔之,子將何如?」荀息曰:「將死之。」里克曰:「無益也。」荀叔曰:「吾與先君言矣,不可以貳。能欲復言而愛身乎?雖無益也,將焉辟之?且人之欲善,誰不如我?我欲無貳,而能謂人已乎?」

(傳九·四)冬,十月,里克殺奚齊于次。書曰「殺其君之子」,未葬也。荀息將死之,人曰:「不如立卓子而輔之。」荀息立公子卓以葬。十一月,里克殺公子卓于朝。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「《詩》所謂『白圭之玷,尚可磨也;斯言之玷,不可為也。』荀息有焉。」

(傳九·五)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,及高梁而還,討晉亂也。令不及魯,故不書。

(傳九·六)晉卻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,曰:「人實有國,我何愛焉?入而能民,土於何有?」從之。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。秦伯謂卻芮曰:「公子誰恃?」對曰:「臣聞:亡人無黨,有黨必有讎。夷吾弱不好弄,能鬭不過,長亦不改,不識其他。」公謂公孫枝曰:「夷吾其定乎?」對曰:「臣聞之:唯則定國。《詩》曰:『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』,文王之謂也。又曰:『不僭不賊,鮮不為則』,無好無惡,不忌不克之謂也。今其言多忌克,難哉!」公曰:「忌則多怨,又焉能克?是吾利也。」

(傳九·七)宋襄公即位,以公子目夷為仁,使為左師以聽政,於是宋治。故魚氏世為左師。

僖公(經十·一)十年

春,王正月,公如齊。

(經十·二)狄滅溫,溫子奔衛。

(經十·三)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。

(經十·四)夏,齊侯、許男伐北戎。

(經十·五)晉殺其大夫里克。

(經十·六)秋,七月。

(經十·七)冬,大雨雪。
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狄滅溫,蘇子無信也。蘇子叛王即狄,又不能於狄,狄人伐之,王不救,故滅。蘇子奔衛。

(傳十·二)夏,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。晉侯殺里克以說。將殺里克,公使謂之曰:「微子,則不及此。雖然,子殺二君與一大夫,為子君者,不亦難乎?」對曰:「不有廢也,君何以興?欲加之罪,其無辭乎?臣聞命矣。」伏劍而死。於是丕鄭聘于秦,且謝緩賂,故不及。

(傳十·三)晉侯改葬共太子。秋,狐突適下國,遇太子。太子使登,仆,而告之曰:「夷吾無禮,餘得請於帝矣,將以晉畀秦,秦將祀餘。」對曰:「臣聞之:『神不歆非類,民不祀非族。』君祀無乃殄乎?且民何罪?失刑、乏祀,君其圖之!」君曰:「諾。吾將復請。七日,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。」許之,遂不見。及期而往,告之曰:「帝許我罰有罪矣,敝於韓。」

(傳十·三)丕鄭之如秦也,言於秦伯曰:「呂甥、郤稱、冀芮實為不從,若重問以召之,臣出晉君,君納重耳,蔑不濟矣。」冬,秦伯使泠至報、問,且召三子。郤芮曰:「幣重而言甘,誘我也。」遂殺丕鄭、祁舉及七輿大夫:左行共華、右行賈華、叔堅、騅歂、纍虎、特宮、山祁,皆里、丕之黨也。丕豹奔秦,言於秦伯曰:「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,民弗與也。伐之,必出。」公曰:「失眾,焉能殺?違禍,誰能出君?」

僖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
春,晉殺其大夫丕鄭父。

(經十一·二)夏,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。

(經十一·三)秋,八月,大雩。

(經十一·四)冬,楚人伐黃。
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晉侯使以丕鄭之亂來告。

(傳十一·二)天王使召武公、內史過賜晉侯命,受玉惰。過歸,告王曰:「晉侯其無後乎!王賜之命,而惰於受瑞,先自棄也已,其何繼之有?禮,國之干也;敬,禮之輿也。不敬,則禮不行;禮不行,則上下昏,何以長世?」

(傳十一·三)夏,揚、拒、泉、皋、伊、雒之戎同伐京師,入王城,焚東門,王子帶召之也。秦、晉伐戎以救周。秋,晉侯平戎于王。

(傳十一·四)黃人不歸楚貢。冬,楚人伐黃。

僖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
春,王三月庚午,日有食之。

(經十二·二)夏,楚人滅黃。

(經十二·三)秋,七月。

(經十二·四)冬,十有二月丁丑,陳侯杵臼卒。

僖公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春,諸侯城衛楚丘之郛,懼狄難也。

(傳十二·二)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,不共楚職,曰:「自郢及我九百里,焉能害我?」夏,楚滅黃。

(傳十二·三)王以戎難故,討王子帶。秋,王子帶奔齊。

(傳十二·四)冬,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,使隰朋平戎于晉。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。管仲辭曰:「臣,賤有司也。有天子之二守國、高在,若節春秋來承王命,何以禮焉?陪臣敢辭。」王曰:「舅氏!餘嘉乃勛!應乃懿德,謂督不忘。往踐乃職,無逆朕命!」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。君子曰:「管氏之世祀也宜哉!讓不忘其上。《詩》曰:『愷悌君子,神所勞矣。』」

僖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
春,狄侵衛。

(經十三·二)夏,四月,葬陳宣公。

(經十三·三)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鹹。

(經十三·四)秋,九月,大雩。

(經十三·五)冬,公子友如齊。
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,且言王子帶。事畢,不與王言。歸,復命曰:「未可。王怒未怠,其十年乎?不十年,王弗召也。」

(傳十三·二)夏,會于鹹,淮夷病杞故,且謀王室也。

(傳十三·三)秋,為戎難故,諸侯戍周。齊仲孫湫致之。

(傳十三·四)冬,晉薦饑,使乞糴于秦。秦伯謂子桑:「與諸乎?」對曰:「重施而報,君將何求?重施而不報,其民必攜;攜而討焉,無眾必敗。」謂百里:「與諸乎?」對曰:「天災流行,國家代有。救災恤鄰,道也。行道有福。」丕鄭之子豹在秦,請伐晉。秦伯曰:「其君是惡,其民何罪?」秦於是乎輸粟于晉,自雍及絳相繼,命之曰「泛舟之役」。

僖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
春,諸侯城緣陵。

(經十四·二)夏,六月,季姬及鄫子遇于防。使鄫子來朝。

(經十四·三)秋,八月辛卯,沙鹿崩。

(經十四·四)狄侵鄭。(經十四·五)冬,蔡侯肸卒。
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,不書其人,有闕也。

(傳十四·二)鄫季姬來寧,公怒,止之,以鄫子之不朝也。夏,遇于防,而使來朝。

(傳十四·三)秋,八月辛卯,沙鹿崩。晉卜偃曰:「期年將有大咎,幾亡國。」

(傳十四·四)冬,秦饑,使乞糴于晉,晉人弗與。慶鄭曰:「背施,無親;幸災,不仁;貪愛,不祥;怒鄰,不義。四德皆失,何以守國?」虢射曰:「皮之不存,毛將安傅?」慶鄭曰:「棄信背鄰,患孰恤之?無信,患作;失援,必斃。是則然矣。」虢射曰:「無損於怨,而厚於寇,不如勿與。」慶鄭曰:「背施幸災,民所棄也。」近猶讎之,況怨敵乎?」弗聽。退曰:「君其悔是哉!」

僖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
春,王正月,公如齊。

(經十五·二)楚人伐徐。

(經十五·三)三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盟于牡丘,遂次于匡。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。

(經十五·四)夏,五月,日有食之。

(經十五·五)秋,七月,齊師、曹師伐厲。

(經十五·六)八月,螽。

(經十五·七)九月,公至自會。

(經十五·八)季姬歸于鄫。

(經十五·九)己卯晦,震夷伯之廟。

(經十五·十)冬,宋人伐曹。

(經十五·十一)楚人敗徐于婁林。

(經十五·十二)十有一月壬戌,晉侯及秦伯戰于韓,獲晉侯。
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楚人伐徐,徐即諸夏故也。三月,盟于牡丘,尋葵丘之盟,且救徐也。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,諸侯次于匡以待之。

(傳十五·二)夏,五月,日有食之。不書朔與日,官失之也。

(傳十五·三)秋,伐厲,以救徐也。

(傳十五·四)晉侯之入也,秦穆姬屬賈君焉,且曰:「盡納群公子。」晉侯烝於賈君,又不納群公子,是以穆姬怨之。晉侯許賂中大夫,既而皆背之。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東盡虢略,南及華山,內及解梁城,既而不與。晉饑,秦輸之粟;秦饑,晉閉之糴,故秦伯伐晉。卜徒父筮之,吉:「涉河,侯車敗。」詰之。對曰:「乃大吉也。三敗,必獲晉君。其卦遇蠱曰:『千乘三去,三去之餘,獲其雄狐。』夫狐蠱,必其君也。蠱之貞,風也;其悔,山也。歲云秋矣,我落其實,而取其材,所以克也。實落材亡,不敗,何待?」

僖公(傳十五·四)三敗及韓。晉侯謂慶鄭曰:「寇深矣,若之何?」對曰:「君實深之,可若何?」公曰:「不孫!」卜右,慶鄭吉,弗使。步揚御戎,家仆徒為右。乘小駟,鄭入也。慶鄭曰:「古者大事,必乘其產。生其水土,而知其人心;安其教訓,而服習其道;唯所納之,無不如志。今乘異產,以從戎事,及懼而變,將與人易。亂氣狡憤,陰血周作,張脈僨興,外強中乾。進退不可,周旋不能,君必悔之。」弗聽。

(傳十五·四)九月,晉侯逆秦師,使韓簡視師。復曰:「師少於我,鬭士倍我。」公曰:「何故?」對曰:「出因其資,入用其寵,饑食其粟,三施而無報,是以來也。今又擊之,我怠、秦奮,倍猶未也。」公曰:「一夫不可狃,況國乎?」遂使請戰,曰:「寡人不佞,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。君若不還,無所逃命。」秦伯使公孫枝對曰:「君之未入,寡人懼之;入而未定列,猶吾憂也。茍列定矣,敢不承命?」韓簡退曰:「吾幸而得囚。」

(傳十五·四)壬戌,戰于韓原。晉戎馬還濘而止。公號慶鄭,慶鄭曰:「愎諫、違卜,固敗是求,又何逃焉?」遂去之。梁由靡御韓簡,虢射為右,輅秦伯,將止之。鄭以救公誤之,遂失秦伯。秦獲晉侯以歸。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。秦伯使辭焉,曰:「二三子何其戚也!寡人之從君而西也,亦晉之妖夢是踐,豈敢以至?」晉大夫三拜稽首曰:「君履後土而戴皇天,皇天後土實聞君之言,群臣敢在下風。」穆姬聞晉侯將至,以太子罃、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。使以免服衰绖逆,且告曰:「上天降災,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,而以興戎。若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;夕以入,則朝以死。唯君裁之!」乃舍諸靈臺。

(傳十五·四)大夫請以入。公曰:「獲晉侯以厚歸也;既而喪歸,焉用之?大夫其何有焉?且晉人戚憂以重我,天地以要我。不圖晉憂,重其怒也;我食吾言,背天地也。重怒難任,背天不祥,必歸晉君。」公子縶曰:「不如殺之,無聚慝焉。」子桑曰:「歸之而質其太子,必得大成。晉未可滅,而殺其君,只以成惡。且史佚有言曰:『無始禍,無怙亂,無重怒。』重怒難任,陵人不祥。」乃許晉平。

(傳十五·四)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,且召之。子金教之言曰:「朝國人而以君命賞。且告之曰:『孤雖歸,辱社稷矣,其卜貳圉也。』」眾皆哭,晉於是乎作爰田。呂甥曰:「君亡之不恤,而群臣是憂,惠之至也,將若君何?」眾曰:「何為而可?」對曰:「征繕以輔孺子。諸侯聞之,喪君有君,群臣輯睦,甲兵益多。好我者勸,惡我者懼,庶有益乎!」眾說,晉於是乎作州兵。

(傳十五·四)初,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,遇歸妹之睽。史蘇占之,曰:「不吉。其繇曰:『士刲羊,亦無盲也;女承筐,亦無貺也。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』歸妹之睽,猶無相也。震之離,亦離之震。為雷為火,為嬴敗姬。車說其輹,火焚其旗,不利行師,敗于宗丘。歸妹睽孤,寇張之弧。侄其從姑,六年其逋,逃歸其國,而棄其家,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。」及惠公在秦,曰:「先君若從史蘇之占,吾不及此夫!」韓簡侍,曰:「龜,象也;筮,數也。物生而後有象,象而後有滋,滋而後有數。先君之敗德,及可數乎?史蘇是占,勿從何益?《詩》曰:『下民之孽,匪降自天。僔沓背憎,職競由人。』」

(傳十五·五)震夷伯之廟,罪之也,於是展氏有隱慝焉。

(傳十五·六)冬,宋人伐曹,討舊怨也。

(傳十五·七)楚敗徐于婁林,徐恃救也。

(傳十五·八)十月,晉陰飴甥會秦伯,盟于王城。秦伯曰:「晉國和乎?」對曰:「不和。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,不憚征繕以立圉也,曰:『必報讎,寧事戎狄。』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,不憚征繕以待秦命,曰:『必報德,有死無二。』以此不和。」秦伯曰:「國謂君何?」對曰:「小人戚,謂之不免;君子恕,以為必歸。小人曰:『我毒秦,秦豈歸君?』君子曰:『我知罪矣,秦必歸君。』貳而執之,服而舍之,德莫厚焉,刑莫威焉。服者懷德,貳者畏刑,此一役也,秦可以霸。納而不定,廢而不立,以德為怨,秦不其然。」秦伯曰:「是吾心也。」改館晉侯,饋七牢焉。

僖公(傳十五·八)蛾析謂慶鄭曰:「盍行乎?」對曰:「陷君於敗,敗而不死,又使失刑,非人臣也。臣而不臣,行將焉入?」十一月,晉侯歸。丁丑,殺慶鄭而後入。是歲,晉又饑,秦伯又餼之粟,曰:「吾怨其君,而矜其民。且吾聞唐叔之封也,箕子曰:『其後必大。』晉其庸可冀乎?姑樹德焉,以待能者。」於是秦始征晉河東,置官司焉。

僖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戊申朔,隕石于宋五。是月,六鹢退飛,過宋都。

(經十六·二)三月壬申,公子季友卒。

(經十六·三)夏,四月丙申,鄫季姬卒。

(經十六·四)秋,七月甲子,公孫茲卒。

(經十六·五)冬,十有二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邢侯、曹伯于淮。

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隕石于宋五,隕星也。六鹢退飛,過宋都,風也。周內史叔興聘于宋,宋襄公問焉,曰:「是何祥也?吉兇焉在?」對曰:「今茲魯多大喪,明年齊有亂,君將得諸侯而不終。」退而告人曰:「君失問。是陰陽之事,非吉兇所生也。吉兇由人。吾不敢逆君故也。」

(傳十六·二)夏,齊伐厲,不克,救徐而還。

(傳十六·三)秋,狄侵晉,取狐、廚、受鐸、涉汾及昆都,因晉敗也。

(傳十六·四)王以戎難告于齊。齊徵諸侯而戍周。

(傳十六·五)冬,十一月乙卯,鄭殺子華。

(傳十六·六)十二月,會于淮,謀鄫,且東略也。城鄫,役人病,有夜登丘而呼曰:「齊有亂!」不果城而還。

僖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
春,齊人、徐人伐英氏。(經十七·二)夏,滅項。

(經十七·三)秋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。

(經十七·四)九月,公至自會。

(經十七·五)冬,十有二月乙亥,齊侯小白卒。
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齊人為徐伐英氏,以報婁林之役也。

(傳十七·二)夏,晉太子圉為質於秦,秦歸河東而妻之。惠公之在梁也,梁伯妻之。梁嬴孕,過期。卜招父與其子卜之。其子曰:「將生一男一女。」招曰:「然。男為人臣,女為人妾。」故名男曰圉,女曰妾。及子圉西質,妾為宦女焉。

(傳十七·三)師滅項。淮之會,公有諸侯之事,未歸,而取項。齊人以為討,而止公。

(傳十七·四)秋,聲姜以公故,會齊侯于卞。九月,公至。書曰「至自會」,猶有諸侯之事焉,且諱之也。

(傳十七·五)齊侯之夫人三,王姬、徐嬴、蔡姬皆無子。齊侯好內,多內寵,內嬖如夫人者六人:長衛姬,生武孟;少衛姬,生惠公;鄭姬,生孝公;葛嬴,生昭公;密姬,生懿公;宋華子,生公子雍。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,以為太子。雍巫有寵於衛共姬,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,亦有寵。公許之立武孟。管仲卒,五公子皆求立。冬十月乙亥,齊桓公卒。易牙入,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,而立公子無虧。孝公奔宋。十二月乙亥,赴。辛巳,夜殯。

僖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
春,王正月,宋公、曹伯、衛人、邾人伐齊。

(經十八·二)夏,師救齊。

(經十八·三)五月戊寅,宋師及齊師戰于甗。齊師敗績。

(經十八·四)狄救齊。

(經十八·五)秋,八月丁亥,葬齊桓公。

(經十八·六)冬,邢人、狄人伐衛。
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宋襄公以諸侯伐齊。三月,齊人殺無虧。

(傳十八·二)鄭伯始朝于楚。楚子賜之金,既而悔之,與之盟曰:「無以鑄兵!」故以鑄三鍾。

(傳十八·三)齊人將立孝公,不勝四公子之徒,遂與宋人戰。夏,五月,宋敗齊師于甗,立孝公而還。秋,八月,葬齊桓公。

(傳十八·四)冬,邢人、狄人伐衛,圍菟圃。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,曰:「茍能治之,毀請從焉。」眾不可,而後師于訾婁。狄師還。

(傳十八·五)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,命曰新里,秦取之。

僖公(經十九·一)十有九年

春,王三月,宋人執滕子嬰齊。

(經十九·二)夏,六月,宋公、曹人、邾人盟于曹南。

(經十九·三)鄫子會盟于邾。己酉,邾人執鄫子,用之。

(經十九·四)秋,宋人圍曹。

(經十九·五)衛人伐邢。

(經十九·六)冬,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,盟于齊。

(經十九·七)梁亡。

僖公(傳十九·一)十九年,春,遂城而居之。

(傳十九·二)宋人執滕宣公。

(傳十九·三)夏,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,欲以屬東夷。司馬子魚曰:「古者六畜不相為用,小事不用大牲,而況敢用人乎?祭祀以為人也。民,神之主也。用人,其誰饗之?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,義士猶曰薄德,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,又用諸淫昏之鬼,將以求霸,不亦難乎?得死為幸。」

(傳十九·四)秋,衛人伐邢,以報菟圃之役。於是衛大旱,卜有事於山川,不吉。甯莊子曰:「昔周饑,克殷而年豐。今邢方無道,諸侯無伯,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?」從之。師興而雨。

(傳十九·五)宋人圍曹,討不服也。子魚言於宋公曰:「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,軍三旬而不降。退修教而復伐之,因壘而降。《詩》曰:『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』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,而以伐人,若之何?盍姑內省德乎,無闕而後動。」

(傳十九·六)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,以無忘齊桓之德。冬,盟于齊,修桓公之好也。

(傳十九·七)梁亡,不書其主,自取之也。初,梁伯好土功,亟城而弗處。民罷而弗堪,則曰:「某寇將至,乃溝公宮。」曰:「秦將襲我。」民懼而潰,秦遂取梁。

僖公(經二十·一)二十年

春,新作南門。

(經二十·二)夏,郜子來朝。

(經二十·三)五月乙巳,西宮災。

(經二十·四)鄭人入滑。

(經二十·五)秋,齊人、狄人盟于邢。

(經二十·六)冬,楚人伐隨。

(傳二十·一)二十年春,新作南門。書不時也。凡啟塞,從時。

(傳二十·二)滑人叛鄭,而服於衛。夏,鄭公子士、泄堵寇帥師入滑。

(傳二十·三)秋,齊、狄盟于邢,為邢謀衛難也。於是衛方病邢。

(傳二十·四)隨以漢東諸侯叛楚。冬,楚國斗穀於菟帥師伐隨,取成而還。君子曰:「隨之見伐,不量力也。量力而動,其過鮮矣。善敗由己,而由人乎哉?《詩》曰:『豈不夙夜,謂行多露。』」

(傳二十·五)宋襄公欲合諸侯。臧文仲聞之曰:「以欲從人,則可;以人從欲,鮮濟。」

僖公(經二一·一)二十有一年

春,狄侵衛。

(經二一·二)宋人、齊人、楚人盟于鹿上。

(經二一·三)夏,大旱。

(經二一·四)秋,宋公、楚子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于盂。執宋公以伐宋。

(經二一·五)冬,公伐邾。

(經二一·六)楚人使宜申來獻捷。

(經二一·七)十有二月癸醜,公會諸侯盟于薄,釋宋公。

(傳二一·一)二十一年,春,宋人為鹿上之盟,以求諸侯於楚。楚人許之。公子目夷曰:「小國爭盟,禍也。宋其亡乎!幸而後敗。」

(傳二一·二)夏,大旱。公欲焚巫、尫。臧文仲曰:「非旱備也。修城郭、貶食、省用、務穡、勸分,此其務也。巫、尫何為?天欲殺之,則如勿生;若能為旱,焚之滋甚。」公從之。是歲也,饑而不害。

(傳二一·三)秋,諸侯會宋公于盂。子魚曰:「禍其在此乎!君欲已甚,其何以堪之?」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。冬,會于薄以釋之。子魚曰:「禍猶未也,未足以懲君。」

(傳二一·四)任、宿、須句、顓臾,風姓也,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,以服事諸夏。邾人滅須句。須句子來奔,因成風也。成風為之言於公曰:「崇明祀,保小寡,周禮也;蠻夷猾夏,周禍也。若封須句,是崇皞、濟而修祀紓禍也。」

僖公(經二二·一)二十有二年

春,公伐邾,取須句。

(經二二·二)夏,宋公、衛侯、許男、滕子伐鄭。

(經二二·三)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戰于升陘。

(經二二·四)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戰于泓,宋師敗績。

(傳二二·一)二十二年,春,伐邾,取須句,反其君焉,禮也。

(傳二二·二)三月,鄭伯如楚。

(傳二二·三)夏,宋公伐鄭。子魚曰:「所謂禍在此矣。」

(傳二二·四)初,平王之東遷也,辛有適伊川,見被髪而祭於野者,曰:「不及百年,此其戎乎!其禮先亡矣。」秋,秦、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。

