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注〕夫道者,弘乎至化,通乎至理也。〔疏〕本篇皆纠绳诸子之语。自“道、德、
仁、义、礼譬诸身乎”至“未若父母之懿也”,多论道家之失。“狙诈之家”一章,论兵家
之失。“申、韩之术,不仁之至矣”至“如申、韩!如申、韩”,论刑名家之失。“庄周、
申、韩”以下,又杂论诸子也。
或问“道”。曰:“道也者,通也,无不通也。”〔注〕万物由之以通。或曰:
“可以适它与?”〔注〕言道既可以通中国而适夷狄,学亦可以统正典而兼诸子也。
曰:“适尧、舜、文王者为正道,非尧、舜、文王者为它道,君子正而不它。”〔疏〕
“道也者,通也,无不通也”者,说文:“通,达也。”圣道无所不通,犹大路无所不达。
太玄达:“次五达于中衢,大小无迷。测曰:‘达于中衢,道四通也。’”“可以适它与”
者,大学郑注云:“它技,异端之技也。”按:谓道既无所不通,则亦可由是以通于百家之
说。艺文志云:“易曰:‘天下同归而殊涂,一致而百虑。’今异家者各推所长,穷知究
虑,以明其指。虽有蔽短,合其要归,亦六经之支与流裔。”然则诸子之言,本由圣人之道
而出,为圣人之道者,何不可通于诸子之术耶?“它”,世德堂本作“他”,下同。“适
尧、舜、文王者为正道”云云者,此孔子之志,春秋之义也。孔子作春秋,口授弟子,大要
在乎法尧、舜,述文王。故开宗明义既系正月于王,明人道之始,而终书西狩获麟,以比
尧、舜之隆,凤皇来仪。弟子传其义,则于篇首述之曰:“王者孰谓?谓文王也。”于篇终
述之曰:“拨乱世,反诸正,莫近诸春秋。其诸君子乐道尧、舜之道也与!”明乎经世之
事,太平之效,非三圣人者莫与归也。子思述其义于中庸,则曰:“仲尼祖述尧、舜,宪章
文、武”郑注云:“此以春秋之义明孔子之德。”是也。故序录尚书,则托始二典;而于匡
人之厄,又曰:“文王既没,文不在兹乎!”盖孔子之志可推见者如此。自余衰周诸子,若
农家者流为神农之言,道家者流为黄帝之言,墨家者流为夏后氏之言,舍尧、舜、文王而依
托古圣,别立宗旨,则董生所谓非六艺之科、孔子之术者,皆子云所谓它道也。
或问“道”。曰:“道若涂若川,车航混混,不舍昼夜。”〔注〕车之由涂,航之由
川,混混往来交通。或曰:“焉得直道而由诸?”〔注〕涂、川皆形曲也,此亦因形
以取譬。曰:“涂虽曲而通诸夏则由诸,川虽曲而通诸海则由诸。”〔注〕以谕经学
通于圣道。或曰:“事虽曲而通诸圣则由诸乎?”〔注〕大解曲通归正之义。〔疏〕
“或问道”,集注引宋、吴本无“道”字,故宋、吴皆以“道若涂若川”云云为或问之语,
而下无答文,乃子云鄙或人之问,非所问而不应也。此因缘误文,妄自生义,无异郢书燕说
矣。“车航混混”者,广雅释训云:“混混,流也。”“不舍昼夜”,论语子罕文,此喻道
之不可须臾离也。“或曰‘焉得直道而由诸’”,音义:“天复本无‘或曰’二字。焉,于
虔切,下以意求之。”“涂虽曲而通诸夏则由诸”云云者,说文:“●,中国之人也。”
按:经传以为中国之称。隶省“臼”作“夏”。通诸之“诸”义如“于”,仪礼乡射礼郑注
云:“诸,于也。”由诸之“诸”义如“之”,土昏礼记注云:“诸,之也。”“或曰:事
虽曲而通诸圣则由诸乎”,音义:“天复本无‘或曰’二字。”按:与上文同,皆二人之
词,而中省“曰”字例,说详古书疑义举例。各本有“或曰”字,义较易明。又按:音义两
出此文“或曰”云云,次“请问礼莫知”之下、“天与”之上,是其所据本此章当在“焉以
为德”之后,“或问天”之前。今本移此,盖校书者以与上章同是问道,故使以类相从欤?