(傳二二·五)晉太子圉為質於秦,將逃歸,謂嬴氏曰:「與子歸乎?」對曰:「子,晉太子,而辱於秦。子之欲歸,不亦宜乎?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,以固子也。從子而歸,棄君命也。不敢從,亦不敢言。」遂逃歸。

(傳二二·六)富辰言於王曰:「請召大叔。《詩》曰:『協比其鄰,婚姻孔云。』吾兄弟之不協,焉能怨諸侯之不睦?」王說。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,王召之也。

(傳二二·七)邾人以須句故出師。公卑邾,不設備而禦之。臧文仲曰:「國無小,不可易也。無備,雖眾,不可恃也。《詩》曰:『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。』又曰:『敬之敬之!天惟顯思,命不易哉!』先王之明德,猶無不難也,無不懼也,況我小國乎!君其無謂邾小,蜂蠆有毒,而況國乎!」弗聽。八月丁未,公及邾師戰于升陘,我師敗績。邾人獲公胄,縣諸魚門。

(傳二二·八)楚人伐宋以救鄭。宋公將戰,大司馬固諫曰:「天之棄商久矣,君將興之,弗可赦也已。」弗聽。冬,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戰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濟。司馬曰:「彼眾我寡,及其未既濟也,請擊之。」公曰:「不可。」既濟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「未可。」既陳而後擊之,宋師敗績。公傷股。門官殲焉。

(傳二二·八)國人皆咎公。公曰:「君子不重傷,不禽二毛。古之為軍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雖亡國之餘,不鼓不成列。」子魚曰:「君未知戰,勍敵之人,隘而不列,天贊我也;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猶有懼焉。且今之勍者,皆吾敵也。雖及胡耇,獲則取之,何有於二毛?明恥、教戰,求殺敵也。傷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愛重傷,則如勿傷;愛其二毛,則如服焉。三軍以利用也,金鼓以聲氣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聲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」

(傳二二·九)丙子晨,鄭文夫人羋氏、姜氏勞楚子於柯澤。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。君子曰:「非禮也。婦人送迎不出門,見兄弟不逾閾,戎事不邇女器。」丁丑,楚子入享于鄭,九獻,庭實旅百,加籩豆六品。享畢,夜出,文羋送于軍。取鄭二姬以歸。叔詹曰:「楚王其不沒乎!為禮卒於無別。無別不可謂禮。將何以沒?」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。

僖公(經二三·一)二十有三年

春,齊侯伐宋,圍緡。

(經二三·二)夏,五月庚寅,宋公茲父卒。

(經二三·三)秋,楚人伐陳。

(經二三·四)冬,十有一月,杞子卒。

(傳二三·一)二十三年,春,齊侯伐宋,圍緡,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。

(傳二三·二)夏,五月,宋襄公卒,傷於泓故也。

(傳二三·三)秋,楚成得臣帥師伐陳,討其貳於宋也。遂取焦、夷,城頓而還。子文以為之功,使為令尹。叔伯曰:「子若國何?」對曰:「吾以靖國也。夫有大功而無貴仕,其人能靖者與有幾?」

(傳二三·四)九月,晉惠公卒。懷公立,命無從亡人,期,期而不至,無赦。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,弗召。冬,懷公執狐突,曰:「子來則免。」對曰:「子之能仕,父教之忠,古之制也。策名、委質,貳乃辟也。今臣之子,名在重耳,有年數矣。若又召之,教之貳也。父教子貳,何以事君?刑之不濫,君之明也,臣之愿也。淫刑以逞,誰則無罪?臣聞命矣。」乃殺之。卜偃稱疾不出,曰:「周書有之:『乃大明服。』己則不明,而殺人以逞,不亦難乎?民不見德,而唯戮是聞,其何後之有?」

(傳二三·五)十一月,杞成公卒。書曰「子」,杞夷也。不書名,未同盟也。凡諸侯同盟,死則赴以名,禮也。赴以名,則亦書之,不然則否,辟不敏也。

(傳二三·六)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,晉人伐諸蒲城。蒲城人欲戰,重耳不可,曰:「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,於是乎得人。有人而校,罪莫大焉。吾其奔也。」遂奔狄。從者狐偃、趙衰、顛頡、魏武子、司空季子。狄人伐廧咎如,獲其二女叔隗、季隗,納諸公子。公子取季隗,生伯儵、叔劉,以叔隗妻趙衰,生盾。將適齊,謂季隗曰:「待我二十五年,不來而後嫁。」對曰:「我二十五年矣,又如是而嫁,則就木焉。請待子。」處狄十二年而行。

僖公(傳二三·六)過衛,衛文公不禮焉。出於五鹿,乞食於野人,野人與之塊。公子怒,欲鞭之。子犯曰:「天賜也。」稽首受而載之。及齊,齊桓公妻之,有馬二十乘。公子安之。從者以為不可。將行,謀於桑下。蠶妾在其上,以告姜氏。姜氏殺之,而謂公子曰:「子有四方之志,其聞之者,吾殺之矣。」公子曰:「無之。」姜曰:「行也!懷與安,實敗名。」公子不可。姜與子犯謀,醉而遣之。醒,以戈逐子犯。

(傳二三·六)及曹,曹共公聞其駢脅,欲觀其裸。浴,薄而觀之。僖負羈之妻曰:「吾觀晉公子之從者,皆足以相國。若以相,夫子必反其國。反其國,必得志於諸侯。得志於諸侯,而誅無禮,曹其首也。子盍蚤自貳焉!」乃饋盤飧、飧璧焉。公子受飧反璧。及宋,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。

(傳二三·六)及鄭,鄭文公亦不禮焉。叔詹諫曰:「臣聞天之所啟,人弗及也。晉公子有三焉,天其或者將建諸,君其禮焉!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晉公子,姬出也,而至于今,一也。離外之患,而天不靖晉國,殆將啟之,二也。有三士,足以上人,而從之,三也。晉、鄭同儕,其過子弟固將禮焉,況天之所啟乎!」弗聽。

(傳二三·六)及楚,楚子饗之曰:「公子若反晉國,則何以報不穀?」對曰:「子、女、玉、帛,則君有之;羽、毛、齒、革,則君地生焉。其波及晉國者,君之餘也;其何以報君?」曰:「雖然,何以報我?」對曰:「若以君之靈,得反晉國。晉、楚治兵,遇於中原,其辟君三舍。若不獲命,其左執鞭、弭,右屬櫜、鞬,以與君周旋。」子玉請殺之。楚子曰:「晉公子廣而儉,文而有禮。其從者肅而寬,忠而能力。晉侯無親,外內惡之。吾聞姬姓唐叔之後,其後衰者也,其將由晉公子乎!天將興之,誰能廢之?違天必有大咎。」乃送諸秦。

(傳二三·六)秦伯納女五人,懷嬴與焉。奉匜沃盥,既而揮之。怒,曰:「秦、晉,匹也,何以卑我?」公子懼,降服而囚。他日,公享之。子犯曰:「吾不如衰之文也,請使衰從。」公子賦《河水》。公賦《六月》。趙衰曰:「重耳拜賜!」公子降,拜,稽首,公降一級而辭焉。衰曰:「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,重耳敢不拜?」

僖公(經二四·一)二十有四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二四·二)夏,狄伐鄭。(經二四·三)秋,七月。

(經二四·四)冬,天王出居于鄭。

(經二四·五)晉侯夷吾卒。

(傳二四·一)二十四年,春,王正月,秦伯納之。不書,不告入也。及河,子犯以璧授公子,曰:「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,臣之罪甚多矣,臣猶知之,而況君乎?請由此亡。」公子曰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!」投其璧于河。濟河,圍令狐,入桑泉,取臼衰。二月甲午,晉師軍于廬柳。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。師退,軍于郇。辛丑,狐偃及秦、晉之大夫盟于郇。壬寅,公子入于晉師。丙午,入于曲沃。丁未,朝于武宮。戊申,使殺懷公于高梁。不書,亦不告也。

僖公(傳二四·一)呂郤畏偪,將焚公宮而弒晉侯。寺人披請見。公使讓之,且辭焉,曰:「蒲城之役,君命一宿,女即至。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,女為惠公來求殺餘,命女三宿,女中宿至。雖有君命,何其速也?夫袪猶在。女其行乎!」對曰:「臣謂君之入也,其知之矣。若猶未也,又將及難。君命無二,古之制也。除君之惡,唯力是視。蒲人、狄人,餘何有焉?今君即位,其無蒲、狄乎!齊桓公置射鉤,而使管仲相。君若易之,何辱命焉?行者甚眾,豈唯刑臣?」公見之,以難告。三月,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。己丑晦,公宮火。瑕甥、郤芮不獲公,乃如河上,秦伯誘而殺之。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。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,實紀綱之仆。

(傳二四·一)初,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其出也,竊藏以逃,盡用以求納之。及入,求見。公辭焉以沐。謂仆人曰:「沐則心覆,心覆則圖反,宜吾不得見也。居者為社稷之守,行者為羈紲之仆,其亦可也,何必罪居者?國君而讎匹夫,懼者甚眾矣。」仆人以告,公遽見之。狄人歸季隗于晉,而請其二子。文公妻趙衰,生原同、屏括、樓嬰。趙姬請逆盾與其母,子餘辭。姬曰:「得寵而忘舊,何以使人?必逆之!」固請,許之。來,以盾為才,固請于公,以為嫡子,而使其三子下之;以叔隗為內子,而己下之。

(傳二四·一)晉侯賞從亡者,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推曰:「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內棄之。天未絕晉,必將有主。主晉祀者,非君而誰?天實置之,而二三子以為己力,不亦誣乎?竊人之財,猶謂之盜,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?下義其罪,上賞其奸;上下相蒙,難與處矣。」其母曰:「盍亦求之?以死,誰懟?」對曰:「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。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」其母曰:「亦使知之,若何?」對曰:「言,身之文也。身將隱,焉用文之?是求顯也。」其母曰:「能如是乎?與女偕隱。」遂隱而死。晉侯求之不獲。以上綿為之田,曰:「以志吾過,且旌善人。」

(傳二四·二)鄭之入滑也,滑人聽命。師還,又即衛。鄭公子士、泄堵俞彌帥師伐滑。王使伯服、游孫伯如鄭請滑。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,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。故不聽王命,而執二子。王怒,將以狄伐鄭。富辰諫曰:「不可。臣聞之:大上以德撫民,其次親親,以相及也。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,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。管、蔡、郕、霍、魯、衛、毛、聃、郜、雍、曹、滕、畢、原、酆、郇,文之昭也。邘、晉、應、韓,武之穆也。凡、蔣、邢、茅、胙、祭,周公之胤也。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,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詩,曰:『常棣之華,鄂不韡韡。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』其四章曰:『兄弟鬩于墻,外禦其侮。』如是,則兄弟雖有小忿,不廢懿親。

(傳二四·二)「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,其若之何?庸勛、親親、昵近、尊賢,德之大者也。即聾、從昧、與頑、用嚚,奸之大者也。棄德崇奸,禍之大者也。鄭有平、惠之勛,又有厲、宣之親,棄嬖寵而用三良,於諸姬為近,四德具矣。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,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,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,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。狄皆則之,四奸具矣。周之有懿德也,猶曰『莫如兄弟』,故封建之。其懷柔天下也,猶懼有外侮;捍禦侮者,莫如親親,故以親屏周。召穆公亦云。今周德既衰,於是乎又渝周、召,以從諸奸,無乃不可乎?民未忘禍,王又興之,其若文、武何?」王弗聽,使頹叔、桃子出狄師。

僖公(傳二四·二)夏,狄伐鄭,取櫟。王德狄人,將以其女為後。富辰諫曰:「不可。臣聞之曰:『報者倦矣,施者未厭。』狄固貪惏,王又啟之。女德無極,婦怨無終,狄必為患。」王又弗聽。初,甘昭公有寵於惠後,惠後將立之,未及而卒。昭公奔齊,王復之,又通於隗氏。王替隗氏。頹叔、桃子曰:「我實使狄,狄其怨我。」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。王御士將禦之,王曰:「先後其謂我何?寧使諸侯圖之。」王遂出,及坎欿,國人納之。秋,頹叔、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,大敗周師,獲周公忌父、原伯、毛伯、富辰。王出適鄭,處于泛。大叔以隗氏居于溫。

(傳二四·三)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,好聚鷸冠。鄭伯聞而惡之,使盜誘之。八月,盜殺之于陳、宋之間。君子曰:「服之不衷,身之災也。《詩》曰:『彼己之子,不稱其服。』子臧之服,不稱也夫!《詩》曰:『自詒伊戚』,其子臧之謂矣。夏書曰:『地平天成』,稱也。」

(傳二四·四)宋及楚平,宋成公如楚。還,入於鄭。鄭伯將享之,問禮於皇武子。對曰:「宋,先代之後也,於周為客,天子有事,膰焉;有喪,拜焉。豐厚可也。」鄭伯從之,享宋公,有加,禮也。

(傳二四·五)冬,王使來告難,曰:「不穀不德,得罪于母弟之寵子帶,鄙在鄭地泛,敢告叔父。」臧文仲對曰:「天子蒙塵于外,敢不奔問官守?」王使簡師父告于晉,使左鄢父告于秦。天子無出,書曰「天王出居于鄭」,辟母弟之難也。天子兇服、降名,禮也。

(傳二四·六)鄭伯與孔將鉏、石甲父、侯宣多省視官具于泛,而後聽其私政,禮也。

(傳二四·七)衛人將伐邢,禮至曰:「不得其守,國不可得也。我請昆弟仕焉。」乃往,得仕。

僖公(經二五·一)二十有五年

春,王正月丙午,衛侯毀滅邢。

(經二五·二)夏,四月癸酉,衛侯毀卒。

(經二五·三)宋蕩伯姬來逆婦。

(經二五·四)宋殺其大夫。

(經二五·五)秋,楚人圍陳,納頓子于頓。

(經二五·六)葬衛文公。

(經二五·七)冬,十有二月癸亥,公會衛子、莒慶,盟于洮。

(傳二五·一)二十五年,春,衛人伐邢,二禮從國子巡城,掖以赴外,殺之。正月丙午,衛侯毀滅邢。同姓也,故名。禮至為銘曰:「餘掖殺國子,莫餘敢止。」

(傳二五·二)秦伯師于河上,將納王。狐偃言於晉侯曰:「求諸侯莫如勤王。諸侯信之,且大義也。繼文之業,而信宣於諸侯,今為可矣。」使卜偃卜之,曰:「吉。遇黃帝戰于阪泉之兆。」公曰:「吾不堪也。」對曰:「周禮未改,今之王,古之帝也。」公曰:「筮之!」筮之,遇大有之睽,曰:「吉。遇『公用享于天子』之卦。戰克而王饗,吉孰大焉?且是卦也,天為澤以當日,天子降心以逆公,不亦可乎?大有去睽而復,亦其所也。」

(傳二五·二)晉侯辭秦師而下。三月甲辰,次于陽樊,右師圍溫,左師逆王。夏四月丁巳,王入于王城。取大叔于溫,殺之于隰城。戊午,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請隧,弗許,曰:「王章也。未有代德,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惡也。」與之陽樊、溫、原、欑茅之田。晉於是始啟南陽。陽樊不服,圍之。倉葛呼曰:「德以柔中國,刑以威四夷,宜吾不敢服也。此誰非王之親姻,其俘之也?」乃出其民。

(傳二五·三)秋,秦、晉伐鄀。楚鬭克、屈禦寇以申、息之師戍商密。秦人過析,隈入而系輿人,以圍商密,昏而傅焉。宵坎血加書,偽與子儀、子邊盟者。商密人懼,曰:「秦取析矣!戍人反矣!」乃降秦師。秦師囚申公子儀、息公子邊以歸。楚令尹子玉追秦師,弗及。遂圍陳,納頓子于頓。

(傳二五·四)冬,晉侯圍原,命三日之糧。原不降,命去之。諜出,曰:「原將降矣。」軍史曰:「請待之。」公曰:「信,國之寶也,民之所庇也。得原失信,何以庇之?所亡滋多。」退一舍而原降。遷原伯貫于冀。趙衰為原大夫,狐溱為溫大夫。

(傳二五·五)衛人平莒于我,十二月,盟于洮,修衛文公之好,且及莒平也。

(傳二五·六)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,對曰:「昔趙衰以壺飧從徑,餒而弗食。」故使處原。

僖公(經二六·一)二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,己未,公會莒子、衛甯速,盟于向。

(經二六·二)齊人侵我西鄙,公追齊師,至酅,弗及。

(經二六·三)夏,齊人伐我北鄙。

(經二六·四)衛人伐齊。(經二六·五)公子遂如楚乞師。

(經二六·六)秋,楚人滅夔,以夔子歸。

(經二六·七)冬,楚人伐宋,圍緡。公以楚師伐齊,取穀。

(經二六·八)公至自伐齊。

(傳二六·一)二十六年,春,王正月,公會莒茲丕公、甯莊子,盟于向,尋洮之盟也。

(傳二六·二)齊師侵我西鄙,討是二盟也。

(傳二六·三)夏,齊孝公伐我北鄙,衛人伐齊,洮之盟故也。公使展喜犒師,使受命于展禽。齊侯未入竟,展喜從之,曰:「寡君聞君親舉玉趾,將辱於敝邑,使下臣犒執事。」齊侯曰:「魯人恐乎?」對曰:「小人恐矣,君子則否。」齊侯曰:「室如縣罄,野無青草,何恃而不恐?」對曰:「恃先王之命。昔周公、大公股肱周室,夾輔成王。成王勞之,而賜之盟,曰:『世世子孫無相害也!』載在盟府,大師職之。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,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,昭舊職也。及君即位,諸侯之望曰:『其率桓之功!』我敝邑用不敢保聚,曰:『豈其嗣世九年,而棄命廢職?其若先君何?君必不然。』恃此以不恐。」齊侯乃還。

(傳二六·四)東門襄仲、臧文仲如楚乞師。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、宋,以其不臣也。

(傳二六·五)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,楚人讓之。對曰:「我先王熊摯有疾,鬼神弗赦,而自竄于夔吾是以失楚,又何祀焉?」秋,楚成得臣斗宜申帥師滅夔,以夔子歸。

(傳二六·六)宋以其善於晉侯也,叛楚即晉。冬,楚令尹子玉、司馬子西帥師伐宋,圍緡。公以楚師伐齊,取穀。凡師,能左右之曰以。寘桓公子雍於穀,易牙奉之以為魯援。楚申公叔侯戍之。桓公之子七人,為七大夫於楚。

僖公(經二七·一)二十有七年

春,杞子來朝。

(經二七·二)夏,六月庚寅,齊侯昭卒。

(經二七·三)秋,八月乙未,葬齊孝公。

(經二七·四)乙巳,公子遂帥師入杞。

(經二七·五)冬,楚人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圍宋。

(經二七·六)十有二月甲戌,公會諸侯,盟于宋。

(傳二七·一)二十七年,春,杞桓公來朝。用夷禮,故曰「子」。公卑杞,杞不共也。

(傳二七·二)夏,齊孝公卒。有齊怨,不廢喪紀,禮也。

(傳二七·三)秋,入杞,責無禮也。

(傳二七·四)楚子將圍宋,使子文治兵於睽,終朝而畢,不戮一人。子玉復治兵於蔿,終日而畢,鞭七人,貫三人耳。國老皆賀子文。子文飲之酒。蔿賈尚幼,後至不賀子文問之。對曰:「不知所賀。子之傳政於子玉,曰:『以靖國也。』靖諸內而敗諸外,所獲幾何?子玉之敗,子之舉也。舉以敗國,將何賀焉?子玉剛而無禮,不可以治民,過三百乘,其不能以入矣。茍入而賀,何後之有?」

(傳二七·四)冬,楚子及諸侯圍宋。宋公孫固如晉告急。先軫曰:「報施救患,取威定霸,於是乎在矣。」狐偃曰:「楚始得曹,而新昏於衛,若伐曹、衛,楚必救之,則齊、宋免矣。」於是乎搜于被廬,作三軍,謀元帥。趙衰曰:「郤穀可。臣亟聞其言矣,說《禮》、《樂》而敦《詩》、《書》。《詩》、《書》,義之府也;《禮》、《樂》,德之則也;德、義,利之本也。夏書曰:『賦納以言,明試以功,車服以庸。』君其試之!」乃使郤穀將中軍,郤溱佐之。使狐偃將上軍,讓於狐毛而佐之。命趙衰為卿,讓於欒枝、先軫。使欒枝將下軍,先軫佐之。荀林父御戎,魏犨為右。

(傳二七·四)晉侯始入而教其民,二年,欲用之。子犯曰:「民未知義,未安其居。」於出乎出定襄王,入務利民,民懷生矣。將用之。子犯曰:「民未知信,未宣其用。」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。民易資者,不求豐焉,明徵其辭。公曰:「可矣乎?」子犯曰:「民未知禮,未生其共。」於是乎大搜以示之禮,作執秩以正其官。民聽不惑,而後用之。出穀戍,釋宋圍,一戰而霸,文之教也。

僖公(經二八·一)二十有八年

春,晉侯侵曹,晉侯伐衛。

(經二八·二)公子買戍衛,不卒戍,刺之。

(經二八·三)楚人救衛。

(經二八·四)三月丙午,晉侯入曹,執曹伯。畀宋人。

(經二八·五)夏,四月己巳,晉侯、齊師、宋師、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,楚師敗績。

(經二八·六)楚殺其大夫得臣。

(經二八·七)衛侯出奔楚。

(經二八·八)五月癸醜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鄭伯、衛子、莒子,盟於踐土。

(經二八·九)陳侯如會。

(經二八·十)公朝于王所。

(經二八·十一)六月,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。衛元咺出奔晉。

(經二八·十二)陳侯款卒。

(經二八·十三)秋,杞伯姬來。

(經二八·十四)公子遂如齊。

(經二八·十五)冬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鄭伯、陳子、莒子、邾子、秦人于溫。

(經二八·十六)天王狩于河陽。

(經二八·十七)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(經二八·十八)晉人執衛侯,歸之于京師。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。

(經二八·十九)諸侯遂圍許。

(經二八·二十)曹伯襄復歸于曹,遂會諸侯圍許。

(傳二八·一)二十八年,春,晉侯將伐曹,假道于衛。衛人弗許。還自南河濟,侵曹、伐衛。正月戊申,取五鹿。二月,晉郤穀卒。原軫將中軍,胥臣佐下軍,上德也。晉侯、齊侯盟于斂盂。衛侯請盟,晉人弗許。衛侯欲與楚,國人不欲,故出其君,以說于晉。衛侯出居于襄牛。

(傳二八·二)公子買戍衛,楚人救衛,不克。公懼於晉,殺子叢以說焉。謂楚人曰:「不卒戍也。」

(傳二八·三)晉侯圍曹,門焉,多死。曹人尸諸城上,晉侯患之。聽輿人之謀曰:「稱舍於墓。」師遷焉。曹人兇懼,為其所得者,棺而出之。因其兇也而攻之。三月丙午,入曹,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,而乘軒者三百人也,且曰獻狀。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,報施也。魏犨、顛頡怒,曰:「勞之不圖,報於何有?」爇僖負羈氏。魏犨傷於胸。公欲殺之,而愛其材。使問,且視之。病,將殺之。魏犨束胸見使者,曰:「以君之靈,不有寧也!」距躍三百,曲踴三百。乃舍之。殺顛頡以徇于師,立舟之僑以為戎右。

(傳二八·三)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。公曰:「宋人告急,舍之則絕,告楚不許。我欲戰矣,齊、秦未可,若之何?」先軫曰:「使宋舍我而賂齊、秦,藉之告楚。我執曹君,而分曹、衛之田以賜宋人。楚愛曹、衛,必不許也。喜賂、怒頑,能無戰乎?」公說,執曹伯,分曹、衛之田以畀宋人。

(傳二八·三)楚子入居于申,使申叔去穀,使子玉去宋,曰:「無從晉師!晉侯在外十九年矣,而果得晉國。險阻艱難,備嘗之矣;民之情偽,盡知之矣。天假之年,而除其害,天之所置,其可廢乎?軍志曰:『允當則歸。』又曰:『知難而退。』又曰:『有德不可敵。』此三志者,晉之謂矣。」子玉使伯棼請戰,曰:「非敢必有功也,愿以間執讒慝之口。」王怒,少與之師,唯西廣、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。

(傳二八·三)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:「請復衛侯而封曹,臣亦釋宋之圍。」子犯曰:「子玉無禮哉!君取一,臣取二,不可失矣。」先軫曰:「子與之!定人之謂禮,楚一言而定三國,我一言而亡之。我則無禮,何以戰乎?不許楚言,是棄宋也;救而棄之,謂諸侯何?楚有三施,我有三怨,怨讎已多,將何以戰?不如私許復曹、衛以攜之,執宛春以怒楚,既戰而後圖之。」公說。乃拘宛春於衛,且私許復曹、衛,曹、衛告絕於楚。

(傳二八·三)子玉怒,從晉師。晉師退。軍吏曰:「以君辟臣,辱也;且楚師老矣,何故退?」子犯曰:「師直為壯,曲為老,豈在久乎?微楚之惠不及此,退三舍辟之,所以報也。背惠食言,以亢其讎,我曲楚直,其眾素飽,不可謂老。我退而楚還,我將何求?若其不還,君退臣犯,曲在彼矣。」退三舍。楚眾欲止,子玉不可。

僖公(傳二八·三)夏,四月戊辰,晉侯、宋公、齊國歸父、崔夭、秦小子憖次于城濮。楚師背酅而舍,晉侯患之。聽輿人之誦曰:「原田每每,舍其舊而新是謀。」公疑焉。子犯曰:「戰也!戰而捷,必得諸侯。若其不捷,表里山河,必無害也。」公曰:「若楚惠何?」欒貞子曰:「漢陽諸姬,楚實盡之。思小惠而忘大恥,不如戰也。」晉侯夢與楚子搏,楚子伏己而盬其腦,是以懼。子犯曰:「吉。我得天,楚伏其罪,吾且柔之矣。」

(傳二八·三)子玉使斗勃請戰,曰:「請與君之士戲,君馮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」晉侯使欒枝對曰:「寡君聞命矣。楚君之惠,未之敢忘,是以在此。為大夫退,其敢當君乎?既不獲命矣,敢煩大夫,謂二三子:『戒爾車乘,敬爾君事,詰朝將見。』」晉車七百乘,韅、靷、鞅、靽。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,曰:「少長有禮,其可用也。」遂伐其木,以益其兵。己巳,晉師陳于莘北,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、蔡。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,曰:「今日必無晉矣。」子西將左,子上將右。胥臣蒙馬以虎皮,先犯陳、蔡。陳、蔡奔,楚右師潰。狐毛設二旆而退之。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,楚師馳之,原軫、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。狐毛、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,楚左師潰。楚師敗績。子玉收其卒而止,故不敗。

(傳二八·三)晉師三日館、穀,及癸酉而還。甲午,至于衡雍,作王宮于踐土。鄉役之三月,鄭伯如楚致其師。為楚師既敗而懼,使子人九行成于晉。晉欒枝入盟鄭伯。五月丙午,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。丁未,獻楚俘于王:駟介百乘,徒兵千。鄭伯傅王,用平禮也。己酉,王享醴,命晉侯宥。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,賜之大輅之服、戎輅之服,彤弓一、彤矢百,玈弓矢千,秬鬯一卣,虎賁三百人,曰:「王謂叔父:敬服王命,以綏四國,糾逖王慝。」晉侯三辭,從命,曰:「重耳敢再拜稽首,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。」受策以出。出入三覲。

(傳二八·三)衛侯聞楚師敗,懼,出奔楚,遂適陳,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。癸亥,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,要言曰:「皆獎王室,無相害也!有渝此盟,明神殛之,俾隊其師,無克祚國,及而玄孫,無有老幼。」君子謂是盟也信,謂晉於是役也,能以德攻。

(傳二八·四)初,楚子玉自為瓊弁、玉纓,未之服也。先戰,夢河神謂己曰:「畀餘!餘賜女孟諸之麋。」弗致也。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,弗聽。榮季曰:「死而利國,猶或為之,況瓊玉乎?是糞土也。而可以濟師,將何愛焉?」弗聽。出,告二子曰:「非神敗令尹,令尹其不勤民,實自敗也。」既敗,王使謂之曰:「大夫若入,其若申、息之老何?」子西、孫伯曰:「得臣將死,二臣止之曰:『君其將以為戮。』」及連穀而死。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,曰:「莫餘毒也已。蔿呂臣實為令尹,奉己而已,不在民矣。」

(傳二八·五)或訴元咺於衛侯曰:「立叔武矣。」其子角從公,公使殺之。咺不廢命,奉夷叔以入守。六月,晉人復衛侯。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:「天禍衛國,君臣不協,以及此憂也。今天誘其衷,使皆降心以相從也。不有居者,誰守社稷?不有行者,誰捍牧圉?不協之故,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。自今日以往,既盟之後,行者無保其力,居者無懼其罪。有渝此盟,以相及也。明神先君,是糾是殛。」國人聞此盟也,而後不貳。衛侯先期入,甯子先,長牂守門,以為使也,與之乘而入。公子歂犬、華仲前驅,叔孫將沐,聞君至,喜,捉發走出,前驅射而殺之。公知其無罪也,枕之股而哭之。歂犬走出,公使殺之。元咺出奔晉。

(傳二八·六)城濮之戰,晉中軍風于澤,亡大旆之左旃。祁瞞奸命,司馬殺之,以徇于諸侯,使茅茷代之。師還。壬午,濟河。舟之僑先歸,士會攝右。秋,七月丙申,振旅,愷以入于晉,獻俘、授馘,飲至、大賞,徵會討貳。殺舟之僑以徇于國,民於是大服。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,三罪而民服。《詩》云:「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」,不失賞、刑之謂也。

僖公(傳二八·七)冬,會于溫,討不服也。

(傳二八·八)衛侯與元咺訟,甯武子為輔,鍼莊子為坐,士榮為大士。衛侯不勝。殺士榮,刖鍼莊子,謂甯俞忠而免之。執衛侯,歸之于京師,寘諸深室。甯子職納橐饘焉。元咺歸于衛,立公子瑕。

(傳二八·九)是會也,晉侯召王,以諸侯見,且使王狩。仲尼曰:「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。故書曰『天王狩于河陽』,言非其地也,且明德也。」

(傳二八·十)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(傳二八·十一)丁丑,諸侯圍許。

(傳二八·十二)晉侯有疾,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,使曰以曹為解:「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,今君為會而滅同姓。曹叔振鐸,文之昭也,先君唐叔,武之穆也。且合諸侯而滅兄弟,非禮也;與衛偕命,而不與偕復,非信也;同罪異罰,非刑也。禮以行義,信以守禮,刑以正邪。舍此三者,君將若之何?」公說,復曹伯,遂會諸侯于許。晉侯作三行以禦狄。荀林父將中行,屠擊將右行,先蔑將左行。

僖公(經二九·一)二十有九年

春,介葛盧來。

(經二九·二)公至自圍許。

(經二九·三)夏,六月,會王人、晉人、宋人、齊人、陳人、蔡人、秦人,盟于翟泉。

(經二九·四)秋,大雨雹。

(經二九·五)冬,介葛盧來。

(傳二九·一)二十九年,春,介葛盧來朝,舍于昌衍之上。公在會,饋之芻、米,禮也。

(傳二九·二)夏,公會王子虎、晉狐偃、宋公孫固、齊國歸父、陳轅濤涂、秦小子憖,盟于翟泉,尋踐土之盟,且謀伐鄭也。卿不書,罪之也。在禮,卿不會公侯,會伯子男可也。

(傳二九·三)秋,大雨雹,為災也。

(傳二九·四)冬,介葛盧來,以未見公故,復來朝。禮之,加燕好。介葛盧聞牛鳴,曰:「是生三犧,皆用之矣。其音云。」問之而信。

僖公(經三十·一)三十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三十·二)夏,狄侵齊。

(經三十·三)秋,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。衛侯鄭歸于衛。

(經三十·四)晉人、秦人圍鄭。

(經三十·五)介人侵蕭。

(經三十·六)冬,天王使宰周公來聘。

(經三十·七)公子遂如京師,遂如晉。

(傳三十·一)三十年春,晉人侵鄭,以觀其可攻與否。狄間晉之有鄭虞也。夏,狄侵齊。

(傳三十·二)晉侯使醫衍酖衛侯。甯俞貨醫,使薄其酖,不死。公為之請,納玉於王與晉侯,皆十,王許之。秋,乃釋衛侯。衛侯使賂周歂、冶廑曰:「茍能納我,吾使爾為卿。」周、冶殺元咺及子適、子儀。公入,祀先君,周、冶既服,將命,周歂先入,及門,遇疾而死。冶廑辭卿。

(傳三十·三)九月甲午,晉侯、秦伯圍鄭,以其無禮於晉,且貳於楚也。晉軍函陵,秦軍泛南。佚之狐言於鄭伯曰:「國危矣,若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。」公從之。辭曰:「臣之壯也,猶不如人;今老矣,無能為也已。」公曰:「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過也。然鄭亡,子亦有不利焉。」許之。夜,縋而出。見秦伯曰:「秦、晉圍鄭,鄭既知亡矣。若亡鄭而有益於君,敢以煩執事。越國以鄙遠,君知其難也,焉用亡鄭以陪鄰?鄰之厚,君之薄也。若舍鄭以為東道主,行李之往來,共其乏困,君亦無所害,且君嘗為晉君賜矣,許君焦、瑕,朝濟而夕設版焉,君之所知也。夫晉,何厭之有?既東封鄭,又欲肆其西封。不闕秦,焉取之?闕秦以利晉,唯君圖之。」秦伯說,與鄭人盟,使杞子、逢孫、揚孫戍之,乃還。子犯請擊之。公曰:「不可。微夫人之力不及此。因人之力而敝之,不仁;失其所與,不知;以亂易整,不武。吾其還也。」亦去之。初,鄭公子蘭出奔晉,從於晉侯伐鄭,請無與圍鄭。許之,使待命于東。鄭石甲父、侯宣多逆以為太子,以求成于晉,晉人許之。

僖公(傳三十·四)冬,王使周公閱來聘,饗有昌歜、白黑、形鹽。辭曰:「國君,文足昭也,武可畏也,則有備物之饗,以象其德;薦五味,羞嘉穀,鹽虎形,以獻其功。吾何以堪之?」

(傳三十·五)東門襄仲將聘于周,遂初聘于晉。

僖公(經三一·一)三十有一年

春,取濟西田。

(經三一·二)公子遂如晉。

(經三一·三)夏,四月,四卜郊,不從,乃免牲。猶三望。

(經三一·四)秋,七月。

(經三一·五)冬,杞伯姬來求婦。

(經三一·六)狄圍衛。十有二月,衛遷于帝丘。

(傳三一·一)三十一年,春,取濟西田,分曹地也。使臧文仲往,宿於重館。重館人告曰:「晉新得諸侯,必親其共。不速行,將無及也。」從之。分曹地,自洮以南,東傅于濟,盡曹地也。

(傳三一·二)襄仲如晉,拜曹田也。

(傳三一·三)夏,四月,四卜郊,不從,乃免牲,非禮也。猶三望,亦非禮也。禮不卜常祀,而卜其牲、日。牛卜日曰牲。牲成而卜郊,上怠慢也。望,郊之細也,不郊,亦無望可也。

(傳三一·四)秋,晉搜于清原,作五軍以禦狄。趙衰為卿。

(傳三一·五)冬,狄圍衛,衛遷于帝丘,卜曰三百年。衛成公夢康叔曰:「相奪予享。」公命祀相。甯武子不可,曰:「鬼神非其族類,不歆其祀。杞、鄫何事?相之不享於此久矣,非衛之罪也,不可以間成王、周公之命祀,請改祀命。」

(傳三一·六)鄭泄駕惡公子瑕,鄭伯亦惡之,故公子瑕出奔楚。

僖公(經三二·一)三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三二·二)夏,四月己丑,鄭伯捷卒。

(經三二·三)衛人侵狄。秋,衛人及狄盟。

(經三二·四)冬,十有二月己卯,晉侯重耳卒。

(傳三二·一)三十二年,春,楚斗章請平于晉,晉陽處父報之,晉、楚始通。

(傳三二·二)夏,狄有亂,衛人侵狄,狄請平焉。秋,衛人及狄盟。

(傳三二·三)冬,晉文公卒。庚辰,將殯于曲沃。出絳,柩有聲如牛。卜偃使大夫拜,曰:「君命大事:將有西師過軼我,擊之,必大捷焉。」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:「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,若潛師以來,國可得也。」穆公訪諸蹇叔。蹇叔曰:「勞師以襲遠,非所聞也。師勞力竭,遠主備之,無乃不可乎?師之所為,鄭必知之,勤而無所,必有悖心。且行千里,其誰不知?」公辭焉。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師於東門之外。蹇叔哭之曰:「孟子!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!」公使謂之曰:「爾何知!中壽,爾墓之木拱矣。」蹇叔之子與師,哭而送之曰:「晉人禦師必於殽,殽有二陵焉。其南陵,夏後皋之墓也;其北陵,文王之所辟風雨也。必死是間,餘收爾骨焉!」秦師遂東。

僖公(經三三·一)三十有三年

春,王二月,秦人入滑。

(經三三·二)齊侯使國歸父來聘。

(經三三·三)夏,四月辛巳,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。

(經三三·四)癸巳,葬晉文公。

(經三三·五)狄侵齊。

(經三三·六)公伐邾,取訾婁。

(經三三·七)秋,公子遂帥師伐邾。

(經三三·八)晉人敗狄于箕。

(經三三·九)冬,十月,公如齊。

(經三三·十)十有二月,公至自齊。

(經三三·一一)乙巳,公薨于小寢。

(經三三·一二)隕霜不殺草。李、梅實。

(經三三·一三)晉人、陳人、鄭人伐許。

(傳三三·一)三十三年,春,秦師過周北門,左右免胄而下,超乘者三百乘。王孫滿尚幼,觀之,言於王曰:「秦師輕而無禮,必敗。輕則寡謀,無禮則脫。入險而脫,又不能謀,能無敗乎?」及滑,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,遇之,以乘韋先,牛十二犒師,曰:「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,敢犒從者。不腆敝邑,為從者之淹,居則具一日之積,行則備一夕之衛。」且使遽告于鄭。鄭穆公使視客館,則束載、厲兵、秣馬矣。使皇武子辭焉,曰:「吾子淹久於敝邑,唯是脯資、餼牽竭矣,為吾子之將行也,鄭之有原圃,猶秦之有具囿也,吾子取其麋鹿,以閑敝邑,若何?」杞子奔齊,逢孫、揚孫奔宋。孟明曰:「鄭有備矣,不可冀也。攻之不克,圍之不繼,吾其還也。」滅滑而還。

僖公(傳三三·二)齊國莊子來聘,自郊勞至于贈賄,禮成而加之以敏。臧文仲言於公曰:「國子為政,齊猶有禮,君其朝焉!臣聞之:服於有禮,社稷之衛也。」

(傳三三·三)晉原軫曰:「秦違蹇叔,而以貪勤民,天奉我也。奉不可失,敵不可縱。縱敵,患生;違天,不祥。必伐秦師!」欒枝曰:「未報秦施,而伐其師,其為死君乎?」先軫曰:「秦不哀吾喪,而伐吾同姓,秦則無禮,何施之為?吾聞之:『一日縱敵,數世之患也。』謀及子孫,可謂死君乎?」遂發命,遽興姜戎。子墨衰绖,梁弘御戎,萊駒為右。

(傳三三·三)夏,四月辛巳,敗秦師于殽,獲百里孟明視、西乙術、白乙丙以歸。遂墨以葬文公,晉於是始墨。文嬴請三帥,曰:「彼實構吾二君,寡君若得而食之,不厭,君何辱討焉?使歸就戮于秦,以逞寡君之志,若何?」公許之。先軫朝,問秦囚。公曰:「夫人請之,吾舍之矣。」先軫怒曰:「武夫力而拘諸原,婦人暫而免諸國,墮軍實而長寇讎,亡無日矣!」不顧而唾。公使陽處父追之,及諸河,則在舟中矣。釋左驂,以公命贈孟明。孟明稽首曰:「君之惠,不以纍臣釁鼓,使歸就戮于秦,寡君之以為戮,死且不朽。若從君惠而免之,三年將拜君賜。」秦伯素服郊次,鄉師而哭曰:「孤違蹇叔,以辱二三子,孤之罪也。不替孟明,孤之過也,大夫何罪?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。」

(傳三三·四)狄侵齊,因晉喪也。

(傳三三·五)公伐邾,取眥婁,以報升陘之役。邾人不設備。秋,襄仲復伐邾。

(傳三三·六)狄伐晉,及箕。八月戊子,晉侯敗狄于箕。郤缺獲白狄子。先軫曰:「匹夫逞志於君,而無討,敢不自討乎?」免胄入狄師,死焉。狄人歸其元,面如生。

(傳三三·六)初,臼季使,過冀,見冀缺耨,其妻馌之,敬,相待如賓。與之歸,言諸文公曰:「敬,德之聚也。能敬必有德。德以治民,君請用之!臣聞之:出門如賓,承事如祭,仁之則也。」公曰:「其父有罪,可乎?」對曰:「舜之罪也殛鯀,其舉也興禹。管敬仲,桓之賊也,實相以濟。《康誥》曰:『父不慈,子不祗,兄不友,弟不共,不相及也。』《詩》曰:『采葑采菲,無以下體。』君取節焉可也。」文公以為下軍大夫。反自箕,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將中軍,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,曰:「舉郤缺,子之功也。」以一命命郤缺為卿,復與之冀,亦未有軍行。

(傳三三·七)冬,公如齊朝,且吊有狄師也。反,薨于小寢,即安也。

(傳三三·八)晉、陳、鄭伐許,討其貳於楚也。

(傳三三·九)楚令尹子上侵陳、蔡。陳、蔡成,遂伐鄭,將納公子瑕。門于桔柣之門,瑕覆于周氏之汪,外仆髡屯禽之以獻。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。

(傳三三·十)晉陽處父侵蔡,楚子上救之,與晉師夾汦而軍。陽子患之,使謂子上曰:「吾聞之:『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。』子若欲戰,則吾退舍,子濟而陳,遲速唯命。不然,紓我。老師費財,亦無益也。」乃駕以待。子上欲涉,大孫伯曰:「不可。晉人無信,半涉而薄我,悔敗何及?不如紓之。」乃退舍。陽子宣言曰:「楚師遁矣。」遂歸。楚師亦歸。太子商臣譖子上曰:「受晉賂而辟之,楚之恥也。罪莫大焉。」王殺子上。

(傳三三·一一)葬僖公,緩作主,非禮也。凡君薨,卒哭而祔,祔而作主,特祀於主,烝、嘗、禘於廟。

左傳·文公

文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文公《文公》(經一·一)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

(經一·二)二月癸亥,日有食之。

(經一·三)天王使叔服來會葬。

(經一·四)夏,四月丁巳,葬我君僖公。

(經一·五)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。

(經一·六)晉侯伐衛。

(經一·七)叔孫得臣如京師。

(經一·八)衛人伐晉。

(經一·九)秋,公孫敖會晉侯于戚。

(經一·十)冬,十月丁未,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。

(經一·十一)公孫敖如齊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。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,見其二子焉。叔服曰:「穀也食子,難也收子。穀也豐下,必有後於魯國。」

(傳一·二)於是閏三月,非禮也。先王之正時也,履端於始,舉正於中,歸餘於終。履端於始,序則不愆;舉正於中,民則不惑;歸餘於終,事則不悖。

(傳一·三)夏,四月丁巳,葬僖公。

(傳一·四)王使毛伯衛來賜公命。叔孫得臣如周拜。

(傳一·五)晉文公之季年,諸侯朝晉,衛成公不朝,使孔達侵鄭,伐綿、訾及匡。晉襄公既祥,使告于諸侯而伐衛,及南陽。先且居曰:「效尤,禍也。請君朝王,臣從師。」晉侯朝王于溫。先且居、胥臣伐衛。五月辛酉朔,晉師圍戚。六月戊戌,取之,獲孫昭子。衛人使告于陳。陳共公曰:「更伐之,我辭之。」衛孔達帥師伐晉。君子以為古。古者,越國而謀。

(傳一·六)秋,晉侯疆戚田,故公孫敖會之。

(傳一·七)初,楚子將以商臣為太子,訪諸令尹子上。子上曰:「君之齒未也,而又多愛,黜乃亂也。楚國之舉,恒在少者。且是人也,蜂目而豺聲,忍人也,不可立也。」弗聽。既,又欲立王子職,而黜太子商臣。商臣聞之而未察,告其師潘崇曰:「若之何而察之?」潘崇曰:「享江羋而勿敬也。」從之。江羋怒曰:「呼!役夫!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。」告潘崇曰:「信矣。」潘崇曰:「能事諸乎?」曰:「不能。」「能行乎?」曰:「不能。」「能行大事乎?」曰:「能。」冬,十月,以宮甲圍成王。王請食熊蹯而死。弗聽。丁未,王縊。謚之曰「靈」,不瞑;曰「成」,乃瞑。穆王立,以其為太子之室與潘崇,使為大師,且掌環列之尹。