注“大解曲通归正之义”。按:司马云:“杨子设为或人意寤,以结上意耳。”
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,譬诸身乎?〔注〕不可无之于一。夫道以导之,德以得
之,仁以人之,义以宜之,礼以体之,天也。〔注〕五者人之天性。合则浑,离则
散,一人而兼统四体者,其身全乎!〔注〕四体合则浑成人,五美备则混为圣,一人兼统
者,德备如身全。〔疏〕“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,譬诸身乎”者,全体谓之身。后文云:
“一人而兼统四体者,其身全乎!”明身为大名,体为小名。说文“身,■也”;“体,总
十二属也”。段注云:“首之属有三:曰顶,曰面,曰颐。身之属三:曰肩,曰背,曰●。
手之属三:曰■,曰臂,曰手。足之属三:曰股,曰胫,曰足。”是许以体为大名,身为小
名,适与此相反。按:尔雅释诂云:“身,我也。”墨子经上云:“体,分于兼也。”然则
全谓之身,分谓之体,经籍相承以为通诂。许君此解,有异常行也。“道以导之”云云者,
管子君臣云:“道也者,上之所以导民也。”释名释言语云:“道,导也,所以通导万物
也。”说文:“导,引也。”乐记云:“德者,得也。”释言语云:“德,得也,得事宜
也。”中庸云:“仁者,人也。”郑注云:“人读如‘相人偶’之‘人’,以人意相存问之
言。”春秋繁露仁义法云:“仁之为言,人也。”中庸又云:“义者,宜也。”释言语云:
“义,宜也,裁制事物,使合宜也。”礼器云:“礼也者,犹体也。”释言语云:“礼,体
也,得事体也。”“合则浑,离则散”者,音义:“则浑,户昆切。”按:列子天瑞云:
“气形质具而未相离谓之浑沦。”浑即浑沦之谓。说文:“●,分离也。”经典通用
“散”。太玄玄莹云:“其所循也直,则其体也浑。其所循也曲,则其体也散。”亦浑、散
对文。“一人而兼统四体者,其身全乎”者,此证明合则浑之义。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称名
不同,同施于事则一。犹人之四体所处各异,而运行则通。差别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,而去
彼取此,犹欲分析四体,用其一而废其余也。老子云:“故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
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”是道家分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为五等,道为上,德次之,仁次之,
义又次之,礼为下。此文即所以明彼说之非者也。注“五者人之天性”。按:司马云:“天
性自然,不可增损。”注“四体”至“身全”。按:弘范此注,循文释义,虽未尽杨旨,而
大体不误。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:“人,即上文‘人以仁之’之‘人’。礼记中庸篇:
‘仁者,人也。’郑注云:‘人也,读如相人偶之人。’是人即仁也。四体指道、德、义、
礼言之。道、德、义、礼以仁为本,故曰以一人而兼统四体也。”不知此文以四体譬道、
德、仁、义、礼,乃从不可分离之义为言,非以四体分配此五事。必胶执数目以求符合,斯
亦惑之甚矣!
或问“德表”。曰:“莫知作,上作下。”〔注〕作,为也。莫知为上之乐,为下之
苦。请问“礼莫知”。〔注〕言已有礼制,则有尊卑。曰:“行礼于彼,而民得于
此,奚其知!”〔注〕君自行礼于上,而民承化于下。或曰:“孰若无礼而德?”