(傳一·八)穆伯如齊,始聘焉,禮也。凡君即位,卿出并聘,踐修舊好,要結外援,好事鄰國,以衛社稷,忠、信、卑讓之道也。忠,德之正也;信,德之固也;卑讓,德之基也。

(傳一·九)殽之役,晉人既歸秦師,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:「是敗也,孟明之罪也,必殺之。」秦伯曰:「是孤之罪也。周芮良夫之詩曰:『大風有隧,貪人敗類。聽言則對,誦言如醉。匪用其良,覆俾我悖。』是貪故也,孤之謂矣。孤實貪以禍夫子,夫子何罪?」復使為政。

文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王二月甲子,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,秦師敗績。

(經二、二)丁丑,作僖公主。

(經二、三)三月乙巳,及晉處父盟。

(經二、四)夏,六月,公孫敖會宋公、陳侯、鄭伯、晉士縠盟于垂隴。

(經二、五)自十有二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

(經二、六)八月丁卯,大事于太廟,躋僖公。

(經二、七)冬,晉人、宋人、陳人、鄭人伐秦。

(經二、八)公子遂如齊納幣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秦孟明視帥師伐晉,以報殽之役。二月,晉侯禦之,先且居將中軍,趙衰佐之。王官無地御戎,狐鞫居為右。甲子,及秦師戰于彭衙,秦師敗績。晉人謂秦「拜賜之師」。戰于殽也,晉梁弘御戎,萊駒為右。戰之明日,晉襄公縛秦囚,使萊駒以戈斬之。囚呼,萊駒失戈,狼瞫取戈以斬囚,禽之以從公乘。遂以為右。箕之役,先軫黜之,而立續簡伯。狼瞫怒。其友曰:「盍死之?」瞫曰:「吾未獲死所。」其友曰:「吾與女為難。」瞫曰:「周志有之:『勇則害上,不登於明堂。』死而不義,非勇也。共用之謂勇。吾以勇求右,無勇而黜,亦其所也。謂上不我知,黜而宜,乃知我矣。子姑待之。」及彭衙,既陳,以其屬馳秦師,死焉。晉師從之,大敗秦師。

(傳二·一)君子謂狼瞫於是乎君子。《詩》曰:「君子如怒,亂庶遄沮。」又曰:「王赫斯怒,爰整其旅。」怒不作亂,而以從師,可謂君子矣。秦伯猶用孟明。孟明增修國政,重施於民。趙成子言於諸大夫曰:「秦師又至,將必辟之。懼而增德,不可當也。《詩》曰:『毋念爾祖,聿修厥德。』孟明念之矣。念德不怠,其可敵乎?」

文公(傳二·二)丁丑,作僖公主。書不時也。

(傳二·三)晉人以公不朝來討,公如晉。夏,四月己巳,晉人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。書曰「及晉處父盟」,以厭之也。適晉不書,諱之也。

(傳二·四)公未至,六月,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,晉討衛故也。書「士縠」,堪其事也。陳侯為衛請成于晉,執孔達以說。

(傳二·五)秋,八月丁卯,大事於太廟,躋僖公,逆祀也。於是夏父弗忌為宗伯,尊僖公,且明見曰:「吾見新鬼大,故鬼小。先大後小,順也。躋聖賢,明也。明、順,禮也。」君子以為失禮。禮無不順。祀,國之大事也,而逆之,可謂禮乎?子雖齊聖,不先父食久矣。故禹不先鯀,湯不先契,文、武不先不窋。宋祖帝乙,鄭祖厲王,猶上祖也。是以魯頌曰:「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,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」君子曰:「禮,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。」《詩》曰:「問我諸姑,遂及伯姊。」君子曰:「禮,謂其姊親而先姑也。」仲尼曰:「臧文仲其不仁者三,不知者三。下展禽,廢六關,妾織蒲,三不仁也。作虛器,縱逆祀,祀爰居,三不知也。」

(傳二·六)冬,晉先且居、宋公子成、陳轅選、鄭公子歸生伐秦,取汪及彭衙而還,以報彭衙之役。卿不書,為穆公故,尊秦也,謂之崇德。

(傳二·七)襄仲如齊納幣,禮也。凡君即位,好舅甥,修婚姻,娶元妃以奉粢盛,孝也。孝,禮之始也。

文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王正月,叔孫得臣會晉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衛人、鄭人伐沈。沈潰。

(經三、二)夏,五月,王子虎卒。

(經三、三)秦人伐晉。

(經三、四)秋,楚人圍江。(經三、五)雨螽于宋。

(經三、六)冬,公如晉。十有二月己巳,公及晉侯盟。

(經三、七)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救江。
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,以其服於楚也。沈潰。凡民逃其上曰潰,在上曰逃。

(傳三·二)衛侯如陳,拜晉成也。

(傳三·三)夏,四月乙亥,王叔文公卒,來赴,吊如同盟,禮也。

(傳三·四)秦伯伐晉,濟河焚舟,取王官及郊,晉人不出。遂自茅津濟,封殽尸而還。遂霸西戎,用孟明也。君子是以知秦穆之為君也,舉人之周也,與人之壹也;孟明之臣也,其不解也,能懼思也;子桑之忠也,其知人也,能舉善也。《詩》曰:「于以采蘩?于沼、于沚。于以用之?公侯之事」,秦穆有焉。「夙夜匪解,以事一人』,孟明有焉。「詒厥孫謀,以燕翼子」,子桑有焉。

(傳三·五)秋,雨螽于宋,隊而死也。

(傳三·六)楚師圍江,晉先仆伐楚以救江。冬,晉以江故告於周,王叔桓公、晉陽處父伐楚以救江,門于方城,遇息公子朱而還。

(傳三·七)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,請改盟。公如晉,及晉侯盟。晉侯饗公,賦《菁菁者莪》。莊叔以公降拜,曰:「小國受命於大國,敢不慎儀?君貺之以大禮,何樂如之?抑小國之樂,大國之惠也。」晉侯降,辭。登,成拜。公賦《嘉樂》。

文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公至自晉。

(經四·二)夏,逆婦姜于齊。

(經四·三)狄侵齊。

(經四·四)秋,楚人滅江。

(經四·五)晉侯伐秦。

(經四·六)衛侯使甯俞來聘。

(經四·七)冬,十有一月壬寅,夫人風氏薨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晉人歸孔達于衛,以為衛之良也,故免之。

(傳四·二)夏,衛侯如晉拜。

(傳四·三)曹伯如晉會正。

(傳四·四)逆婦姜于齊,卿不行,非禮也。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,曰:「貴聘而賤逆之,君而卑之,立而廢之,棄信而壞其主,在國必亂,在家必亡。不允宜哉!《詩》曰:『畏天之威,于時保之』,敬主之謂也。」

(傳四·五)秋,晉侯伐秦,圍邧、新城,以報王官之役。

(傳四·六)楚人滅江,秦伯為之降服,出次,不舉,過數。大夫諫。公曰:「同盟滅,雖不能救,敢不矜乎?吾自懼也。」君子曰:「《詩》云:『惟彼二國,其政不獲;惟此四國,爰究爰度』,其秦穆之謂矣。」

(傳四·七)衛甯武子來聘,公與之宴,為賦《湛露》及《彤弓》。不辭,又不答賦。使行人私焉。對曰:「臣以為肄業及之也。昔諸侯朝正於王,王宴樂之,於是乎賦《湛露》,則天子當陽,諸侯用命也。諸侯敵王所愾,而獻其功,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、彤矢百、玈弓矢千,以覺報宴。今陪臣來繼舊好,君辱貺之,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?」

文公(傳四·八)冬,成風薨。

文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,王正月,王使榮叔歸含,且赗。

(經五·二)三月辛亥,葬我小君成風。

(經五·三)王使召伯來會葬。

(經五·四)夏,公孫敖如晉。

(經五·五)秦人入鄀。

(經五·六)秋,楚人滅六。

(經五·七)冬,十月甲申,許男業卒。

(傳五·一)五年,春,王使榮叔來含且赗,召昭公來會葬,禮也。

(傳五·二)初,鄀叛楚即秦,又貳於楚。夏,秦人入鄀。

(傳五·三)六人叛楚即東夷。秋,楚成大心、仲歸帥師滅六。

(傳五·四)冬,楚公子燮滅蓼。臧文仲聞六與蓼滅,曰:「皋陶、庭堅不祀忽諸。德之不建,民之無援,哀哉!」

(傳五·五)晉陽處父聘于衛,反過甯,甯嬴從之,及溫而還,其妻問之,嬴曰:「以剛。商書曰:『沈漸剛克,高明柔克。』夫子壹之,其不沒乎!天為剛德,猶不干時,況在人乎?且華而不實,怨之所聚也。犯而聚怨,不可以定身。餘懼不獲其利而離其難,是以去之。」晉趙成子、欒貞子、霍伯、臼季皆卒。

文公(經六·一)六年

春,葬許僖公。

(經六·二)夏,季孫行父如陳。

(經六·三)秋,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六·四)八月乙亥,晉侯驩卒。

(經六·五)冬,十月,公子遂如晉。

(經六·六)葬晉襄公。

(經六·七)晉殺其大夫陽處父。

(經六·八)晉狐射姑出奔狄。

(經六·九)閏月不告月,猶朝于廟。
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晉搜于夷,舍二軍。使狐射姑將中軍,趙盾佐之。陽處父至自溫,改搜于董,易中軍。陽子,成季之屬也,故黨於趙氏,且謂趙盾能,曰:「使能,國之利也。」是以上之。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,制事典,正法罪,辟獄刑,董逋逃,由質要,治舊洿,本秩禮,續常職,出滯淹。既成,以授太傅陽子與大師賈佗,使行諸晉國,以為常法。

(傳六·二)臧文仲以陳、衛之睦也,欲求好於陳。夏,季文子聘于陳,且娶焉。

(傳六·三)秦伯任好卒,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、仲行、鍼虎為殉,皆秦之良也。國人哀之,為之賦《黃鳥》。君子曰:「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!死而棄民。先王違世,猶詒之法,而況奪之善人乎?《詩》云:『人之云亡,邦國殄瘁。』無善人之謂。若之何奪之」?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,是以并建聖哲,樹之風聲,分之采物,著之話言,為之律度,陳之藝極,引之表儀,予之法制,告之訓典,教之防利,委之常秩,道之禮則,使毋失其土宜,眾隸賴之,而後即命。聖王同之。今縱無法以遺後嗣,而又收其良以死,難以在上矣。」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。

(傳六·四)秋,季文子將聘於晉,使求遭喪之禮以行。其人曰:「將焉用之?」文子曰:「備豫不虞,古之善教也。求而無之,實難。過求,何害?」

(傳六·五)八月乙亥,晉襄公卒。靈公少,晉人以難故,欲立長君。趙孟曰:「立公子雍。好善而長,先君愛之,且近於秦。秦,舊好也。置善則固,事長則順,立愛則孝,結舊則安。為難故,故欲立長君。有此四德者,難必抒矣。」賈季曰:「不如立公子樂。辰嬴嬖於二君,立其子,民必安之。」趙孟曰:「辰嬴賤,班在九人,其子何震之有?且為二君嬖,淫也。為先君子,不能求大,而出在小國,辟也。母淫子辟,無威;陳小而遠,無援,將何安焉?杜祁以君故,讓偪姞而上之;以狄故,讓季隗而己次之,故班在四。先君是以愛其子,而仕諸秦,為亞卿焉。秦大而近,足以為援;母義子愛,足以威民。立之,不亦可乎?」使先蔑、士會如秦逆公子雍。賈季亦使召公子樂于陳,趙孟使殺諸郫。

(傳六·六)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,而知其無援於晉也,九月,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。書曰「晉殺其大夫」,侵官也。

(傳六·七)冬,十月,襄仲如晉葬襄公。

(傳六·八)十一月丙寅,晉殺續簡伯。賈季奔狄。宣子使臾駢送其帑。夷之搜,賈季戮臾駢,臾駢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。臾駢曰:「不可。吾聞前志有之曰:『敵惠敵怨,不在後嗣,忠之道也。』夫子禮於賈季,我以其寵報私怨,無乃不可乎?介人之寵,非勇也。損怨益仇,非知也。以私害公,非忠也。釋此三者,何以事夫子?」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,親帥捍之,送致諸竟。

文公(傳六·九)閏月不告朔,非禮也。閏以正時,時以作事,事以厚生,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。不告閏朔,棄時政也,何以為民?

文公(經七·一)七年

春,公伐邾。

(經七·二)三月甲戌,取須句。(經七·三)遂城郚。

(經七·四)夏,四月,宋公王臣卒。

(經七·五)宋人殺其大夫。

(經七·六)戊子,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。晉先蔑奔秦。

(經七·七)狄侵我西鄙。

(經七·八)秋,八月,公會諸侯、晉大夫,盟于扈。

(經七·九)冬,徐伐莒。

(經七·十)公孫敖如莒蒞盟。
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公伐邾,間晉難也。

(傳七·二)三月甲戌,取須句,寘文公子焉,非禮也

(傳七·三)夏,四月,宋成公卒。於是公子成為右師,公孫友為左師,樂豫為司馬,鱗矔為司徒,公子蕩為司城,華御事為司寇。昭公將去群公子,樂豫曰:「不可。公族,公室之枝葉也,若去之,則本根無所庇蔭矣。葛藟猶能庇其本根,故君子以為比,況國君乎?此諺所謂『庇焉而縱尋斧焉』者也。必不可。君其圖之!親之以德,皆股肱也,誰敢攜貳?若之何去之?」不聽。穆、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,殺公孫固、公孫鄭于公宮。六卿和公室,樂豫舍司馬以讓公子卬。昭公即位而葬。書曰「宋人殺其大夫」,不稱名,眾也,且言非其罪也。

(傳七·四)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晉,曰:「文公之入也無衛,故有呂、郤之難。」乃多與之徒衛。穆嬴日抱太子以啼于朝,曰:「先君何罪?其嗣亦何罪?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,將焉寘此?」出朝,則抱以適趙氏,頓首於宣子曰:「先君奉此子也而屬諸子曰:『此子也才,吾受子之賜;不才,吾唯子之怨。』今君雖終,言猶在耳,而棄之,若何?」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,且畏偪,乃背先蔑而立靈公,以禦秦師。箕鄭居守。趙盾將中軍,先克佐之;荀林父佐上軍;先蔑將下軍,先都佐之。步招御戎,戎津為右。及堇陰。宣子曰:「我若受秦,秦則賓也;不受,寇也。既不受矣,而復緩師,秦將生心。先人有奪人之心,軍之善謀也。逐寇如追逃,軍之善政也。」訓卒,利兵,秣馬,蓐食,潛師夜起。戊子,敗秦師于令狐,至于刳首。

(傳七·四)己丑,先蔑奔秦,士會從之。先蔑之使也,荀林父止之,曰:「夫人、太子猶在,而外求君,此必不行。子以疾辭,若何?不然,將及。攝卿以往,可也,何必子?同官為寮,吾嘗同寮,敢不盡心乎?」弗聽。為賦《板》之三章,又弗聽。及亡,荀伯盡送其帑及其器用財賄於秦,曰:「為同寮故也。」士會在秦三年,不見士伯。其人曰:「能亡人於國,不能見於此,焉用之?」士季曰:「吾與之同罪,非義之也,將何見焉?」及歸,遂不見。

(傳七·五)狄侵我西鄙,公使告于晉。趙宣子使因賈季問酆舒,且讓之。酆舒問於賈季曰:「趙衰、趙盾孰賢?」對曰:「趙衰,冬日之日也;趙盾,夏日之日也。」

(傳七·六)秋,八月,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晉趙盾,盟于扈,晉侯立故也。公後至,故不書所會。凡會諸侯,不書所會,後也。後至,不書其國,辟不敏也。

(傳七·七)穆伯娶于莒,曰戴己,生文伯;其娣聲己生惠叔。戴己卒,又聘于莒,莒人以聲己辭,則為襄仲聘焉。冬,徐伐莒,莒人來請盟,穆伯如莒蒞盟,且為仲逆。及鄢陵,登城見之,美,自為娶之。仲請攻之,公將許之。叔仲惠伯諫曰:「臣聞之:『兵作於內為亂,於外為寇;寇猶及人,亂自及也。』今臣作亂而君不禁,以啟寇讎,若之何?」公止之。惠伯成之,使仲舍之,公孫敖反之,復為兄弟如初。從之。

(傳七·八)晉郤缺言於趙宣子曰:「日衛不睦,故取其地。今已睦矣,可以歸之。叛而不討,何以示威?服而不柔,何以示懷?非威非懷,何以示德?無德,何以主盟?子為正卿,以主諸侯,而不務德,將若之何?夏書曰:『戒之用休,董之用威,勸之以九歌,勿使壞。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,謂之九歌。六府、三事,謂之九功。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穀,謂之六府;正德、利用、厚生,謂之三事。義而行之,謂之德、禮。無禮不樂,所由叛也。若吾子之德,莫可歌也,其誰來之?盍使睦者歌吾子乎?」宣子說之。

文公(經八·一)八年

春王正月。

(經八·二)夏,四月。

(經八·三)秋,八月戊申,天王崩。

(經八·四)冬,十月壬午,公子遂會晉趙盾,盟于衡雍。

(經八·五)乙酉,公子遂會雒戎,盟于暴。

(經八·六)公孫敖如京師,不至而復。丙戌,奔莒。

(經八·七)螽。

(經八·八)宋人殺其大夫司馬。宋司城來奔。

(傳八·一)八年春,晉侯使解揚歸匡、戚之田于衛,且復致公婿池之封,自申至于虎牢之竟。

(傳八·二)夏,秦人伐晉,取武城,以報令狐之役。

(傳八·三)秋,襄王崩。

(傳八·四)晉人以扈之盟來討。冬,襄仲會晉趙孟盟于衡雍,報扈之盟也。遂會伊雒之戎。書曰「公子遂」,珍之也。

(傳八·五)穆伯如周吊喪,不至,以幣奔莒,從己氏焉。

(傳八·六)宋襄夫人,襄王之姊也,昭公不禮焉。夫人因戴氏之族,以殺襄公之孫孔叔、公孫鍾離及大司馬公子卬,皆昭公之黨也。司馬握節以死,故書以官。司城蕩意諸來奔,效節於府人而出。公以其官逆之,皆復之。亦書以官,皆貴之也。

(傳八·七)夷之搜,晉侯將登箕鄭父、先都,而使士縠、梁益耳將中軍。先克曰:「狐、趙之勛,不可廢也。」從之。先克奪蒯得田于堇陰。故箕鄭父、先都、士縠、梁益耳、蒯得作亂。

文公(經九·一)九年

春,毛伯來求金。

(經九·二)夫人姜氏如齊。

(經九·三)二月,叔孫得臣如京師。辛丑,葬襄王。

(經九·四)晉人殺其大夫先都。

(經九·五)三月,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
(經九·六)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。

(經九·七)楚人伐鄭。

(經九·八)公子遂會晉人、宋人、衛人、許人,救鄭。

(經九·九)夏,狄侵齊。

(經九·十)秋,八月,曹伯襄卒。

(經九·十一)九月癸酉,地震。

(經九·十二)冬,楚子使椒來聘。

(經九·十三)秦人來歸僖公、成風之襚。

(經九·十四)葬曹共公。
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王正月己酉,使賊殺先克。乙丑,晉人殺先都、梁益耳。

(傳九·二)毛伯衛來求金,非禮也。不書王命,未葬也。

(傳九·三)二月,莊叔如周葬襄王。

(傳九·四)三月甲戌,晉人殺箕鄭父、士縠、蒯得。

(傳九·五)范山言於楚子曰:「晉君少,不在諸侯,北方可圖也。」楚子師于狼淵以伐鄭。囚公子堅、公子尨及樂耳。鄭及楚平。

(傳九·六)公子遂會晉趙盾、宋華耦、衛孔達、許大夫救鄭,不及楚師。卿不書,緩也,以懲不恪。

(傳九·七)夏,楚侵陳,克壺丘,以其服於晉也。

(傳九·八)秋,楚公子朱自東夷伐陳,陳人敗之,獲公子茷。陳懼,乃及楚平。

(傳九·九)冬,楚子越椒來聘,執幣傲。叔仲惠伯曰:「是必滅若敖氏之宗。傲其先君,神弗福也。」

(傳九·十)秦人來歸僖公、成風之襚,禮也。諸侯相吊賀也,雖不當事,茍有禮焉,書也,以無忘舊好。

文公(經十·一)十年

春,王三月辛卯,臧孫辰卒。

(經十·二)夏,秦伐晉。

(經十·三)楚殺其大夫宜申。

(經十·四)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

(經十·五)及蘇子盟于女栗。

(經十·六)冬,狄侵宋。

(經十·六)楚子、蔡侯次于厥貉。
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晉人伐秦,取少梁。

(傳十·二)夏,秦伯伐晉,取北徵。

(傳十·三)初,楚范巫矞似謂成王與子玉、子西曰:「三君皆將強死。」城濮之役,王思之,故使止子玉曰:「毋死。」不及。止子西,子西縊而縣絕,王使適至,遂止之,使為商公。沿漢溯江,將入郢。王在渚宮,下,見之,懼而辭曰:「臣免於死,又有讒言,謂臣將逃,臣歸死於司敗也。」王使為工尹,又與子家謀弒穆王。穆王聞之,五月,殺斗宜申及仲歸。

(傳十·四)秋,七月,及蘇子盟于女栗,頃王立故也。

(傳十·五)陳侯、鄭伯會楚子于息。冬,遂及蔡侯次于厥貉,將以伐宋。宋華御事曰:「楚欲弱我也,先為之弱乎?何必使誘我?我實不能,民何罪?」乃逆楚子,勞且聽命。遂道以田孟諸。宋公為右盂,鄭伯為左盂。期思公復遂為右司馬,子朱及文之無畏為左司馬,命夙駕載燧。宋公違命,無畏抶其仆以徇。或謂子舟曰:「國君不可戮也。」子舟曰:「當官而行,何強之有?《詩》曰:『剛亦不吐,柔亦不茹』、『毋縱詭隨,以謹罔極』。是亦非辟強也。敢愛死以亂官乎?」

(傳十·六)厥貉之會,麇子逃歸。

文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
春,楚子伐麇。

(經十一·二)夏,叔彭生會晉郤缺于承匡。

(經十一·三)秋,曹伯來朝。

(經十一·四)公子遂如宋。

(經十一·五)狄侵齊。

(經十一·六)冬,十月甲午,叔孫得臣敗狄于鹹。
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楚子伐麇。成大心敗麇麇師於防渚。潘崇復伐麇,至于钖穴。

(傳十一·二)夏,叔仲惠伯會晉郤缺于承匡,謀諸侯之從於楚者。

(傳十一·三)秋,曹文公來朝,即位而來見也。

(傳十一·四)襄仲聘于宋,且言司城蕩意諸而復之。因賀楚師之不害也。

(傳十一·五)鄋瞞侵齊,遂伐我。公卜使叔孫得臣追之,吉。侯叔夏御莊叔,綿房甥為右,富父終甥駟乘。冬十月甲午,敗狄于鹹,獲長狄僑如。富父終甥其喉以戈,殺之。埋其首於子駒之門。以命宣伯。

(傳十一·五)初,宋武公之世,鄋瞞伐宋。司徒皇父帥師禦之。耏班御皇父充石,公子縠甥為右,司寇牛父駟乘,以敗狄于長丘,獲長狄緣斯。皇父之二子死焉,宋公於是以門賞耏班,使食其征,謂之耏門。晉之滅潞也,獲僑如之弟焚如。齊襄公之二年,鄋瞞伐齊。齊王子成父獲其弟榮如。埋其首於周首之北門。衛人獲其季弟簡如。鄋瞞由是遂亡。

(傳十一·六)郕太子朱儒自安於夫鍾,國人弗徇。

文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
春,王正月,郕伯來奔。

(經十二·二)杞伯來朝。

(經十二·三)二月庚子,子叔姬卒。

(經十二·四)夏,楚人圍巢。

(經十二·五)秋,滕子來朝。

(經十二·六)秦伯使術來聘。

(經十二·七)冬,十有二月戊午,晉人、秦人戰于河曲。

(經十二·八)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。
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春,郕伯卒,郕人立君。太子以夫鍾與郕邽來奔。公以諸侯逆之,非禮也,故書曰「郕伯來奔」。不書地,尊諸侯也。

(傳十二·二)杞桓公來朝,始朝公也。且請絕叔姬而無絕婚,公許之。二月,叔姬卒。不言「杞」,絕也。書「叔姬」,言非女也。

(傳十二·三)楚令尹大孫伯卒,成嘉為令尹。群舒叛楚。夏,子孔執舒子平及宗子,遂圍巢。

(傳十二·四)秋,滕昭公來朝,亦始朝公也。

(傳十二·五)秦伯使西乞術來聘,且言將伐晉。襄仲辭玉,曰:「君不忘先君之好,照臨魯國,鎮撫其社稷,重之以大器,寡君敢辭玉。」對曰:「不腆敝器,不足辭也。」主人三辭。賓答曰:「寡君愿徼福于周公、魯公以事君,不腆先君之敝器,使下臣致諸執事,以為瑞節,要結好命,所以藉寡君之命,結二國之好,是以敢致之。」襄仲曰:「不有君子,其能國乎?國無陋矣。」厚賄之。

(傳十二·六)秦為令狐之役故,冬,秦伯伐晉,取羈馬。晉人禦之。趙盾將中軍,荀林父佐之。郤缺將上軍,臾駢佐之。欒盾將下軍,胥甲佐之。范無恤御戎,以從秦師于河曲。臾駢曰:「秦不能久,請深壘固軍以待之。」從之。秦人欲戰。秦伯謂士會曰:「若何而戰?」對曰:「趙氏新出其屬曰臾駢,必實為此謀,將以老我師也。趙有側室曰穿,晉君之婿也,有寵而弱,不在軍事;好勇而狂,且惡臾駢之佐上軍也。若使輕者肆焉,其可。」秦伯以璧祈戰于河。

文公(傳十二·六)十二月戊午,秦軍掩晉上軍。趙穿追之不及。反,怒曰:「裹糧坐甲,固敵是求。敵至不擊,將何俟焉?」軍吏曰:「將有待也。」穿曰:「我不知謀,將獨出。」乃以其屬出。宣子曰:「秦獲穿也,獲一卿矣。秦以勝歸,我何以報?」乃皆出戰,交綏。秦行人夜戒晉師曰:「兩君之士皆未憖也,明日請相見也。」臾駢曰:「使者目動而言肆,懼我也,將遁矣。薄諸河,必敗之。」胥甲、趙穿當軍門呼曰:「死傷未收而棄之,不惠也。不待期而薄人於險,無勇也。」乃止。秦師夜遁。復侵晉,入瑕。

(傳十二·七)城諸及鄆,書時也。

文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十三·二)夏,五月壬午,陳侯朔卒。

(經十三·三)邾子蘧蒢卒。

(經十三·四)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

(經十三·五)大室屋壞。

(經十三·六)冬,公如晉。衛侯會公于沓。

(經十三·七)狄侵衛。

(經十三·八)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晉侯盟。

(經十三·九)公還自晉,鄭伯會公于棐。
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晉侯使詹嘉處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

(傳十三·二)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,夏,六卿相見於諸浮。趙宣子曰:「隨會在秦,賈季在狄,難日至矣,若之何?」中行桓子曰:「請復賈季,能外事,且由舊勛。」郤成子曰:「賈季亂,且罪大,不如隨會。能賤而有恥,柔而不犯;其知足使也。且無罪。」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,以誘士會。執其帑於晉,使夜逸。請自歸于秦,秦伯許之。履士會之足於朝,秦伯師于河西,魏人在東,壽余曰:「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與之先。」使士會。士會辭曰:「晉人,虎狼也。若背其言,臣死、妻子為戮,無益於君,不可悔也。」秦伯曰:「若背其言,所不歸爾帑者,有如河!」乃行。繞朝贈之以策,曰:「子無謂秦無人,吾謀適不用也。」既濟,魏人噪而還。秦人歸其帑。其處者為劉氏。

(傳十三·三)邾文公卜遷于繹。史曰:「利於民而不利於君。」邾子曰:「茍利於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樹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與焉。」左右曰:「命可長也,君何弗為?」邾子曰:「命在養民。死之短長,時也。民茍利矣,遷也,吉莫如之!」遂遷于繹。五月,邾文公卒。君子曰:「知命。」

(傳十三·四)秋,七月,大室之屋壞,書不共也。

(傳十三·五)冬,公如晉朝,且尋盟。衛侯會公于沓,請平于晉。公還,鄭伯會公于棐,亦請平于晉。公皆成之。鄭伯與公宴于棐,子家賦《鴻雁》。季文子曰:「寡君未免於此。」文子賦《四月》。子家賦《載馳》之四章。文子賦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鄭伯拜。公答拜。

文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
春,王正月,公至自晉。

(經十四·二)邾人伐我南鄙,叔彭生帥師伐邾。

(經十四·三)夏,五月乙亥,齊侯潘卒。

(經十四·四)六月,公會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、晉趙盾。癸酉,同盟于新城。

(經十四·五)秋,七月,有星孛入于北斗。

(經十四·六)公至自會。

(經十四·七)晉人納捷菑于邾,弗克納。

(經十四·八)九月甲申,公孫敖卒于齊。

(經十四·九)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。

(經十四·十)宋子哀來奔。

(經十四·十一)冬,單伯如齊。

(經十四·十二)齊人執單伯。

(經十四·十三)齊人執子叔姬。

&127;文公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頃王崩。周公閱與王孫蘇爭政,故不赴。凡崩、薨,不赴,則不書。禍、福,不告,亦不書。懲不敬也。

(傳十四·二)邾文公之卒也,公使吊焉,不敬。邾人來討,伐我南鄙,故惠伯伐邾。

(傳十四·三)子叔姬妃齊昭公,生舍。叔姬無寵,舍無威。公子商人驟施於國。而多聚士,盡其家,貸於公有司以繼之。夏五月,昭公卒,舍即位。

(傳十四·四)邾文公元妃齊姜,生定公;二妃晉姬,生捷菑。文公卒,邾人立定公。捷菑奔晉。

(傳十四·五)六月,同盟于新城,從於楚者服,且謀邾也。

(傳十四·六)秋,七月乙卯,夜,齊商人殺舍而讓元。元曰:「爾求之久矣。我能事爾,爾不可使多蓄憾,將免我乎?爾為之!」

(傳十四·七)有星孛入于北斗。周內史叔服曰:「不出七年,宋、齊、晉之君皆將死亂。」

(傳十四·八)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于邾。邾人辭曰:「齊出貜且長。」宣子曰:「辭順,而弗從,不祥。」乃還。

(傳十四·九)周公將與王孫蘇訟于晉,王叛王孫蘇,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于晉。趙宣子平王室而復之。

(傳十四·十)楚莊王立,子孔、潘崇將襲群舒,使公子燮與子儀守,而伐舒蓼。二子作亂。城郢,而使賊殺子孔,不克而還。八月,二子以楚子出。將如商密,廬戢梨及叔麇誘之,遂殺斗克及公子燮。初,斗克囚于秦,秦有殽之敗,而使歸求成。成而不得志,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,故二子作亂。

(傳十四·十一)穆伯之從己氏也。魯人立文伯。穆伯生二子於莒,而求復。文伯以為請。襄仲使無朝聽命。復而不出。三年而盡室以復適莒。文伯疾,而請曰:「穀之子弱,請立難也。」許之。文伯卒,立惠叔。穆伯請重賂以求復。惠叔以為請,許之。將來,九月,卒于齊。告喪,請葬,弗許。

(傳十四·十二)宋高哀為蕭封人,以為卿,不義宋公而出,遂來奔。書曰「宋子哀來奔」,貴之也。

(傳十四·十三)齊人定懿公,使來告難,故書以「九月」。齊公子元不順懿公之為政也,終不曰「公」,曰「夫己氏」。

(傳十四·十四)襄仲使告于王,請以王寵求昭姬于齊,曰:「殺其子,焉用其母?請受而罪之。」冬,單伯如齊請子叔姬,齊人執之。又執子叔姬。

文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
春,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十五·二)三月,宋司馬華孫來盟。

(經十五·三)夏,曹伯來朝。

(經十五·四)齊人歸公孫敖之喪。

(經十五·五)六月辛丑朔,日有食之。鼓、用牲于社。

(經十五·六)單伯至自齊。

(經十五·七)晉郤缺帥師伐蔡。戊申,入蔡。

(經十五·八)秋,齊人侵我西鄙。

(經十五·九)季孫行父如晉。

(經十五·十)冬,十有一月,諸侯盟于扈。

(經十五·十一)十有二月,齊人來歸子叔姬。

(經十五·十二)齊侯侵我西鄙,遂伐曹,入其郛。
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季文子如晉,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。

(傳十五·二)三月,宋華耦來盟,其官皆從之。書曰「宋司馬華孫」,貴之也。公與之宴。辭曰:「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,名在諸侯之策。臣承其祀,其敢辱君?請承命於亞旅。」魯人以為敏。

(傳十五·三)夏,曹伯來朝,禮也。諸侯五年再相朝,以修王命,古之制也。

(傳十五·四)齊人或為孟氏謀,曰:「魯,爾親也,飾棺寘諸堂阜,魯必取之。」從之。卞人以告。惠叔猶毀以為請,立於朝以待命。許之。取而殯之。齊人送之。書曰「齊人歸公孫敖之喪」,為孟氏,且國故也。葬視共仲。聲己不視,帷堂而哭。襄仲欲勿哭。惠伯曰:「喪,親之終也。雖不能始,善終可也。史佚有言曰:『兄弟致美。』救乏、賀善、吊災、祭敬、喪哀,情雖不同,毋絕其愛,親之道也。子無失道,何怨於人?」襄仲說。帥兄弟以哭之。他年,其二子來,孟獻子愛之,聞於國。或譖之曰:「將殺子。」獻子以告季文子。二子曰:「夫子以愛我聞,我以將殺子聞,不亦遠於禮乎?遠禮不如死。」一人門于句鼆,一人門于戾丘,皆死。

文公(傳十五·五)六月辛丑朔,日有食之。鼓、用牲于社,非禮也。日有食之,天子不舉,伐鼓于社;諸侯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,以昭事神、訓民、事君,示有等威,古之道也。

(傳十五·六)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,使來致命。書曰「單伯至自齊」,貴之也。

(傳十五·七)新城之盟,蔡人不與。晉郤缺以上軍、下軍伐蔡,曰:「君弱,不可以怠。」戊申,入蔡,以城下之盟而還。凡勝國,曰滅之;獲大城焉,曰入之。

(傳十五·八)秋,齊人侵我西鄙,故季文子告于晉。

(傳十五·九)冬十一月,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蔡侯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盟于扈,尋新城之盟,且謀伐齊也。齊人賂晉侯,故不克而還。於是有齊難,是以公不會。書曰「諸侯盟于扈」,無能為故也。凡諸侯會,公不與,不書,諱君惡也。與而不書,後也。

(傳十五·十)齊人來歸子叔姬,王故也。

(傳十五·十一)齊侯侵我西鄙,謂諸侯不能也。遂伐曹,入其郛,討其來朝也。季文子曰:「齊侯其不免乎?己則無禮,而討於有禮者,曰:『女何故行禮?』禮以順天,天之道也。己則反天,而又以討人,難以免矣。《詩》曰:『胡不相畏?不畏于天。』君子之不虐幼賤,畏于天也。在周頌曰:『畏天之威,于時保之。』不畏于天,將何能保?以亂取國,奉禮以守,猶懼不終;多行無禮,弗能在矣。」

文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
春,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,齊侯弗及盟。

(經十六·二)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。

(經十六·三)六月戊辰,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。

(經十六·四)秋,八月辛未,夫人姜氏薨。

(經十六·五)毀泉臺。

(經十六·六)楚人、秦人、巴人滅庸。

(經十六·七)冬,十有一月,宋人弒其君杵臼。

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王正月,及齊平。公有疾,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。請盟,齊侯不肯,曰:「請俟君間。」

(傳十六·二)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,疾也。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,故盟于郪丘。

(傳十六·三)有蛇自泉宮出,入于國,如先君之數。秋八月辛未,聲姜薨。毀泉臺。

(傳十六·四)楚大饑,戎伐其西南,至于阜山,師于大林。又伐其東南,至于陽丘,以侵訾枝。庸人帥群蠻以叛楚,麇人率百濮聚於選,將伐楚。於是申、息之北門不啟。楚人謀徙於阪高。蔿賈曰:「不可。我能往,寇亦能往,不如伐庸。夫麇與百濮,謂我饑不能師,故伐我也。若我出師,必懼而歸。百濮離居,將各走其邑,誰暇謀人?」乃出師。旬有五日,百濮乃罷。

(傳十六·四)自廬以往,振廩同食。次于句澨。使廬戢梨侵庸,及庸方城。庸人逐之,囚子揚窗。三宿而逸,曰:「庸師眾,群蠻聚焉,不如復大師,且起王卒,合而後進。」師叔曰:「不可。姑又與之遇以驕之。彼驕我怒,而後可克,先君蚡冒所以服陘隰也。」又與之遇,七遇皆北,唯裨、儵、魚人實逐之。庸人曰:「楚不足與戰矣。」遂不設備。楚子乘馹,會師于臨品,分為二隊,子越自石溪,子貝自仞以伐庸。秦人、巴人從楚師。群蠻從楚子盟,遂滅庸。

(傳十六·五)宋公子鮑禮於國人,宋饑,竭其粟而貸之。年自七十以上,無不饋詒也,時加羞珍異。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。國之材人,無不事也;親自桓以下,無不恤也。公子鮑美而艷,襄夫人欲通之,而不可,乃助之施。昭公無道,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。於是華元為右師,公孫友為左師,華耦為司馬,鱗鱹為司徒,蕩意諸為司城,公子朝為司寇。初,司城蕩卒,公孫壽辭司城,請使意諸為之。既而告人曰:「君無道,吾官近,懼及焉。棄官,則族無所庇。子,身之貳也,姑紓死焉。雖亡子,猶不亡族。」

&127;(傳十六·五)既,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。公知之,盡以寶行。蕩意諸曰:「盍適諸侯?」公曰:「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國人,諸侯誰納我?且既為人君,而又為人臣,不如死。」盡以其寶賜左右而使行。夫人使謂司城去公。對曰:「臣之而逃其難,若後君何?」冬,十一月甲寅,宋昭公將田孟諸,未至,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。蕩意諸死之。書曰「宋人弒其君杵臼」,君無道也。文公即位,使母弟須為司城。華耦卒,而使蕩虺為司馬。

文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
春,晉人、衛人、陳人、鄭人伐宋。

(經十七·二)夏,四月癸亥,葬我小君聲姜。

(經十七·三)齊侯伐我西鄙。六月癸未,公及齊侯盟于穀。

(經十七·四)諸侯會于扈。

(經十七·五)秋,公至自穀。

(經十七·六)冬,公子遂如齊。
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晉荀林父、衛孔達、陳公孫寧、鄭石楚伐宋,討曰:「何故弒君?」猶立文公而還。卿不書,失其所也。

(傳十七·二)夏,四月癸亥,葬聲姜。有齊難,是以緩。

(傳十七·三)齊侯伐我北鄙,襄仲請盟。六月,盟于穀。

(傳十七·四)晉侯搜于黃父,遂復合諸侯于扈,平宋也。公不與會,齊難故也。書曰「諸侯」,無功也。於是晉侯不見鄭伯,以為貳於楚也。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,曰:「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。十一月,克減侯宣多,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。十二年六月,歸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請陳侯于楚而朝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以蕆陳事。十五年五月,陳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燭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陳、蔡之密邇於楚,而不敢貳焉,則敝邑之故也。雖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見于君。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。雖我小國,則蔑以過之矣。今大國曰:『爾未逞吾志。』敝邑有亡,無以加焉。

(傳十七·四)「古人有言曰:『畏首畏尾,身其餘幾?』又曰:『鹿死不擇音。』小國之事大國也:德,則其人也;不德,則其鹿也,鋌而走險,急何能擇?命之罔極,亦知亡矣,將悉敝賦以待於儵。唯執事命之。文公二年六月壬申,朝于齊。四年,二月壬戌,為齊侵蔡,亦獲成於楚。居大國之間,而從於強令,豈其罪也?大國若弗圖,無所逃命。」晉鞏朔行成於鄭,趙穿、公婿池為質焉。

(傳十七·五)秋,周甘歜敗戎于邥垂,乘其飲酒也。

(傳十七·六)冬,十月,鄭太子夷、石楚為質于晉。

(傳十七·七)襄仲如齊,拜穀之盟。復曰:「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。以臣觀之,將不能。齊君之語偷。臧文仲有言曰:『民主偷,必死。』」

文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
春,王二月丁丑,公薨于臺下。

(經十八·二)秦伯罃卒。

(經十八·三)夏,五月戊戌,齊人弒其君商人。

(經十八·四)六月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

(經十八·五)秋,公子遂、叔孫得臣如齊。

(經十八·六)冬,十月,子卒。

(經十八·七)夫人姜氏歸于齊。

(經十八·八)季孫行父如齊。

(經十八·九)莒弒其君庶其。
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齊侯戒師期,而有疾。醫曰:「不及秋,將死。」公聞之,卜,曰:「尚無及期!」惠伯令龜。卜楚丘占之,曰:「齊侯不及期,非疾也;君亦不聞。令龜有咎。」二月丁丑,公薨。

(傳十八·二)齊懿公之為公子也,與邴歜之父爭田,弗勝。及即位,乃掘而刖之,而使歜仆。納閻職之妻,而使職驂乘。夏,五月,公游于申池。二人浴于池,歜以撲抶職。職怒。歜曰:「人奪女妻而不怒,一抶女,庸何傷?」職曰:「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?」乃謀弒懿公,納諸竹中。歸,舍爵而行。齊人立公子元。

(傳十八·三)六月,葬文公。

(傳十八·四)秋,襄仲、莊叔如齊,惠公立故,且拜葬也。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。敬嬴嬖而私事襄仲。宣公長,而屬諸襄仲。襄仲欲立之,叔仲不可。仲見于齊侯而請之。齊侯新立,而欲親魯,許之。

(傳十八·五)冬,十月,仲殺惡及視,而立宣公。書曰「子卒」,諱之也。仲以君命召惠伯,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:「入必死。」叔仲曰:「死君命可也。」公冉務人曰:「若君命,可死;非君命,何聽?」弗聽,乃入,殺而埋之馬矢之中。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,既而復叔仲氏。

(傳十八·六)夫人姜氏歸于齊,大歸也。將行,哭而過市,曰:「天乎!仲為不道,殺嫡立庶。」市人皆哭。魯人謂之哀姜。

(傳十八·七)莒紀公生太子仆,又生季佗,愛季佗而黜仆,且多行無禮於國。仆因國人以弒紀公,以其寶玉來奔,納諸宣公。公命與之邑,曰:「今日必授!」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,曰:「今日必達!」公問其故。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:「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,行父奉以周旋,弗敢失隊,曰:『見有禮於其君者,事之,如孝子之養父母也;見無禮於其君者,誅之,如鷹鹯之逐鳥雀也。』先君周公制周禮曰:『則以觀德,德以處事,事以度功,功以食民。』作誓命曰:『毀則為賊,掩賊為藏。竊賄為盜,盜器為奸。主藏之名,賴奸之用,為大兇德,有常無赦。在九刑不忘。』行父還觀莒仆,莫可則也。孝敬、忠信為吉德,盜賊、藏奸為兇德。夫莒仆,則其孝敬,則弒君父矣;則其忠信,則竊寶玉矣。其人,則盜賊也;其器,則奸兆也。保而利之,則主藏也。以訓則昏,民無則焉。不度於善,而皆在於兇德,是以去之。

(傳十八·七)「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:蒼舒、隤敳、梼戭、大臨、尨降、庭堅、仲容、叔達,齊、聖、廣、淵、明、允、篤、誠,天下之民謂之八愷。高辛氏有才子八人:伯奮、仲堪、叔獻、季仲、伯虎、仲熊、叔豹、季貍,忠、肅、共、懿、宣、慈、惠、和,天下之民謂之八元。此十六族也,世濟其美,不隕其名。以至於堯,堯不能舉。舜臣堯,舉八愷,使主後土,以揆百事,莫不時序,地平天成。舉八元,使布五教于四方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共、子孝,內平外成。