曰:“礼,体也。人而无礼,焉以为德?”〔注〕礼如体。无体,何得为人?无礼,何能
立德?〔疏〕“德表”者,说文:“●,上衣也。”引伸为凡外着之义。司马云:“问有德
之人在上,其治化表见于外者何如。”“莫知作,上作下”者,“莫知作”为句,“上作
下”为句,“作”与“下”韵。盖古书有是语,子云引之,以证德表之说也。作者,兴起之
谓。康诰云“作新民”,孟子云“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者”,即此文之义。言莫知所以兴起
而兴起者,乃上之有以兴起其下也。“请问礼莫知”,音义:“天复本作‘请问莫知’。”
按:此承上文而发问,不得有“礼”字,当以天复本为正。“行礼于彼,而民得于此,奚其
知”者,大戴礼礼察云:“故婚姻之礼废,则夫妇之道苦,而淫辟之罪多矣。乡饮酒之礼
废,则长幼之序失,而争斗之狱繁矣。聘射之礼废,则诸侯之行恶,而盈溢之败起矣。丧祭
之礼废,则臣子之恩薄,而倍死忘生之徒众矣。凡人之知,能见已然,不能见将然。礼者禁
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,是故法之用易见,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。若夫庆赏以劝
善,刑罚以惩恶,先王执此之正,坚如金石;行此之信,顺如四时;处此之功,无私如天地
尔。岂顾不用哉?然如曰‘礼云,礼云’,贵绝恶于未萌,而起敬于微眇,使民日徙善远罪
而不自知也。”孔氏广森补注云:“先王之治天下,户户而赏之,不能遍也;人人而刑之,
又不可胜诛也。是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,以丧祭之礼作其孝,以射乡之礼作其让,以朝觐
聘享之礼作其恭。天下卉然知天子之意,曰:‘礼于死者尚不忘也,况生存乎?礼于它人之
长尚如此其敬也,况君父乎’?是故示之以恭,则不臣者愧;示之以让,则不弟者耻;示之
以孝,则不子者悔。此‘行礼于彼,而民得于此’之说也。”“孰若无礼而德”者,此道家
言也。老子云:“夫礼者,忠信之薄,而乱之首。”庄子马蹄云:“夫至德之世,同与禽兽
居,族与万物并,恶乎知君子小人哉?同乎无知,其德不离。同乎无欲,是为素朴。素朴而
民性得矣。”前文言“行礼于彼,而民得于此”,故设此问,谓孰若行德而民性自得之为至
也。“礼,体也”云云者,儒者之意,以礼为德之本,圣人缘人情以制礼,礼成而后德生
焉。系辞云:“是故履德之基也。”侯果云:“履礼,蹈礼不倦,德之基也。”荀子劝学
云:“礼者,法之大分,群类之纲纪也,故学至乎礼而止矣。夫是之谓道德之极。”是礼为
德体,无礼是无体也。故曰:“人而无礼,焉以为德?”注“作,为也。莫知为上之乐,为
下之苦”。按:此增字为解,而于上下文义仍不相协,恐非杨旨。注“言已有礼制,则有尊
卑”。按:此据误本作义,殊不可通。疑出后人增益,非弘范旧文也。
或问“天”。曰:“吾于天与,见无为之为矣!”或问:“雕刻众形者匪天与?”曰:
“以其不雕刻也。如物刻而雕之,焉得力而给诸?”〔疏〕前文以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为
天,故设此问。音义:“天与,音余。”“无为之为”者,哀公问云:“无为而物成,是天
道也。”荀子天论云:“不为而成,不求而得,夫是之为天职。”本书孝至云:“或曰:
‘君逸臣劳,何天之劳?’曰:‘于事则逸,于道则劳。’”按:于事逸者,无为也;于道
劳者,无为之为也。“雕刻众形者匪天与”者,庄子大宗师云:“覆载天地,刻雕众形而不
为巧。”又天道云:“覆载天地,刻雕众形而不为巧,此之谓天乐。”“物刻而雕之”,御
览一引作“物物刻而雕之”(一)。(一)今本御览此段引文在卷二,“物物”但作
“物”。
老子之言道德,吾有取焉耳。〔注〕可以止奔竞,训饕冒之人。及搥提仁义,绝
灭礼学,吾无取焉耳。〔注〕老子之绝学,盖言至理之极,以明无为之本。斯乃圣人所
同,子云岂其异哉?夫能统远旨,然后可与论道。悠悠之徒,既非所逮,方崇经世之训,是
故无取焉耳。无取焉何者?不得以之为教也。〔疏〕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云:“老子者,楚苦
县厉乡曲仁里人也。姓李氏,名耳,字伯阳,谥曰聃,周守藏室之史也。老子修道德,其学
以自隐无名为务。居周久之,见周之衰,乃遂去。至关,关令尹喜曰:‘子将隐矣,强为我
著书。’于是,老子乃著书上、下篇,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,莫知其所终。”陆德明老
子道德经释文:“老子姓李名耳。河上公云名重耳,字伯阳,陈国苦县厉乡人。史记云字
聃,又云仁里人,又云陈国相人也。”四书释地又续云:“苦县属陈,老子生长时,地尚楚
未有。陈灭于惠王,在春秋获麟后三年,孔子已卒,况老聃乎?史记冠楚于苦县上,以老子
为楚人者,非也。”梁氏玉绳史记志疑云:“考葛洪神仙传谓楚苦县人。隶释边韶老子铭谓
楚相县人,春秋之后,相县虚荒,今属苦,在赖乡之东,濄水处其阳。并仍史误。而晋皇甫
谧高士传云陈人,陆氏经典序录云陈国苦县厉乡人,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玉格篇云老君生于陈
国苦县赖乡涡水之阳九井西李下,固未尝误。”又云:“老子是号,生即皓然,故号老子。
耳其名,聃其字,非字‘伯阳’。索隐本作‘名耳,字聃’,无‘伯阳谥曰’四字,与后书
桓纪延熹八年注引史合。幷引许慎云‘聃,耳漫也’,故名耳,字聃。有本字伯阳,非正。
老子号伯阳父,此传不称,则是后人惑于神仙家之傅会,妄窜史文。”按:梁说是也。传
“楚苦县”字亦后人妄改,曾子问孔疏引史记作“陈国苦县”可证。“老子之言道德,吾有
取焉耳”者,前文云:“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,譬诸身乎?”则道德本儒家所同言,故有取
也。“及搥提仁义,绝灭礼学,吾无取焉耳”者,音义:“搥,都回切。旧本皆从‘手’,
掷也。提,徒计切,亦掷也。汉书云:‘以博局提吴太子。’”按:广雅释诂云:“搥,擿
也。”擿、掷同字。老子云:“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”又云:“绝学无忧。”艺文志云:
“道家者流,盖出于史官,历记成败、存亡、祸福、古今之道,然后知秉要执本,清虚以自
守,卑弱以自持,此君人南面之术也。合于尧之克攘,易之嗛嗛,一谦而四益,此其所长
也。及放者为之,则欲绝去礼学,兼弃仁义,曰独任清虚,可以为治。”注“老子”至“教
也”。按:此与前篇论庄注义相同,所谓右道左儒,乃晋人风尚然也。
吾焉开明哉?惟圣人为可以开明,它则苓。〔注〕焉,安也。开,发也。大哉,
圣人言之至也!开之,廓然见四海;〔注〕日月齐明,视其文者,不下堂知四方。闭
之,閛然不睹墙之里。〔注〕不开圣卷,谕无所见。〔疏〕“吾焉开明哉?惟圣人为可以
开明”者,前篇云:“日有光,月有明。三年不目日,视必盲;三年不目月,精必蒙。”谓
不见圣人之道,犹不见日月。此又申其义,谓欲自求光明者,舍圣人之言则不可得也。仲尼
燕居云:“三子者,既得闻此言也于夫子,昭然若发蒙矣。”“开明”即发蒙之意,言开蒙
以为明也。“它则苓”者,音义:“则苓,音聆。”俞云:“‘苓’当读为‘笭’。说文竹
部:‘笭,车笭也。’释名释车曰:‘笭横在车前,织竹作之,孔苓苓也。’此言惟圣人为
可以开明,其它则如车笭然,所见者小矣。”按:俞说是也。苓、笭古字通。“开之,廓然