(傳十八·七)「昔帝鴻氏有不才子,掩義隱賊,好行兇德;醜類惡物。頑嚚不友,是與比周,天下之民謂之渾敦。少皞氏有不才子,毀信廢忠,崇飾惡言;靖譖庸回,服讒搜慝,以誣盛德,天下之民謂之窮奇。顓頊氏有不才子,不可教訓,不知話言;告之則頑,舍之則嚚,傲很明德,以亂天常,天下之民謂之梼杌。此三族也,世濟其兇,增其惡名,以至于堯,堯不能去。縉云氏有不才子,貪于飲食,冒于貨賄,侵欲崇侈,不可盈厭,聚斂積實,不知紀極,不分孤寡,不恤窮匱,天下之民以比三兇,謂之饕餮。舜臣堯,賓于四門,流四兇族,渾敦、窮奇、梼杌、饕餮,投諸四裔,以禦螭魅。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,同心戴舜,以為天子,以其舉十六相、去四兇也。故虞書數舜之功,曰『慎徽五典,五典克從』,無違教也。曰『納于百揆,百揆時序』,無廢事也。曰『賓于四門,四門穆穆』,無兇人也。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,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,去一兇矣。於舜之功,二十之一也,庶幾免於戾乎!」

(傳十八·八)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,將奉司城須以作亂。十二月,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,使戴、莊、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,遂出武、穆之族。使公孫師為司城。公子朝卒,使樂呂為司寇,以靖國人。

左傳·宣公

宣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

(經一·二)公子遂如齊逆女。

(經一·三)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。

(經一·四)夏,季孫行父如齊。

(經一·五)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。

(經一·六)公會齊侯于平州。

(經一·七)公子遂如齊。

(經一·八)六月,齊人取濟西田。

(經一·九)秋,邾子來朝。

(經一·十)楚子、鄭人侵陳,遂侵宋。晉趙盾帥師救陳。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曹伯會晉師于棐林,伐鄭。

(經一·十一)冬,晉趙穿帥師侵崇。

(經一·十二)晉人、宋人伐鄭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子遂如齊逆女。尊君命也。

(傳一·二)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。尊夫人也。

(傳一·三)夏,季文子如齊,納賂以請會。

(傳一·四)晉人討不用命者,放胥甲父于衛。而立胥克。先辛奔齊。

(傳一·五)會于平州,以定公位。

(傳一·六)東門襄仲如齊拜成。

(傳一·七)六月,齊人取濟西之田,為立公故,以賂齊也。

(傳一·八)宋人之弒昭公也,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,宋及晉平,宋文公受盟于晉。又會諸侯于扈,將為魯討齊,皆取賂而還。鄭穆公曰:「晉不足與也。」遂受盟于楚。陳共公之卒,楚人不禮焉。陳靈公受盟于晉。秋,楚子侵陳,遂侵宋。晉趙盾帥師救陳、宋。會于棐林,以伐鄭也。楚蔿賈救鄭,遇于北林,囚晉解揚。晉人乃還。

(傳一·九)晉欲求成於秦。趙穿曰:「我侵崇,秦急崇,必救之。吾以求成焉。」冬,趙穿侵崇。秦弗與成。

(傳一·十)晉人伐鄭,以報北林之役。於是晉侯侈,趙宣子為政,驟諫而不入,故不競於楚。

宣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王二月壬子,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,戰于大棘。宋師敗績,獲宋華元。

(經二·二)秦師伐晉。

(經二·三)夏,晉人、宋人、衛人、陳人侵鄭。

(經二·四)秋,九月乙丑,晉趙盾弒其君夷皋。

(經二·五)冬,十月乙亥,天王崩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,宋華元、樂呂御之。二月壬子,戰于大棘。宋師敗績。囚華元,獲樂呂,及甲車四百六十乘,俘二百五十人,馘百人。狂狡輅鄭人,鄭人入于井。倒戟而出之,獲狂狡。君子曰:「失禮違命,宜其為禽也。戎,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。殺敵為果,致果為毅。易之,戮也。」將戰,華元殺羊食士,其御羊斟不與。及戰,曰:「疇昔之羊,子為政;今日之事,我為政。」與入鄭師,故敗。君子謂羊斟非人也,以其私憾,敗國殄民,於是刑孰大焉?《詩》所謂「人之無良」者,其羊斟之謂乎!殘民以逞。

(傳二·一)宋人以兵車百乘、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。半入,華元逃歸。立于門外,告而入。見叔牂,曰:「子之馬然也?」對曰:「非馬也,其人也。」既合而來奔。宋城,華元為植,巡功。城者謳曰:「睅其目,皤其腹,棄甲而復。于思于思,棄甲復來。」使其驂乘謂之曰:「牛則有皮,犀兕尚多,棄甲則那?」役人曰:「從其有皮,丹漆若何?」華元曰:「去之!夫其口眾我寡。」

(傳二·二)秦師伐晉,以報崇也,遂圍焦。夏,晉趙盾救焦,遂自陰地,及諸侯之師侵鄭,以報大棘之役。楚斗椒救鄭,曰:「能欲諸侯,而惡其難乎?」遂次于鄭,以待晉師。趙盾曰:「彼宗競于楚,殆將斃矣。姑益其疾。」乃去之。

(傳二·三)晉靈公不君:厚斂以雕墻;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;宰夫胹熊蹯不熟,殺之,寘諸畚,使婦人載以過朝。趙盾、士季見其手,問其故,而患之。將諫,士季曰:「諫而不入,則莫之繼也。會請先,不入,則子繼之。」三進,及溜,而後視之,曰:「吾知所過矣,將改之。」稽首而對曰:「人誰無過,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!《詩》曰:『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』夫如是,則能補過者鮮矣。君能有終,則社稷之固也,豈惟群臣賴之。又曰:『袞職有闕,惟仲山甫補之』,能補過也。君能補過,袞不廢矣。」猶不改。宣子驟諫,公患之,使鉏麑賊之。晨往,寢門辟矣,盛服將朝。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嘆而言曰:「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;棄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死也。」觸槐而死。

(傳二·三)秋,九月,晉侯飲趙盾酒,伏甲,將攻之。其右提彌明知之,趨登,曰:「臣侍君宴,過三爵,非禮也。」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,明搏而殺之。盾曰:「棄人用犬,雖猛何為!」鬭且出。提彌明死之。初,宣子田於首山,舍于翳桑,見靈輒餓,問其病。曰:「不食三日矣。」食之,舍其半。問之。曰:「宦三年矣,未知母之存否,今近焉,請以遺之。」使盡之,而為之簞食與肉,寘諸橐以與之。既而與為公介,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。問何故。對曰:「翳桑之餓人也。」問其名居,不告而退,遂自亡也。

(傳二·三)乙丑,趙穿攻靈公於桃園。宣子未出山而復。大史書曰「趙盾弒其君」,以示於朝。宣子曰:「不然。」對曰:「子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」宣子曰:「烏呼!『我之懷矣,自詒伊戚』,其我之謂矣。」孔子曰:「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。趙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為法受惡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」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。壬申,朝于武宮。

(傳二·四)初,麗姬之亂,詛無畜群公子,自是晉無公族。及成公即位,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,以為公族。又宦其餘子,亦為餘子;其庶子為公行。晉於是有公族、餘子、公行。趙盾請以括為公族,曰:「君姬氏之愛子也。微君姬氏,則臣狄人也。」公許之。冬,趙盾為旄車之族,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。

宣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王正月,郊牛之口傷,改卜牛。牛死,乃不郊。猶三望。

(經三·二)葬匡王。

(經三·三)楚子伐陸渾之戎。

(經三·四)夏,楚人侵鄭。

(經三·五)秋,赤狄侵齊。

(經三·六)宋師圍曹。

(經三·七)冬,十月丙戌,鄭伯蘭卒。

(經三·八)葬鄭穆公。
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不郊,而望,皆非禮也。望,郊之屬也。不郊,亦無望可也。

(傳三·二)晉侯伐鄭,及郔。鄭及晉平,士會入盟。

(傳三·三)楚子伐陸渾之戎,遂至於雒,觀兵于周疆。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。楚子問鼎之大小、輕重焉。對曰:「在德不在鼎。昔夏之方有德也,遠方圖物,貢金九牧,鑄鼎象物,百物而為之備,使民知神、奸。故民入川澤、山林,不逢不若。螭魅罔兩,莫能逢之。用能協于上下,以承天休。桀有昏德,鼎遷于商,載祀六百。商紂暴虐,鼎遷于周。德之休明,雖小,重也。其奸回昏亂,雖大,輕也。天祚明德,有所厎止。成王定鼎于郟鄏,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周德雖衰,天命未改。鼎之輕重,未可問也。」

(傳三·四)夏,楚人侵鄭,鄭即晉故也。

(傳三·五)宋文公即位三年,殺母弟須及昭公子,武氏之謀也。使戴、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,盡逐武、穆之族。武、穆之族以曹師伐宋。秋,宋師圍曹,報武氏之亂也。

(傳三·六)冬,鄭穆公卒。初,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,夢天使與己蘭,曰:「餘為伯儵。餘,而祖也。以是為而子。以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如是。」既而文公見之,與之蘭而御之。辭曰:「妾不才,幸而有子。將不信,敢徵蘭乎?」公曰:「諾。」生穆公,名之曰蘭。

(傳三·六)文公報鄭子之妃曰陳媯,生子華、子臧。子臧得罪而出。誘子華而殺之南里,使盜殺子臧於陳、宋之間。又娶于江,生公子士。朝于楚,楚人鴆之,及葉而死。又娶于蘇,生子瑕、子俞彌。俞彌早卒。泄駕惡瑕,文公亦惡之,故不立也。公逐群公子,公子蘭奔晉,從晉文公伐鄭。石癸曰:「吾聞姬、姞耦,其子孫必蕃。姞,吉人也,后稷之元妃也。今公子蘭,姞甥也,天或啟之,必將為君,其後必蕃。先納之,可以亢寵。」與孔將鉏、侯宣多納之,盟于大宮而立之,以與晉平。穆公有疾,曰:「蘭死,吾其死乎!吾所以生也。」刈蘭而卒。

宣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王正月,公及齊侯平莒及郯。莒人不肯。公伐莒,取向。

(經四·二)秦伯稻卒。

(經四·三)夏,六月乙酉,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。

(經四·四)赤狄侵齊。

(經四·五)秋,公如齊。

(經四·六)公至自齊。

(經四·七)冬,楚子伐鄭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公及齊侯平莒及郯,莒人不肯。公伐莒,取向,非禮也。平國以禮,不以亂。伐而不治,亂也。以亂平亂,何治之有?無治,何以行禮?

(傳四·二)楚人獻黿於鄭靈公。公子宋與子家將見。子公之食指動,以示子家,曰:「他日我如此,必嘗異味。」及入,宰夫將解黿,相視而笑。公問之,子家以告。及食大夫黿,召子公而弗與也。子公怒,染指於鼎,嘗之而出。公怒,欲殺子公。子公與子家謀先。子家曰:「畜老,猶憚殺之,而況君乎?」反譖子家。子家懼而從之。夏,弒靈公。

(傳四·二)書曰「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」,權不足也。君子曰:「仁而不武,無能達也。凡弒君,稱君,君無道也;稱臣,臣之罪也。」鄭人立子良。辭曰:「以賢,則去疾不足;以順,則公子堅長。」乃立襄公。襄公將去穆氏,而舍子良。子良不可,曰:「穆氏宜存,則固愿也。若將亡之,則亦皆亡,去疾何為?」乃舍之,皆為大夫。

(傳四·三)初,楚司馬子良生子越椒。子文曰:「必殺之!是子也,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;弗殺,必滅若敖氏矣。諺曰:『狼子野心。』是乃狼也,其可畜乎?」子良不可。子文以為大戚。及將死,聚其族,曰:「椒也知政,乃速行矣,無及於難。」且泣曰:「鬼猶求食,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!」及令尹子文卒,斗般為令尹,子越為司馬。蔿賈為工正,譖子揚而殺之,子越為令尹,己為司馬。子越又惡之,乃以若敖氏之族,圄伯嬴於轑陽而殺之,遂處烝野,將攻王。王以三王之子為質焉,弗受。師于漳澨。秋七月戊戌,楚子與若敖氏戰于皋滸。伯棼射王,汰輈及鼓跗,著於丁寧。又射,汰輈,以貫笠轂。師懼,退。王使巡師曰:「吾先君文王克息,獲三矢焉,伯棼竊其二,盡於是矣。」鼓而進之,遂滅若敖氏。

(傳四·三)初,若敖氏娶於鄖,生斗伯比。若敖卒,從其母畜於鄖,淫於鄖子之女,生子文焉。鄖夫人使棄諸夢中。虎乳之。鄖子田,見之,懼而歸。夫人以告,遂使收之。楚人謂乳穀,謂虎於菟,故命之曰斗穀於菟。以其女妻伯比。實為令尹子文。其孫箴尹克黃使於齊,還及宋,聞亂。其人曰:「不可以入矣。」箴尹曰:「棄君之命,獨誰受之?君,天也,天可逃乎?」遂歸,復命,而自拘於司敗。王思子文之治楚國也,曰:「子文無後,何以勸善?」使復其所,改命曰生。

(傳四·四)冬,楚子伐鄭,鄭未服也。

宣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,公如齊。

(經五·二)夏,公至自齊。

(經五·三)秋,九月,齊高固來逆叔姬。

(經五·四)叔孫得臣卒。

(經五·五)冬,齊高固及子叔姬來。

(經五·六)楚人伐鄭。

(傳五·一)五年,春,公如齊。高固使齊侯止公,請叔姬焉。

(傳五·二)夏,公至自齊,書過也。

(傳五·三)秋,九月,齊高固來逆女,自為也。故書曰「逆叔姬」,卿自逆也。

(傳五·四)冬,來,反馬也。

(傳五·五)楚子伐鄭。陳及楚平。晉荀林父救鄭,伐陳。

宣公(經六·一)六年

春,晉趙盾、衛孫免侵陳。

(經六·二)夏,四月。

(經六·三)秋,八月,螽。

(經六·四)冬,十月。
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晉、衛侵陳,陳即楚故也。

(傳六·二)夏,定王使子服求後于齊。

(傳六·三)秋,赤狄伐晉,圍懷及邢丘。晉侯欲伐之。中行桓子曰:「使疾其民,以盈其貫。將可殪也。周書曰:『殪戎殷』,此類之謂也。」

(傳六·四)冬,召桓公逆王后于齊。

(傳六·五)楚人伐鄭,取成而還。

(傳六·六)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,欲為卿。伯廖告人曰:「無德而貪,其在《周易》豐之離,弗過之矣。」間一歲,鄭人殺之。

宣公(經七·一)七年

春,衛侯使孫良夫來盟。

(經七·二)夏,公會齊侯伐萊。

(經七·三)秋,公至自伐萊。

(經七·四)大旱。

(經七·五)冬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于黑壤。
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衛孫桓子來盟,始通。且謀會晉也。

(傳七·二)夏,公會齊侯伐萊,不與謀也。凡師出,與謀曰「及」,不與謀曰「會」。

(傳七·三)赤狄侵晉,取向陰之禾。

(傳七·四)鄭及晉平,公子宋之謀也,故相鄭伯以會。冬,盟于黑壤。王叔桓公臨之,以謀不睦。晉侯之立也,公不朝焉,又不使大夫聘,晉人止公于會。盟于黃父,公不與盟。以賂免。故黑壤之盟不書,諱之也。

宣公(經八·一)八年

春,公至自會。

(經八·二)夏,六月,公子遂如齊,至黃乃復。

(經八·三)辛巳,有事于太廟,仲遂卒于垂。壬午,猶繹。萬入,去龠。

(經八·四)戊子,夫人嬴氏薨。

(經八·五)晉師、白狄伐秦。

(經八·六)楚人滅舒蓼。

(經八·七)秋,七月甲子,日有食之,既。

(經八·八)冬,十月己丑,葬我小君敬嬴。雨,不克葬。庚寅,日中而克葬。

(經八·九)城平陽。

(經八·十)楚師伐陳。
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白狄及晉平。夏,會晉伐秦。晉人獲秦諜,殺諸絳市,六日而蘇。

(傳八·二)有事于太廟,襄仲卒而繹,非禮也。

(傳八·三)楚為眾舒叛,故伐舒蓼,滅之。楚子疆之。及滑汭,盟吳、越而還。

(傳八·四)晉胥克有蠱疾,郤缺為政。秋,廢胥克,使趙朔佐下軍。

(傳八·五)冬,葬敬嬴,旱,無麻,始用葛茀。雨,不克葬,禮也。禮,卜葬,先遠日,避不懷也。

(傳八·六)城平陽,書時也。

(傳八·七)陳及晉平。楚師伐陳,取成而還。

宣公(經九·一)九年

春王正月,公如齊。

(經九·二)公至自齊。

(經九·三)夏,仲孫蔑如京師。

(經九·四)齊侯伐萊。

(經九·五)秋,取根牟。

(經九·六)八月,滕子卒。

(經九·七)九月,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會于扈。

(經九·八)晉荀林父帥師伐陳。

(經九·九)辛酉,晉侯黑臀卒于扈。

(經九·十)冬,十月癸酉,衛侯鄭卒。

(經九·十一)宋人圍滕。

(經九·十二)楚子伐鄭。

(經九·十三)晉郤缺帥師救鄭。

(經九·十四)陳殺其大夫泄冶。
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王使來徵聘。夏,孟獻子聘於周。王以為有禮,厚賄之。

(傳九·二)秋,取根牟,言易也。

(傳九·三)滕昭公卒。

(傳九·四)會于扈,討不睦也。陳侯不會。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陳。晉侯卒于扈,乃還。

(傳九·五)冬,宋人圍滕,因其喪也。

(傳九·六)陳靈公與孔寧、儀行父通於夏姬,皆衷其衵服,以戲于朝。泄冶諫曰:「公卿宣淫,民無效焉,且聞不令。君其納之!」公曰:「吾能改矣。」公告二子。二子請殺之,公弗禁,遂殺泄冶。孔子曰:「《詩》云:『民之多辟,無自立辟。』其泄冶之謂乎!」

(傳九·七)楚子為厲之役故,伐鄭。

(傳九·八)晉郤缺救鄭。鄭伯敗楚師于柳棼。國人皆喜,唯子良憂曰:「是國之災也,吾死無日矣。」

宣公(經十·一)十年

春,公如齊。

(經十·二)公至自齊。

(經十·三)齊人歸我濟西田。

(經十·四)夏,四月丙辰,日有食之。

(經十·五)己巳,齊侯元卒。

(經十·六)齊崔氏出奔衛。

(經十·七)公如齊。

(經十·八)五月,公至自齊。

(經十·九)癸巳,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。

(經十·十)六月,宋師伐滕。

(經十·十一)公孫歸父如齊。葬齊惠公。

(經十·十二)晉人、宋人、衛人、曹人伐鄭。

(經十·十三)秋,天王使王季子來聘。

(經十·十四)公孫歸父帥師伐邾,取繹。

(經十·十五)大水。

(經十·十六)季孫行父如齊。

(經十·十七)冬,公孫歸父如齊。

(經十·十八)齊侯使國佐來聘。

(經十·十九)饑。

(經十·二十)楚子伐鄭。
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公如齊。齊侯以我服故,歸濟西之田。

(傳十·二)夏,齊惠公卒。崔杼有寵於惠公,高、國畏其偪也,公卒而逐之,奔衛。書曰「崔氏」,非其罪也;且告以族,不以名。凡諸侯之大夫違,告於諸侯曰:「某氏之守臣某,失守宗廟,敢告。」所有玉帛之使者則告;不然,則否。

(傳十·三)公如齊奔喪。

(傳十·四)陳靈公與孔寧、儀行父飲酒於夏氏。公謂行父曰:「徵舒似女。」對曰:「亦似君。」徵舒病之。公出,自其廄射而殺之。二子奔楚。

(傳十·五)滕人恃晉而不事宋,六月,宋師伐滕。

(傳十·六)鄭及楚平,諸侯之師伐鄭,取成而還。

(傳十·七)秋,劉康公來報聘。

(傳十·八)師伐邾,取繹。

(傳十·九)季文子初聘于齊。

(傳十·十)冬,子家如齊,伐邾故也。

(傳十·十一)國武子來報聘。

(傳十·十二)楚子伐鄭。晉士會救鄭。逐楚師于潁北。諸侯之師戍鄭。

(傳十·十三)鄭子家卒。鄭人討幽公之亂,斫子家之棺,而逐其族。改葬幽公,謚之曰「靈」。

宣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

春,王正月。

(經十一·二)夏,楚子、陳侯、鄭伯盟于辰陵。

(經十一·三)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。

(經十一·四)秋,晉侯會狄于欑函。

(經十一·五)冬,十月,楚人殺陳夏徵舒。

(經十一·六)丁亥,楚子入陳。

(經十一·七)納公孫寧、儀行父于陳。
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春,楚子伐鄭及櫟。子良曰:「晉、楚不務德而兵爭,與其來者可也。晉、楚無信,我焉得有信?」乃從楚。夏,楚盟于辰陵,陳、鄭服也。

(傳十一·二)楚左尹子重侵宋,王待諸郔。

(傳十一·三)令尹蔿艾獵城沂,使封人慮事,以授司徒。量功命日,分財用,平板干,稱畚筑,程土物,議遠邇,略基趾,具餱糧,度有司。事三旬而成,不愆于素。

(傳十一·四)晉郤成子求成于眾狄。眾狄疾赤狄之役,遂服于晉。秋,會于欑函,眾狄服也。是行也,諸大夫欲召狄。郤成子曰:「吾聞之:非德,莫如勤,非勤,何以求人?能勤,有繼。其從之也。《詩》曰:『文王既勤止。』文王猶勤,況寡德乎?」

(傳十一·五)冬,楚子為陳夏氏亂故,伐陳。謂陳人:「無動!將討於少西氏」。遂入陳,殺夏徵舒,轘諸栗門。因縣陳。陳侯在晉。申叔時使於齊,反,復命而退。王使讓之,曰:「夏徵舒為不道,弒其君,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,諸侯、縣公皆慶寡人,女獨不慶寡人,何故?」對曰:「猶可辭乎?」王曰:「可哉!」曰:「夏徵舒弒其君,其罪大矣;討而戮之,君之義也。抑人亦有言曰:『牽牛以蹊人之田,而奪之牛。牽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;而奪之牛,罰已重矣。』諸侯之從也,曰討有罪也。今縣陳,貪其富也。以討召諸侯,而以貪歸之,無乃不可乎?」王曰:「善哉!吾未之聞也。反之,可乎?」對曰:「吾儕小人所謂『取諸其懷而與之』也。」乃復封陳。鄉取一人焉以歸,謂之夏州。故書曰「楚子入陳。納公孫寧、儀行父于陳」,書有禮也。