见四海;闭之,閛然不睹墙之里”者,音义:“閛然,匹庚切,闭门也。俗本作‘闇然’,
误。诸本皆作‘閛’。”按:此承上文而言,开之谓开明,闭之谓闭明也,“閛”当为
“闇”,闇然与廓然相反为义。玉篇:“閛,门扉声。”閛以声言,与“不睹”云云意不相
协。“闇”字漫漶,故误为“閛”。音义所谓俗本者,乃旧本之仅存者耳。“四海”,喻
远;“墙之里”,犹云墙以内,喻近。学者能开其明于圣言,则廓然可以见至远;苟闭其
明,则闇然不能睹至近。御览三百九十引作“开之,廓然见四海之内;闭之,寂然不睹墙垣
之里”。注“焉,安也。开,发也”。按:学记:“开而弗达。”郑注云:“开为发头
角。”孔疏云:“开谓开发事端,但为学者开发大义头角而已。”是开即发也。世德堂本正
文“它则苓”下有“开发”字,此明是涉注而衍。可悟旧本此文李注止“开发”二字,在正
文“它则苓”三字之下,传写者不知“苓”字之义,更误以此二字与“苓”字连属为文也。
治平本此注有“焉,安也”字,乃后人妄增。焉安常训,固无烦解说也。注“不开圣卷,谕
无所见”。按:弘范意以开之,闭之为开卷、掩卷,增字为说,于义未安。俞云:“此即所
谓‘不得其门而入,不见宗庙之美,百官之富’者。上句云开之廓然见四海,言圣道之大
也。此云闭之閛然不睹墙之里,言圣道之深也。是则开之、闭之云者,谓圣人之言一辟一
阖,犹云放之则弥六合,卷之则退藏于密。”说似可通。然圣人之道无行不与,不得云闭之
閛然。所谓不见宗庙之美、百官之富者,乃人自不得其门而入则然,非圣人之有所闭而不与
人以可睹。则谓以此喻圣道之深,亦殊未当也。
圣人之言,似于水火。或问“水火”。曰:“水,测之而益深,穷之而益远;火,用之
而弥明,宿之而弥壮。”〔疏〕说文:“测,深所至也。”段注云:“深所至谓之测,度
其深亦谓之测,犹不浅曰深,度深亦曰深也。”司马云:“宿,蓄火也。”按:说文:
“宿,止也。”引伸为留,为积。广雅释言:“宿,留也。”庄子徐■鬼释文:“宿,积久
也。”易大壮王肃注云:“壮,盛也。”
允治天下,不待礼文与五教,则吾以黄帝、尧、舜为疣赘。〔注〕允,信。〔疏〕尧
典:“敬敷五教。”马注云:“五品之教。”郑注云:“五品,父、母、兄、弟、子也。”
汉书百官公卿表云:“■作司徒,敷五教。”应劭注云:“五教,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
恭、子孝也。”国语郑语韦昭注同。系辞云:“黄帝、尧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盖取诸干、
坤。”尚书大传云:“黄帝始制冠冕,垂衣裳,上栋下宇,以避风雨。礼文法度,兴事创
业。”白虎通号云:“黄者,中和之色,自然之性,万世不易。黄帝始作制度,得其中和,
万世常存,故称黄帝也。”庄子在宥云:“昔者,黄帝始以仁义撄人之心。尧、舜于是乎股
无胈,胫无毛,以养天下之形,愁其五藏,以为仁义,矜其血气,以规法度。”音义:“疣
赘,羽求切;下之瑞切。”按:说文:“■,赘■也。”疣、■同字。段注云:“赘同
缀。”书传多赘、缀通用。缀,属也,属于地上,如地之有丘。释名释疾病云:“赘,属
也,横生一肉,属着体也。■,丘也,出皮上聚,高如地之有丘也。”荀子宥坐云:“今学
曾未如■赘,则具然欲为人师。”杨注云:“■赘,结肉。”庄子大宗师:“彼以生为附赘
县疣。”又骈拇:“附赘县疣,出乎形哉,而侈于性。”字并作“疣”。玉篇有“疣”,
云:“结肉也。”今疣赘之肿也。注“允,信”。按:尔雅释诂文。
或曰:“太上无法而治,法非所以为治也。”曰:“鸿荒之世,圣人恶之,是以法始乎
伏牺,而成乎尧。〔注〕伏牺画八卦,以叙上下。至于尧、舜,君臣大成也。匪伏匪
尧,礼义哨哨,圣人不取也。”〔疏〕“太上无法而治”,此亦道家言也。音义:“而
治,直吏切。下‘为治’同。”文选应吉甫晋武帝华林园集诗:“悠悠太上,民之厥初。”
李注云:“太上,太古也。”庄子天地云:“玄古之君天下,无为也,天德而已矣。”“法
非所以为治”者,庄子胠箧云:“殚残天下之圣法,而民始可与论议也。”“鸿荒之世,圣
人恶之”者,尔雅释诂云:“洪,大也。”经传通作“鸿”。广雅释诂云:“荒,远也。”
白虎通号云:“古之时,未有三纲六纪,民人但知其母,不知其父,能覆前而不能覆后。卧
之●●,行之吁吁,饥即求食,饱即弃余,茹毛饮血,而衣皮苇。”是洪荒之世,人与禽兽
相近,故圣人恶之。“法始乎伏牺,而成乎尧”者,系辞云: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
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
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作结绳而为网罟,以佃以渔。盖取诸离。”释文:
“包,本又作‘庖’,白交反。郑云:‘取也。’孟、京作‘伏’。牺,许宜反,字又作
‘羲’。郑云:‘鸟、兽全具曰牺。’孟、京作‘戏’,云:‘伏,服也。戏,化也。’”
按:“伏”又作“虙”,“包”又作“炮”。上古语言,与后代绝异,人名、地名,意义多
不可考。经典传写,但取声近,略同译名,故异文甚多。注家各为释义,皆臆说也。路史注
引含文嘉云:“伏羲德洽上下,天应以鸟兽、文章,地应以河图、洛书,乃则象而作易。”
又引六艺论云:“伏羲作十言之教,以厚君臣之别。”又引古史考云:“伏羲制嫁娶,以俪
皮为礼。”然则书契、佃渔、纲纪、人道,皆伏牺所创,故云“法始于伏牺”也。云“成乎
尧”,不言舜者,尚书大传云:“舜者,推也,循也,言其推行道德,循尧绪也。”白虎通
号云:“舜犹●●也,言能推信尧道而行之。”是知舜惟绍尧之法,无所改易,故言尧即该
舜矣。“礼义哨哨”者,音义:“哨哨,音消,又七笑切。”按:音义前一音盖读为
“莦”,说文“莦,恶艹貌”,广韵“莦,所交切,又音消”,是也。后一音则读为“枉矢
哨壶”之“哨”。投壶:“某有枉矢哨壶。”郑注云:“哨,枉哨不正貌。”释文:“哨
壶,七笑反。”是也。此当以读“莦”为合。“礼义莦莦”,犹云治道榛芜耳。尧、哨韵
语。
或问:“八荒之礼,礼也,乐也,孰是?”曰:“殷之以中国。”〔注〕殷,正。
或曰:“孰为中国?”〔注〕正直北辰,为天之齐。今俱偏僻,未知谁为居中国?
曰:“五政之所加,七赋之所养,中于天地者,为中国。〔注〕五政,五常之政也。七
赋,五谷、桑、麻也。中于天地者,土圭测景,晷度均也。过此而往者,人也哉。”
〔注〕譬八荒之于中国如彼,诸子之于圣人如是。〔疏〕“八荒之礼,礼也,乐也”者,离
骚云:“将往观乎四荒。”王注云:“荒,远也。”按:以四方言,曰四荒;兼四维言,曰
八荒。说苑辨物云:“八荒之内有四海,四海之内有九州。”则八荒犹言海外矣。周礼:
“鞮鞻氏掌四夷之乐,与其声歌。”白虎通礼乐云:“王者制夷狄乐,不制夷狄礼,何也?
以为礼者,身当履而行之,夷狄之人,不能行礼;乐者,圣人作为,以乐之耳。”是古有夷
乐,无夷礼。此云“礼也,乐也”者,乃就其国俗所自有者言之。疑元文当作“八荒之礼
也,乐也”,不重“礼”字。犹云八荒所谓礼,所谓乐耳。“孰是”者,谓谁为近正。“中
于天地者,为中国”者,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云:“取天、地与人之中以为贯,而参通之,非
王者,孰能当?”是所谓中于天地也。吴胡部郎玉缙云:“春秋无通辞于中国、夷狄,惟其
德,不惟其人。公羊于宣十二年邲之战,曰:‘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。’于昭二十三年获陈
夏啮,曰:‘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。然则曷为不使中国主之?中国亦新夷狄也。’语尤明