(傳十一·六)厲之役,鄭伯逃歸,自是楚未得志焉。鄭既受盟于辰陵,又徼事于晉。

宣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

春,葬陳靈公。

(經十二·二)楚子圍鄭。

(經十二·三)夏,六月乙卯,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于邲,晉師敗績。

(經十二·四)秋,七月。

(經十二·五)冬,十有二月戊寅,楚子滅蕭。

(經十二·六)晉人、宋人、衛人、曹人同盟于清丘。

(經十二·七)宋師伐陳。衛人救陳。
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春,楚子圍鄭,旬有七日。鄭人卜行成,不吉;卜臨于大宮,且巷出車,吉。國人大臨,守陴者皆哭。楚子退師。鄭人修城。進復圍之,三月,克之。入自皇門,至于逵路。鄭伯肉袒牽羊以逆,曰:「孤不天,不能事君,使君懷怒以及敝邑,孤之罪也,敢不唯命是聽?其俘諸江南,以實海濱,亦唯命;其翦以賜諸侯,使臣妾之,亦唯命。若惠顧前好,徼福於厲、宣、桓、武,不泯其社稷,使改事君,夷於九縣,君之惠也,孤之愿也,非所敢望也。敢布腹心,君實圖之。」左右曰:「不可許也,得國無赦。」王曰:「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,庸可幾乎?」退三十里而許之平。潘尫入盟,子良出質。

(傳十二·二)夏,六月,晉師救鄭。荀林父將中軍,先縠佐之;士會將上軍,郤克佐之;趙朔將下軍,欒書佐之。趙括、趙嬰齊為中軍大夫,鞏朔、韓穿為上軍大夫,荀首、趙同為下軍大夫。韓厥為司馬。及河,聞鄭既及楚平,桓子欲還,曰:「無及於鄭而剿民,焉用之?楚歸而動,不後。」隨武子曰:「善。會聞用師,觀釁而動。德刑、政事、典禮,不易,不可敵也,不為是征。楚君討鄭,怒其貳而哀其卑。叛而伐之,服而舍之,德刑成矣。伐叛,刑也;柔服,德也,二者立矣。昔歲入陳,今茲入鄭,民不罷勞,君無怨讟,政有經矣。荊尸而舉,商農工賈,不敗其業,而卒乘輯睦,事不奸矣。蔿敖為宰,擇楚國之令典;軍行,右轅,左追蓐,前茅慮無,中權後勁。百官象物而動,軍政不戒而備,能用典矣。

(傳十二·二)「其君之舉也,內姓選於親,外姓選於舊。舉不失德,賞不失勞。老有加惠,旅有施舍。君子小人,物有服章。貴有常尊,賤有等威,禮不逆矣。德立刑行,政成事時,典從禮順,若之何敵之?見可而進,知難而退,軍之善政也。兼弱攻昧,武之善經也。子姑整軍而經武乎!猶有弱而昧者,何必楚?仲虺有言曰:『取亂侮亡』,兼弱也。《汋》曰:『於鑠王師!遵養時晦』,耆昧也。《武》曰:『無競惟烈。』撫弱耆昧,以務烈所,可也。」彘子曰:「不可。晉所以霸,師武、臣力也。今失諸侯,不可謂力;有敵而不從,不可謂武。由我失霸,不如死。且成師以出,聞敵強而退,非夫也。命為軍帥,而卒以非夫,唯群子能,我弗為也。」以中軍佐濟。

宣公(傳十二·二)知莊子曰:「此師殆哉!《周易》有之:在師之臨,曰:『師出以律,否臧,兇。』執事順成為臧,逆為否。眾散為弱,川壅為澤。有律以如己也,故曰律。否臧,且律竭也。盈而以竭,夭且不整,所以兇也。不行謂之臨,有帥而不從,臨孰甚焉?此之謂矣。果遇,必敗,彘子尸之,雖免而歸,必有大咎。」韓獻子謂桓子曰:「彘子以偏師陷,子罪大矣。子為元帥,師不用命,誰之罪也?失屬亡師,為罪已重,不如進也。事之不捷,惡有所分。與其專罪,六人同之,不猶愈乎?」師遂濟。

(傳十二·二)楚子北師次於郔。沈尹將中軍,子重將左,子反將右,將飲馬於河而歸。聞晉師既濟,王欲還,嬖人伍參欲戰。令尹孫叔敖弗欲,曰:「昔歲入陳,今茲入鄭,不無事矣。戰而不捷,參之肉其足食乎?」參曰:「若事之捷,孫叔為無謀矣。不捷,參之肉將在晉軍,可得食乎?」令尹南轅、反旆,伍參言於王曰:「晉之從政者新,未能行令。其佐先縠剛愎不仁,未肯用命。其三帥者,專行不獲。聽而無上,眾誰適從?此行也,晉師必敗。且君而逃臣,若社稷何?」王病之,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,次于管以待之。

(傳十二·二)晉師在敖、鄗之間。鄭皇戌使如晉師,曰:「鄭之從楚,社稷之故也,未有貳心。楚師驟勝而驕,其師老矣,而不設備。子擊之,鄭師為承,楚師必敗。」彘子曰:「敗楚服鄭,於此在矣。必許之!」欒武子曰:「楚自克庸以來,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、禍至之無日、戒懼之不可以怠;在軍,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于勝之不可保、紂之百克而卒無後,訓之以若敖、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。箴之曰:『民生在勤,勤則不匱。』不可謂驕。先大夫子犯有言曰:『師直為壯,曲為老。』我則不德,而徼怨于楚。我曲楚直,不可謂老。其君之戎分為二廣,廣有一卒,卒偏之兩。右廣初駕,數及日中,左則受之,以至于昏。內官序當其夜,以待不虞。不可謂無備。子良,鄭之良也;師叔,楚之崇也。師叔入盟,子良在楚,楚、鄭親矣。來勸我戰,我克則來,不克遂往,以我卜也!鄭不可從。」趙括、趙同曰:「率師以來,唯敵是求。克敵、得屬,又何俟?必從彘子!」知季曰:「原、屏,咎之徒也。」趙莊子曰:「欒伯善哉!實其言,必長晉國。」

(傳十二·二)楚少宰如晉師,曰:「寡君少遭閔兇,不能文。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,將鄭是訓定,豈敢求罪于晉?二三子無淹久!」隨季對曰:「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:『與鄭夾輔周室,毋廢王命!』今鄭不率,寡君使群臣問諸鄭,豈敢辱候人?敢拜君命之辱。」彘子以為諂,使趙括從而更之曰:「行人失辭。寡君使群臣遷大國之跡於鄭,曰:『無辟敵!』群臣無所逃命。」

(傳十二·二)楚子又使求成于晉,晉人許之,盟有日矣。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為右,以致晉師。許伯曰:「吾聞致師者,御靡旌摩壘而還。」樂伯曰:「吾聞致師者,左射以馘,代御執轡,御下,兩馬、掉鞅而還。」攝叔曰:「吾聞致師者,右入壘,折馘、執俘而還。」皆行其所聞而復。晉人逐之,左右角之。樂伯左射馬,而右射人,角不能進。矢一而已。麋興於前,射麋麗龜。晉鮑癸當其後,使攝叔奉麋獻焉,曰:「以歲之非時,獻禽之未至,敢膳諸從者。」鮑癸止之,曰:「其左善射,其右有辭,君子也。」既免。

宣公(傳十二·二)晉魏锜求公族未得,而怒,欲敗晉師。請致師,弗許。請使,許之。遂往,請戰而還。楚潘黨逐之,及熒澤,見六麋,射一麋以顧獻,曰:「子有軍事,獸人無乃不給於鮮?敢獻於從者。」叔黨命去之。趙旃求卿未得,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,請挑戰,弗許。請召盟,許之,與魏锜皆命而往。卻獻子曰:「二憾往矣,弗備,必敗。」彘子曰:「鄭人勸戰,弗敢從也;楚人求成,弗能好也。師無成命,多備何為?」士季曰:「備之善。若二子怒楚,楚人乘我,喪師無日矣,不如備之。楚之無惡,除備而盟,何損於好?若以惡來,有備不敗。且雖諸侯相見,軍衛不徹,警也。」彘子不可。士季使鞏朔、韓穿帥七覆于敖前,故上軍不敗。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于河,故敗而先濟。

(傳十二·二)潘黨既逐魏锜,趙旃夜至於楚軍,席於軍門之外,使其徒入之。楚子為乘廣三十乘,分為左右。右廣雞鳴而駕,日中而說;左則受之,日入而說。許偃御右廣,養由基為右;彭名御左廣,屈蕩為右。乙卯,王乘左廣以逐趙旃。趙旃棄車而走林,屈蕩搏之,得其甲裳。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,使軘車逆之。潘黨望其塵,使騁而告曰:「晉師至矣!」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,遂出陳。孫叔曰:「進之!寧我薄人,無人薄我。《詩》云:『元戎十乘,以先啟行』,先人也。軍志曰:『先人有奪人之心』,薄之也。」遂疾進師,車馳、卒奔,乘晉軍。桓子不知所為,鼓於軍中曰:「先濟者有賞!」中軍、下軍爭舟,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
(傳十二·二)晉師右移,上軍未動。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。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:「不穀不德而貪,以遇大敵,不穀之罪也。然楚不克,君之羞也。敢藉君靈,以濟楚師。」使潘黨率游闕四十乘,從唐侯以為左拒,以從上軍。駒伯曰:「待諸乎?」隨季曰:「楚師方壯,若萃於我,吾師必盡,不如收而去之。分謗、生民,不亦可乎?」殿其卒而退,不敗。王見右廣,將從之乘。屈蕩戶之,曰:「君以此始,亦必以終。」自是楚之乘廣先左。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,楚人惎之脫扃。少進,馬還,又惎之拔旆投衡,乃出。顧曰:「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。」

(傳十二·二)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,以他馬反。遇敵不能去,棄車而走林。逢大夫與其二子乘,謂其二子無顧。顧曰:「趙叟在後。」怒之,使下,指木曰:「尸女於是。」授趙旃綏,以免。明日,以表尸之,皆重獲在木下。楚熊負羈囚知罃,知莊子以其族反之,廚武子御,下軍之士多從之。每射,抽矢,菆,納諸廚子之房。廚子怒曰:「非子之求,而蒲之愛,董澤之蒲,可勝既乎?」知季曰:「不以人子,吾子其可得乎?吾不可以茍射故也。」射連尹襄老,獲之,遂載其尸;射公子穀臣,囚之。以二者還。及昏,楚師軍於邲。晉之餘師不能軍,宵濟,亦終夜有聲。

(傳十二·二)丙辰,楚重至於邲,遂次于衡雍。潘黨曰:「君盍筑武軍而收晉尸以為京觀?臣聞克敵必示子孫,以無忘武功。」楚子曰:「非爾所知也。夫文,止戈為武。武王克商,作頌曰:『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。我求懿德,肆于時夏,允王保之。』又作《武》,其卒章曰:『耆定爾功。』其三曰:『鋪時繹思,我徂惟求定。』其六曰:『綏萬邦,屢豐年。』夫武,禁暴、戢兵、保大、定功、安民、和眾、豐財者也,故使子孫無忘其章。今我使二國暴骨,暴矣;觀兵以威諸侯,兵不戢矣;暴而不戢,安能保大?猶有晉在,焉得定功?所違民欲猶多,民何安焉?無德而強爭諸侯,何以和眾?利人之几,而安人之亂,以為己榮,何以豐財?武有七德,我無一焉,何以示子孫?其為先君宮,告成事而已,武非吾功也。古者明王伐不敬,取其鯨鯢而封之,以為大戮,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。今罪無所,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,又可以為京觀乎?」祀于河,作先君宮,告成事而還。

(傳十二·三)是役也,鄭石制實入楚師,將以分鄭,而立公子魚臣。辛未,鄭殺仆叔及子服。君子曰:「史佚所謂『毋怙亂』者,謂是類也。《詩》曰:『亂離瘼矣,爰其適歸』,歸於怙亂者也夫!」

宣公(傳十二·四)鄭伯、許男如楚。

(傳十二·五)秋,晉師歸,桓子請死,晉侯欲許之。士貞子諫曰:「不可。城濮之役,晉師三日穀,文公猶有憂色。左右曰:『有喜而憂,如有憂而喜乎?』公曰:『得臣猶在,憂未歇也。困獸猶鬭,況國相乎?』及楚殺子玉,公喜而後可知也。曰:『莫餘毒也已。』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。楚是以再世不競。今天或者大警晉也,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,其無乃久不競乎?林父之事君也,進思盡忠,退思補過,社稷之衛也,若之何殺之?夫其敗也,如日月之食焉,何損於明?」晉侯使復其位。

(傳十二·六)冬,楚子伐蕭,宋華椒以蔡人救蕭。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。王曰:「勿殺,吾退。」蕭人殺之。王怒,遂圍蕭。蕭潰。申公巫臣曰:「師人多寒。」王巡三軍,拊而勉之,三軍之士皆如挾纊。遂傅於蕭。還無社與司馬卯言,號申叔展。叔展曰:「有麥麴乎?」曰:「無。」「有山鞠窮乎?」曰:「無。」「河魚腹疾奈何?」曰:「目於眢井而拯之。」「若為茅绖,哭井則己。」明日,蕭潰。申叔視其井,則茅绖存焉,號而出之。

(傳十二·七)晉原縠、宋華椒、衛孔達、曹人同盟于清丘,曰:「恤病,討貳。」於是卿不書,不實其言也。

(傳十二·八)宋為盟故,伐陳。衛人救之,孔達曰:「先君有約言焉。若大國討,我則死之。」

宣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

春,齊師伐莒。

(經十三·二)夏,楚子伐宋。

(經十三·三)秋,螽。

(經十三·四)冬,晉殺其大夫先縠。
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齊師伐莒,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。

(傳十三·二)夏,楚子伐宋,以其救蕭也。君子曰:「清丘之盟,唯宋可以免焉。」

(傳十三·三)秋,赤狄伐晉,及清,先縠召之也。

(傳十三·四)冬,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,歸罪於先縠而殺之,盡滅其族。君子曰:「『惡之來也,己則取之』,其先縠之謂乎!」

(傳十三·五)清丘之盟,晉以衛之救陳也,討焉。使人弗去,曰:「罪無所歸,將加而師。」孔達曰:「茍利社稷,請以我說,罪我之由。我則為政,而亢大國之討,將以誰任?我則死之。」

宣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

春,衛殺其大夫孔達。

(經十四·二)夏,五月壬申,曹伯壽卒。

(經十四·三)晉侯伐鄭。

(經十四·四)秋,九月,楚子圍宋。

(經十四·五)葬曹文公。

(經十四·六)冬,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。
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孔達縊而死,衛人以說于晉而免。遂告于諸侯曰:「寡君有不令之臣達,構我敝邑于大國,既伏其罪矣。敢告。」衛人以為成勞,復室其子,使復其位。

(傳十四·二)夏,晉侯伐鄭,為邲故也。告於諸侯,搜焉而還。中行桓子之謀也,曰:「示之以整,使謀而來。」鄭人懼,使子張代子良于楚。鄭伯如楚,謀晉故也。鄭以子良為有禮,故召之。

(傳十四·三)楚子使申舟聘于齊,曰:「無假道于宋。」亦使公子馮聘于晉,不假道于鄭。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,曰:「鄭昭、宋聾,晉使不害,我則必死。」王曰:「殺女,我伐之。」見犀而行。及宋,宋人止之。華元曰:「過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鄙我,亡也。殺其使者,必伐我。伐我,亦亡也。亡一也。」乃殺之。楚子聞之,投袂而起。屨及於窒皇,劍及於寢門之外,車及於蒲胥之市。秋,九月,楚子圍宋。

(傳十四·四)冬,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,見晏桓子,與之言魯,樂。桓子告高宣子曰:「子家其亡乎!懷於魯矣。懷必貪,貪必謀人。謀人,人亦謀己。一國謀之,何以不亡?」

(傳十四·五)孟獻子言於公曰:「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,聘而獻物,於是有庭實旅百;朝而獻功,於是有容貌采章,嘉淑而有加貨,謀其不免也。誅而薦賄,則無及也。今楚在宋,君其圖之!」公說。

宣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
春,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。

(經十五·二)夏,五月,宋人及楚人平。

(經十五·三)六月癸卯,晉師滅赤狄潞氏,以潞子嬰兒歸。

(經十五·四)秦人伐晉。

(經十五·五)王札子殺召伯、毛伯。

(經十五·六)秋,螽。

(經十五·七)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無婁。

(經十五·八)初稅畝。

(經十五·九)冬,蝝生。

(經十五·十)饑。
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。

(傳十五·二)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,晉侯欲救之。伯宗曰:「不可。古人有言曰:『雖鞭之長,不及馬腹。』天方授楚,未可與爭。雖晉之強,能違天乎?諺曰:『高下在心。』川澤納污,山藪藏疾,瑾瑜匿瑕,國君含垢,天之道也。君其待之!」乃止。使解揚如宋,使無降楚,曰:「晉師悉起,將至矣。」鄭人囚而獻諸楚。楚子厚賂之,使反其言。不許。三而許之。登諸樓車,使呼宋而告之。遂致其君命。楚子將殺之,使與之言曰:「爾既許不穀而反之,何故?非我無信,女則棄之。速即爾刑!」對曰:「臣聞之:君能制命為義,臣能承命為信,信載義而行之為利。謀不失利,以衛社稷,民之主也。義無二信,信無二命。君之賂臣,不知命也。受命以出,有死無隕,又可賂乎?臣之許君,以成命也。死而成命,臣之祿也。寡君有信臣,下臣獲考,死又何求?」楚子舍之以歸。

(傳十五·二)夏,五月,楚師將去宋,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:「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,王棄言焉。」王不能答。申叔時仆,曰:「筑室,反耕者,宋必聽命。」從之。宋人懼,使華元夜入楚師,登子反之床,起之曰:「寡君使元以病告,曰:『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以爨。雖然,城下之盟,有以國斃,不能從也。去我三十里,唯命是聽。』」子反懼,與之盟,而告王。退三十里,宋及楚平。華元為質。盟曰:「我無爾詐,爾無我虞。」

(傳十五·三)潞子嬰兒之夫人,晉景公之姊也。酆舒為政而殺之,又傷潞子之目。晉侯將伐之。諸大夫皆曰:「不可。酆舒有三俊才,不如待後之人。」伯宗曰:「必伐之。狄有五罪,俊才雖多,何補焉?不祀,一也。耆酒,二也。棄仲章而奪黎氏地,三也。虐我伯姬,四也。傷其君目,五也。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,茲益罪也。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,而申固其命,若之何待之?不討有罪,曰『將待後,後有辭而討焉』,毋乃不可乎?夫恃才與眾,亡之道也。商紂由之,故滅。天反時為災,地反物為妖,民反德為亂,亂則妖災生。故文,反正為乏。盡在狄矣。」晉侯從之。六月癸卯,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,辛亥,滅潞。酆舒奔衛,衛人歸諸晉,晉人殺之。

(傳十五·四)王孫蘇與召氏、毛氏爭政,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,卒立召襄。

(傳十五·五)秋,七月,秦桓公伐晉,次于輔氏。壬午,晉侯治兵于稷,以略狄土,立黎侯而還。及雒,魏顆敗秦師于輔氏,獲杜回,秦之力人也。初,魏武子有嬖妾,無子。武子疾,命顆曰:「必嫁是。」疾病,則曰:「必以為殉!」及卒,顆嫁之,曰:「疾病則亂,吾從其治也。」及輔氏之役,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。杜回躓而顛,故獲之。夜夢之曰:「餘,而所嫁婦人之父也。爾用先人之治命,餘是以報。」

(傳十五·六)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,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,曰:「吾獲狄土,子之功也。微子,吾喪伯氏矣。」羊舌職說是賞也,曰:「周書所謂『庸庸祗祗』者,謂此物也夫。士伯庸中行伯,君信之,亦庸士伯,此之謂明德矣。文王所以造周,不是過也。故《詩》曰:『陳錫哉周』,能施也。率是道也,其何不濟?」

(傳十五·七)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,不敬。劉康公曰:「不及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。天奪之魄矣。」

(傳十五·八)初稅畝,非禮也。穀出不過藉,以豐財也。

(傳十五·九)冬,蝝生,饑。幸之也。

宣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
春,王正月,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。

(經十六·二)夏,成周宣榭火。

(經十六·三)秋,郯伯姬來歸。

(經十六·四)冬,大有年。

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春,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、鐸辰。三月,獻狄俘。晉侯請于王,戊申,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,且為大傅。於是晉國之盜逃奔于秦。羊舌職曰:「吾聞之,『禹稱善人,不善人遠』,此之謂也夫。《詩》曰:『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』,善人在上也。善人在上,則國無幸民。諺曰:『民之多幸,國之不幸也』,是無善人之謂也。」

(傳十六·二)夏,成周宣榭火,人火之也。凡火,人火曰火,天火曰災。

(傳十六·三)秋,郯伯姬來歸,出也。

(傳十六·四)為毛、召之難故,王室復亂,王孫蘇奔晉。晉人復之。冬,晉侯使士會平王室,定王享之。原襄公相禮。殽烝。武季私問其故。王聞之,召武子曰:「季氏!而弗聞乎?王享有體薦,宴有折俎。公當享,卿當宴。王室之禮也。」武子歸而講求典禮,以修晉國之法。

宣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
春,王正月庚子,許男錫我卒。

(經十七·二)丁未,蔡侯申卒。

(經十七·三)夏,葬許昭公。

(經十七·四)葬蔡文公。

(經十七·五)六月癸卯,日有食之。

(經十七·六)己未,公會晉侯、衛侯、曹伯、邾子同盟于斷道。

(經十七·七)秋,公至自會。

(經十七·八)冬,十有一月壬午,公弟叔肸卒。
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晉侯使郤克徵會于齊。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。郤子登,婦人笑於房。獻子怒,出而誓曰:「所不此報,無能涉河!」獻子先歸,使欒京廬待命于齊,曰:「不得齊事,無復命矣。」郤子至,請伐齊。晉侯弗許。請以其私屬,又弗許。

(傳十七·一)齊侯使高固、晏弱、蔡朝、南郭偃會。及斂盂,高固逃歸。夏,會于斷道,討貳也。盟于卷楚,辭齊人。晉人執晏弱于野王,執蔡朝于原,執南郭偃于溫。苗賁皇使,見晏桓子。歸,言於晉侯曰:「夫晏子何罪?昔者諸侯事吾先君,皆如不逮,舉言群臣不信,諸侯皆有貳志。齊君恐不得禮,故不出,而使四子來。左右或沮之,曰:『君不出,必執吾使。』故高子及斂盂而逃。夫三子者曰:『若絕君好,寧歸死焉。』為是犯難而來。吾若善逆彼,以懷來者,吾又執之,以信齊沮,吾不既過矣乎?過而不改,而又久之,以成其悔,何利之有焉?使反者得辭,而害來者,以懼諸侯,將焉用之?」晉人緩之,逸。秋,八月,晉師還。