显。杨子谓中于天地者为中国,意即本此。”“过此而往者,人也哉”者,系辞云:“过此
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”荀爽注云:“出干之外,无有知之。”则此文“过此而往”,犹云出
“五政、七赋、中于天地之道”之外也。“人也哉”者,即后文云“无则禽,异则貉”,言
不合以上之道者,禽与貉耳。禽则非人,貉则非中国之人也。胡部郎云:“‘过此而往者,
人也哉’,言此后孰为中国,亦存乎其人耳。盖刺莽之为夷狄之行也。”世德堂本作“过此
而往”,无“者”字。注“殷,正”。按:尔雅释言云:“殷,中也。”中、正同义。注
“正直”至“中国”。按:此古盖天家说也。晋书天文志云:“周髀者,即盖天之说。其言
天似盖笠,地法覆盘,天地各中高外下。北极之下,为天地之中,其地最高,而滂四
隤。”是盖天家以北极下为地中。尔雅释天云:“北极谓之北辰。”郭注云:“北极,天之
中。”公羊传昭公篇,徐疏引李巡云:“北极,天心也。”天齐即天中、天心之义。齐者,
脐也。朱子语类云:“帝座惟在紫微者据北极二十七度,常隐不见之中,故有北辰之号,而
常居其所。盖天形运转,昼夜不息,而此为之枢,如轮之毂,如硙之脐。”又云:“南极、
北极,天之枢纽,只是此处不动,如磨脐然。此是天之中至极处,如人之脐蔕也。”此北辰
天齐之说。地轴北端,略当钩陈座第一星,古谓之北辰,以识天极,亦谓之极星。考工记:
“夜考之极星。”孙氏诒让正义云:“北极正中,即天之中,古谓之天极,又谓之北极枢,
后世谓之赤道极。然天中之极无可识别,则就近极之星以纪之,谓之极星。沿袭既久,遂幷
称星为北极,又谓之北辰。北极者,以天体言也;北辰者,以近极之星言也。极星绕极四
游,非不移者。其不移者,乃天极耳。然则北辰者,最近天极之星;天极者,正对地轴之
处。盖天家以地体为半球形,自不得不以北极直下为中央,非国于此,无缘名中。故据以难
儒者之所谓中国也。”注“五政,五常之政也。七赋,五谷、桑、麻也”。按:大戴礼盛德
云:“均五政。”卢注云:“五政谓天子、公、卿、大夫、士。”孔氏广森补注云:“五
政,明堂五时之政也。”五常之政,即明堂五时之政。说文:“赋,敛也。”五谷之名,自
来说者各异。程氏瑶田以为粱、黍、稷、稻、麦,详见所着九谷考,近儒多从之。桑麻之
赋,谓布帛之贡。子云司空箴云:“九一之政,七赋以均。”注“中于天地者,土圭测景,
晷度均也”。按:周礼大司徒:“以土圭之■測土深,正日景以求地中。日南则景短,多
暑;日北则景长,多寒;日东则景夕,多风;日西则景朝,多阴。日至之景,尺有五寸,谓
之地中,天地之所合也,四时之所交也,风雨之所会也,阴阳之所和也。然则百物阜安,乃
建王国焉。”郑司农云:“土圭之长尺有五寸,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,其景适与土圭等,
谓之地中。今颍川阳城地为然。”江氏永周礼疑义举要云:“周都洛邑,欲其无远天室,而
四方入贡道里均。所谓土中者,合九州道里形势而知之。非先制尺有五寸之土圭,度夏至景
与圭齐,而后谓之土中也。既定洛邑,树八尺之表,景长尺有五寸,是为土中之景,乃制土
圭以为法,他方度景亦以此,土圭随其长短量之。是景以土中而定,非土中因景而得也。”
盛氏百二尚书释天云:“地中之名不一。有一定之中,有无定之中,有有定而仍无定之中。
周髀以北极之下为中,此一定之中也。今人随所立以望地平之四际无不适均,程子所谓地无
适而不为中,此无定之中也。二者皆就大地之全体言。若以方域为界论之,则一邑有一邑之
中,一郡有一郡之中,九州有九州之中,此有定而无定之中也。大司徒之地中,召诰之土
中,特云九州之中耳。盖四方分测,乃宅洛而后测之,非先测之而后宅洛也。夫豫为九州之