(傳十七·二)范武子將老,召文子曰:「燮乎!吾聞之:喜怒以類者鮮,易者實多。《詩》曰:『君子如怒,亂庶遄沮。君子如祉,亂庶遄已。』君子之喜怒,以已亂也。弗已者,必益之。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?不然,餘懼其益之也。餘將老,使郤子逞其志,庶有豸乎!爾從二三子唯敬。」乃請老。郤獻子為政。

(傳十七·三)冬,公弟叔肸卒,公母弟也。凡太子之母弟,公在曰公子,不在曰弟。凡稱弟,皆母弟也。

宣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
春,晉侯、衛世子臧伐齊。

(經十八·二)公伐杞。

(經十八·三)夏,四月。

(經十八·四)秋,七月,邾人戕鄫子于鄫。

(經十八·五)甲戌,楚子旅卒。

(經十八·六)公孫歸父如晉。

(經十八·七)冬,十月壬戌,公薨于路寢。

(經十八·八)歸父還自晉,至笙。遂奔齊。
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晉侯、衛太子臧伐齊,至于陽穀。齊侯會晉侯盟于繒,以公子強為質于晉。晉師還。蔡朝、南郭偃逃歸。

(傳十八·二)夏,公使如楚乞師,欲以伐齊。

(傳十八·三)秋,邾人戕鄫子于鄫。凡自內虐其君曰弒,自外曰戕。

(傳十八·四)楚莊王卒,楚師不出。既而用晉師,楚於是乎有蜀之役。

(傳十八·五)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,有寵,欲去三桓,以張公室。與公謀而聘于晉,欲以晉人去之。冬,公薨。季文子言於朝曰:「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,仲也夫!」臧宣叔怒曰:「當其時不能治也,後之人何罪?子欲去之,許請去之。」遂逐東門氏。子家還,及笙,壇帷,復命於介。既復命,袒、括發,即位哭,三踴而出。遂奔齊。書曰「歸父還自晉」,善之也。

左傳·成公

成公(經一·一)元年

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

(經一·二)二月辛酉,葬我君宣公。

(經一·三)無冰。

(經一·四)三月,作丘甲。

(經一·五)夏,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。

(經一·六)秋,王師敗績于茅戎。

(經一·七)冬,十月。
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晉侯使瑕嘉平戎于王,單襄公如晉拜成。劉康公徼戎,將遂伐之。叔服曰:「背盟而欺大國,此必敗。背盟,不祥;欺大國,不義;神、人弗助,將何以勝?」不聽,遂伐茅戎。三月癸未,敗績于徐吾氏。

(傳一·二)為齊難故,作丘甲。

(傳一·三)聞齊將出楚師,夏,盟于赤棘。

(傳一·四)秋,王人來告敗。

(傳一·五)冬,臧宣叔令修賦、繕完、具守備,曰:「齊、楚結好,我新與晉盟,晉、楚爭盟,齊師必至。雖晉人伐齊,楚必救之,是齊、楚同我也。知難而有備,乃可以逞。」

成公(經二·一)二年

春,齊侯伐我北鄙。

(經二·二)夏,四月丙戌,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筑,衛師敗績。

(經二·三)六月癸酉,季孫行父、臧孫許、叔孫僑如、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、衛孫良夫、曹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鞍,齊師敗績。

(經二·四)秋,七月,齊侯使國佐如師。己酉,及國佐盟于袁婁。

(經二·五)八月壬午,宋公鮑卒。

(經二·六)庚寅,衛侯速卒。

(經二·七)取汶陽田。

(經二·八)冬,楚師、鄭師侵衛。

(經二·九)十有一月,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。

(經二·十)丙申,公及楚人、秦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衛人、鄭人、齊人、曹人、邾人、薛人、鄫人盟于蜀。

(傳二·一)二年,春,齊侯伐我北鄙,圍龍。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。龍人囚之。齊侯曰:「勿殺,吾與而盟,無入而封。」弗聽,殺而膊諸城上。齊侯親鼓,士陵城。三日,取龍。遂南侵,及巢丘。

(傳二·二)衛侯使孫良夫、石稷、甯相、向禽將侵齊,與齊師遇。石子欲還。孫子曰:「不可。以師伐人,遇其師而還,將謂君何?若知不能,則如無出。今既遇矣,不如戰也。」(傳二·二)夏,有……。

(傳二·二)石成子曰:「師敗矣,子不少須,眾懼盡。子喪師徒,何以復命?」皆不對。又曰:「子,國卿也。隕子,辱矣。子以眾退,我此乃止。」且告車來甚眾。齊師乃止,次于鞫居。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,桓子是以免。既,衛人賞之以邑,辭,請曲縣、繁纓以朝。許之。仲尼聞之曰:「惜也,不如多與之邑。唯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名以出信,信以守器,器以藏禮,禮以行義,義以生利,利以平民,政之大節也。若以假人,與人政也。政亡,則國家從之,弗可止也已。」

(傳二·三)孫桓子還於新筑,不入,遂如晉乞師。臧宣叔亦如晉乞師。皆主郤獻子。晉侯許之七百乘。郤子曰:「此城濮之賦也。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,故捷。克於先大夫,無能為役,請八百乘。」許之。郤克將中軍,士燮佐上軍,欒書將下軍,韓厥為司馬,以救魯、衛。臧宣叔逆晉師,且道之。季文子帥師會之。及衛地,韓獻子將斬人,郤獻子馳,將救之。至,則既斬之矣。郤子使速以徇,告其仆曰:「吾以分謗也。」

(傳二·三)師從齊師于莘。六月壬申,師至于靡笄之下。齊侯使請戰,曰:「子以君師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詰朝請見。」對曰:「晉與魯、衛,兄弟也,來告曰:『大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。』寡君不忍,使群臣請於大國,無令輿師淹於君地。能進不能退,君無所辱命。」齊侯曰:「大夫之許,寡人之愿也;若其不許,亦將見也。」齊高固入晉師,桀石以投人,禽之而乘其車,系桑本焉,以徇齊壘,曰:「欲勇者賈餘餘勇!」

(傳二·三)癸酉,師陳于鞍。邴夏御齊侯,逢醜父為右。晉解張御郤克,鄭丘緩為右。齊侯曰:「餘姑翦滅此而朝食。」不介馬而馳之。郤克傷於矢,流血及屨,未絕鼓音,曰:「餘病矣!」張侯曰:「自始合,而矢貫餘手及肘,餘折以御。左輪朱殷,豈敢言病?吾子忍之!」緩曰:「自始合,茍有險,餘必下推車,子豈識之?然子病矣!」張侯曰:「師之耳目,在吾旗鼓,進退從之。此車一人殿之,可以集事。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?擐甲執兵,固即死也,病未及死,吾子勉之!」左并轡,右援枹而鼓。馬逸不能止,師從之。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

成公(傳二·三)韓厥夢子輿謂己曰:「旦辟左右!」故中御而從齊侯。邴夏曰:「射其御者,君子也。」公曰:「謂之君子而射之,非禮也。」射其左,越于車下。射其右,斃于車中。綦毋張喪車,從韓厥曰:「請寓乘!」從左右,皆肘之,使立於後。韓厥俛,定其右。逢醜父與公易位。將及華泉,驂絓於木而止。醜父寢於轏中,蛇出於其下,以肱擊之,傷而匿之,故不能推車而及。韓厥執縶馬前,再拜稽首,奉觴加璧以進,曰:「寡君使群臣為魯、衛請,曰:『無令輿師陷入君地。』下臣不幸,屬當戎行,無所逃隱。且懼奔辟,而忝兩君。臣辱戎士,敢告不敏,攝官承乏。」醜父使公下,如華泉取飲。鄭周父御佐車,宛茷為右,載齊侯以免。韓厥獻醜父,郤獻子將戮之,呼曰:「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,有一於此,將為戮乎?」郤子曰:「人不難以死免其君,我戮之,不祥,赦之,以勸事君者。」乃免之。

(傳二·三)齊侯免,求醜父三入三出。每出,齊師以帥退。入于狄卒,狄卒皆抽戈楯冒之。以入于衛師,衛師免之。遂自徐關入。齊侯見保者,曰:「勉之!齊師敗矣!」辟女子。女子曰:「君免乎?」曰:「免矣。」曰:「銳司徒免乎?」曰:「免矣。」曰:「茍君與吾父免矣,可若何?」乃奔。齊侯以為有禮。既而問之,辟司徒之妻也。予之石窌。晉師從齊師,入自丘輿。擊馬陘。

(傳二·三)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、玉磬與地。不可,則聽客之所為。賓媚人致賂。晉人不可,曰:「必以蕭同叔子為質,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。」對曰:「蕭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。若以匹敵,則亦晉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於諸侯,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《詩》曰:『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。』若以不孝令於諸侯,其無乃非德類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《詩》曰:『我疆我理,南東其畝。』今吾子疆理諸侯,而曰『盡東其畝』而已,唯吾子戎車是利,無顧土宜,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則不義,何以為盟主?其晉實有闕。四王之王也,樹德而濟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撫之,以役王命。今吾子求合諸侯,以逞無疆之欲,《詩》曰:『布政優優,百祿是遒。』子實不優,而棄百祿,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則有辭矣。曰:『子以君師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以犒從者。畏君之震,師徒橈敗。吾子惠徼齊國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繼舊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愛。子又不許,請收合餘燼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從也;況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聽?』」

(傳二·三)魯、衛諫曰:「齊疾我矣。其死亡者,皆親昵也。子若不許,讎我必甚。唯子,則又何求?子得其國寶,我亦得地,而紓於難,其榮多矣。齊、晉亦唯天所授,豈必晉?」晉人許之,對曰:「群臣帥賦輿,以為魯、衛請。若茍有以藉口,而復於寡君,君之惠也。敢不唯命是聽?」

(傳二·三)禽鄭自師逆公。秋,七月,晉師及齊國佐盟于爰婁。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。公會晉師於上鄍。賜三帥先路三命之服。司馬、司空、輿帥、候正、亞旅皆受一命之服。

(傳二·四)八月,宋文公卒,始厚葬,用蜃炭,益車馬,始用殉,重器備。槨有四阿,棺有翰、檜。君子謂華元、樂舉於是乎不臣。臣,治煩去惑者也,是以伏死而爭。今二子者,君生則縱其惑,死又益其侈,是棄君於惡也,何臣之為?

(傳二·五)九月,衛穆公卒,晉三子自役吊焉,哭於大門之外。衛人逆之,婦人哭於門內。送亦如之。遂常以葬。

成公(傳二·六)楚之討陳夏氏也,莊王欲納夏姬。申公巫臣曰:「不可。君召諸侯,以討罪也;今納夏姬,貪其色也。貪色為淫,淫為大罰。周書曰:『明德慎罰』,文王所以造周也。明德,務崇之之謂也;慎罰,務去之之謂也。若興諸侯,以取大罰,非慎之也。君其圖之!」王乃止。子反欲取之,巫臣曰:「是不祥人也。是夭子蠻,殺御叔,弒靈侯,戮夏南,出孔、儀,喪陳國,何不祥如是?人生實難,其有不獲死乎?天下多美婦人,何必是?」子反乃止。王以予連尹襄老。襄老死於邲,不獲其尸。其子黑要烝焉。巫臣使道焉,曰:「歸,吾聘女。」又使自鄭召之曰:「尸可得也,必來逆之。」姬以告王。王問諸屈巫。對曰:「其信。知罃之父,成公之嬖也,而中行伯之季弟也,新佐中軍,而善鄭皇戌,甚愛此子。其必因鄭而歸王子與襄老之尸以求之。鄭人懼於邲之役,而欲求媚於晉,其必許之。」

(傳二·六)王遣夏姬歸。將行,謂送者曰:「不得尸,吾不反矣。」巫臣聘諸鄭,鄭伯許之。及共王即位,將為陽橋之役,使屈巫聘于齊,且告師期。巫臣盡室以行。申叔跪從其父,將適郢,遇之,曰:「異哉!夫子有三軍之懼,而又有桑中之喜,宜將竊妻以逃者也。」及鄭,使介反幣,而以夏姬行。將奔齊。齊師新敗,曰:「吾不處不勝之國。」遂奔晉,而因郤至,以臣於晉。晉人使為邢大夫。子反請以重幣錮之。王曰:「止!其自為謀也則過矣,其為吾先君謀也則忠。忠,社稷之固也,所蓋多矣。且彼若能利國家,雖重幣,晉將可乎?若無益於晉,晉將棄之,何勞錮焉?」

(傳二·七)晉師歸,范文子後入。武子曰:「無為吾望爾也乎?」對曰:「師有功,國人喜以逆之,先入,必屬耳目焉,是代帥受名也,故不敢。」武子曰:「吾知免矣。」郤伯見,公曰:「子之力也夫!」對曰:「君之訓也,二三子之力也,臣何力之有焉?」范叔見,勞之如郤伯。對曰:「庚所命也,克之制也,燮何力之有焉?」欒伯見,公亦如之。對曰:「燮之詔也,士用命也,書何力之有焉?」

(傳二·八)宣公使求好于楚,莊王卒,宣公薨,不克作好。公即位,受盟于晉,會晉伐齊。衛人不行使于楚,而亦受盟于晉,從於伐齊。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。將起師,子重曰:「君弱,群臣不如先大夫,師眾而後可。《詩》曰:『濟濟多士,文王以寧。』夫文王猶用眾,況吾儕乎?且先君莊王屬之曰:『無德以及遠方,莫如惠恤其民,而善用之。』」乃大戶,已責,逮鰥,救乏,赦罪。悉師,王卒盡行。彭名御戎,蔡景公為左,許靈公為右。二君弱,皆強冠之。

(傳二·八)冬,楚師侵衛,遂侵我師于蜀。使臧孫往。辭曰:「楚遠而久,固將退矣。無功而受名,臣不敢。」楚侵及陽橋,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斫、執針、織纴,皆百人,公衡為質,以請盟。楚人許平。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嬰齊、蔡侯、許男、秦右大夫說、宋華元、陳公孫寧、衛孫良夫、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。卿不書,匱盟也。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,故曰「匱盟」。蔡侯、許男不書,乘楚車也,謂之失位。君子曰:「位其不可不慎也乎!蔡、許之君,一失其位,不得列於諸侯,況其下乎!《詩》曰:『不解于位,民之攸墍。』其是之謂矣。」

(傳二·八)楚師及宋,公衡逃歸。臧宣叔曰:「衡父不忍數年之不宴,以棄魯國,國將若之何?誰居?後之人必有任是夫!國棄矣。」是行也,晉辟楚,畏其眾也。君子曰:「眾之不可以已也。大夫為政,猶以眾克,況明君而善用其眾乎?《大誓》所謂商兆民離,周十人同者,眾也。」

(傳二·九)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。王弗見,使單襄公辭焉,曰:「蠻夷戎狄,不式王命,淫湎毀常,王命伐之,則有獻捷。王親受而勞之,所以懲不敬、勸有功也。兄弟甥舅,侵敗王略,王命伐之,告事而已,不獻其功,所以敬親昵、禁淫慝也。今叔父克遂,有功于齊,而不使命卿鎮撫王室,所使來撫餘一人,而鞏伯實來,未有職司於王室,又奸先王之禮。餘雖欲於鞏伯,其敢廢舊典以忝叔父?夫齊,甥舅之國也,而大師之後也,寧不亦淫從其欲以怒叔父,抑豈不可諫誨?」士莊伯不能對。王使委於三吏,禮之如侯伯克敵使大夫告慶之禮,降於卿禮一等。王以鞏伯宴,而私賄之。使相告之曰:「非禮也,勿籍!」

成公(經三·一)三年

春,王正月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伐鄭。

(經三·二)辛亥,葬衛穆公。

(經三·三)二月,公至自伐鄭。

(經三·四)甲子,新宮災。三日哭。

(經三·五)乙亥,葬宋文公。

(經三·六)夏,公如晉。

(經三·七)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。

(經三·八)公至自晉。

(經三·九)秋,叔孫僑如帥師圍棘。

(經三·十)大雩。

(經三·十一)晉郤克、衛孫良夫伐廧咎如。

(經三·十二)冬,十有一月,晉侯使荀庚來聘。

(經三·十三)衛侯使孫良夫來聘。

(經三·十四)丙午,及荀庚盟。

(經三·十五)丁未,及孫良夫盟。

(經三·十六)鄭伐許。
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諸侯伐鄭,次于伯牛,討邲之役也,遂東侵鄭。鄭公子偃帥師禦之,使東鄙覆諸鄤,敗諸丘輿。皇戌如楚獻捷。

(傳三·二)夏,公如晉,拜汶陽之田。

(傳三·三)許恃楚而不事鄭,鄭子良伐許。

(傳三·四)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於是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王送知罃,曰:「子其怨我乎?」對曰:「二國治戎,臣不才,不勝其任,以為俘馘。執事不以釁鼓,使歸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實不才,又誰敢怨?」王曰:「然則德我乎?」對曰:「二國圖其社稷,而求紓其民,各懲其忿,以相宥也。兩釋纍囚,以成其好。二國有好,臣不與及,其誰敢德?」王曰:「子歸,何以報我?」對曰:「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,無怨無德,不知所報。」王曰:「雖然,必告不穀。」對曰:「以君之靈,纍臣得歸骨於晉,寡君之以為戮,死且不朽。若從君之惠而免之,以賜君之外臣首;首其請於寡君,而以戮於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獲命,而使嗣宗職,次及於事,而帥偏師,以修封疆。雖遇執事,其弗敢違,其竭力致死,無有二心,以盡臣禮,所以報也。」王曰:「晉未可與爭。」重為之禮而歸之。

(傳三·五)秋,叔孫僑如圍棘,取汶陽之田。棘不服,故圍之。

(傳三·六)晉郤克、衛孫良夫伐廧咎如,討赤狄之餘焉。廧咎如潰,上失民也。

(傳三·七)冬,十一月,晉侯使荀庚來聘,且尋盟。衛侯使孫良夫來聘,且尋盟。公問諸臧宣叔曰:「中行伯之於晉也,其位在三;孫子之於衛也,位為上卿,將誰先?」對曰:「次國之上卿,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小國之上卿,當大國之下卿,中當其上大夫,下當其下大夫。上下如是,古之制也。衛在晉,不得為次國。晉為盟主,其將先之。」丙午,盟晉;丁未,盟衛,禮也。

(傳三·八)十二月甲戌,晉作六軍。韓厥、趙括、鞏朔、韓穿、荀騅、趙旃皆為卿,賞鞍之功也。

(傳三·九)齊侯朝于晉,將授玉。郤克趨進曰:「此行也,君為婦人之笑辱也,寡君未之敢任。」晉侯享齊侯。齊侯視韓厥。韓厥曰:「君知厥也乎?」齊侯曰:「服改矣。」韓厥登,舉爵曰:「臣之不敢愛死,為兩君之在此堂也。」

(傳三·十)荀罃之在楚也,鄭賈人有將寘諸褚中以出。既謀之,未行,而楚人歸之。賈人如晉,荀罃善視之,如實出己。賈人曰:「吾無其功,敢有其實乎?吾小人,不可以厚誣君子。」遂適齊。

成公(經四·一)四年

春,宋公使華元來聘。

(經四·二)三月壬申,鄭伯堅卒。

(經四·三)杞伯來朝。

(經四·四)夏,四月甲寅,臧孫許卒。

(經四·五)公如晉。

(經四·六)葬鄭襄公。

(經四·七)秋,公至自晉。

(經四·八)冬,城鄆。

(經四·九)鄭伯伐許。
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宋華元來聘,通嗣君也。

(傳四·二)杞伯來朝,歸叔姬故也。

成公(傳四·三)夏,公如晉。晉侯見公,不敬。季文子曰:「晉侯必不免。《詩》曰:『敬之敬之!天惟顯思,命不易哉!』夫晉侯之命在諸侯矣,可不敬乎!」

(傳四·四)秋,公至自晉,欲求成于楚而叛晉。季文子曰:「不可。晉雖無道,未可叛也。國大、臣睦,而邇於我,諸侯聽焉,未可以貳。史佚之志有之曰:『非我族類,其心必異。』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?」公乃止。

(傳四·五)冬,十一月,鄭公孫申帥師疆許田。許人敗諸展陂。鄭伯伐許,取鉏任、泠敦之田。晉欒書將中軍,荀首佐之,士燮佐上軍,以救許伐鄭,取泛、祭。楚子反救鄭,鄭伯與許男訟焉,皇戌攝鄭伯之辭。子反不能決也,曰:「君若辱在寡君,寡君與其二三臣共聽兩君之所欲,成其可知也。不然,側不足以知二國之成。」

(傳四·六)晉趙嬰通于趙莊姬。

成公(經五·一)五年

春王正月,杞叔姬來歸。

(經五·二)仲孫蔑如宋。

(經五·三)夏,叔孫僑如會晉荀首于穀。

(經五·四)梁山崩。

(經五·五)秋,大水。

(經五·六)冬,十有一月己酉,天王崩。

(經五·七)十有二月己丑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、邾子、杞伯同盟于蟲牢。

(傳五·一)五年,春,原、屏放諸齊。嬰曰:「我在,故欒氏不作。我亡,吾二昆其憂哉。且人各有能、有不能,舍我,何害?」弗聽。嬰夢天使謂己:「祭餘,餘福女。」使問諸士貞伯。貞伯曰:「不識也。」既而告其人曰:「神福仁而禍淫。淫而無罰,福也。祭,其得亡乎?」祭之,之明日而亡。

(傳五·二)孟獻子如宋,報華元也。

(傳五·三)夏,晉荀首如齊逆女,故宣伯餫諸穀。

(傳五·四)梁山崩,晉侯以傳召伯宗。伯宗辟重,曰:「辟傳!」重人曰:「待我,不如捷之速也。」問其所。曰:「絳人也。」問絳事焉。曰:「梁山崩,將召伯宗謀之。」問將若之何。曰:「山有朽壤而崩,可若何?國主山川,故山崩川竭,君為之不舉、降服、乘縵、徹樂、出次,祝幣,史辭以禮焉。其如此而已。雖伯宗,若之何?」伯宗請見之。不可。遂以告,而從之。

(傳五·五)許靈公愬鄭伯于楚。六月,鄭悼公如楚訟,不勝,楚人執皇戌及子國。故鄭伯歸,使公子偃請成于晉。秋,八月,鄭伯及晉趙同盟于垂棘。

(傳五·六)宋公子圍龜為質于楚而歸,華元享之。請鼓噪以出,鼓噪以復入,曰:「習攻華氏。」宋公殺之。

(傳五·七)冬,同盟于蟲牢,鄭服也。

(傳五·七)諸侯謀復會,宋公使向為人辭以子靈之難。

(傳五·八)十一月己酉,定王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