中,何必度景始知?即使不得九州之正中,而略差百数十里,将风雨寒暑顿异乎?如果气侯
悬绝,若闽、广炎地,蚕丛漏天,圣人又岂待度景而知不可都哉?惟是既宅洛而后测之,制
八尺之表于夏至日中,求得表景尺有五寸,于是土圭之长亦准之。凡四方行测,皆以土圭为
根数,地北则景较土圭长,地南则景较土圭短,即今法以纬度定诸方昼夜长短之差也。在洛
之东者日出早,在洛之西者日出迟,即周髀所谓加四时相及今法以经度定诸方时刻之差也。
由是以四方晷景之加减,计里而较之,则天下道里之远近可得。周礼所谓‘以土地之图,周
知九州广轮之数’,即今方舆图计度以开方之法也。若夫多阴、多风、多暑、多寒云者,李
安溪谓罕譬九州,明洛中土耳。”按:江、盛二说,皆以洛之为中,乃按九州道里形势言
之,非缘土圭测景而得。其土圭测景之法,乃宅中以后,以京师为本,实测四方里差之事。
非先制此法,以求得地中。义甚精核,足正前人之误。至此文中国,对八荒而言,乃九州之
总称,尤不得以周礼地中为说。子云覃思浑天,已知地为浑圆,既不取盖天家北极地中之
说,更无以土圭测景晷度均为中国之理。然则弘范此说,不可从也。
圣人之治天下也,碍诸以礼乐。〔注〕碍,限。无则禽,异则貉。吾见诸子之小
礼乐也,不见圣人之小礼乐也。孰有书不由笔,言不由舌?吾见天常为帝王之笔、舌也。
〔注〕天常,五常也,帝王之所制奉也。譬诸书、言之于笔、舌,为人之由礼、乐也。
〔疏〕“圣人之治天下,碍诸以礼乐”者,“碍”读为“凝”。乐记云:“礼乐偩天地之
情,达神明之德,降兴上下之神,而凝是精粗之体,领父子君臣之节。”郑注云:“凝,成
也。精粗,谓万物大小也。”然则“碍诸以礼乐”者,成之以礼乐也。中庸“至道不凝
焉”,释文:“本又作‘疑’。”此以“碍”为“凝”,犹以“疑”为“凝”也。“无则
禽,异则貉”者,谓纯无礼乐,则禽兽之行;或虽有礼乐,而异于圣人之所制,则亦夷狄之
俗也。音义:“则貉,莫白切。”“吾见诸子之小礼乐,不见圣人之小礼乐也”者,庄子马
蹄云:“及至圣人,澶漫为乐,摘僻为礼,而天下始分矣。”又云:“性情不离,安用礼
乐?”又云:“及至圣人,屈折礼乐,以匡天下之形,而民乃始踶跂好知,争归于利,不可
止也。”此道家之小礼乐也。墨子非儒云:“夫儒浩居而自顺者也,不可以教下;好乐而淫
人,不可使亲治;立命而怠事,不可使守职;宗丧循哀,不可使慈民;机服勉容,不可使导
众。孔丘盛容修饰以蛊世,弦歌鼓舞以聚徒,繁登降之礼以示仪,务趋翔之节以观众,儒学
不可使议世。”此墨家之以礼乐病儒也。“孰有书不由笔,言不由舌?吾见天常为帝王之
笔、舌”者,司马云:“天常即礼乐也。言治天下而不用礼乐,犹无笔而书,无舌而言
也。”御览三百六十七引此,作“五常者,帝王之笔、舌,宁有书不由笔、言不由舌也”。
又六百零五引同,惟“帝王”作“三王”,“也”作“耶”。注“碍,限”。按:说文:
“碍,止也。”限即止之引伸义。限天下以礼乐,盖礼以防淫,乐以禁邪之谓。说虽可通,
然于义似隘。注“天常,五常也”。按:乐记云:“道五常之行。”郑注云:“五常,五行
也。”孔疏云:“谓依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性也。”论衡问孔云:“五常之道,仁、义、
礼、智、信也。”前文“五政之所加”,彼注云:“五政,五常之政也。”然则五常即明堂
五时之政。五常为礼乐之本,故为帝王之笔、舌也。
智也者,知也。夫智用不用,益不益,则不赘亏矣。〔疏〕司马云:“不赘亏,
‘不’盖衍字。有余曰赘,不足曰亏。言天地之理,人物之性,皆生于自然,不可强变。智
者能知其可以然,则因而导之尔。苟或恃其智巧,欲用所不可用,益所不可益,譬如人之形
体,益之则赘,损之则亏矣。孟子曰:‘所恶夫智者,为其凿也。’”俞云:“凡物用之则
亏,益之则赘。智者以不用为用,以不益为益。用而不用,是不亏也;益而不益,是不赘
也。文义甚明,亦无衍字。”按:太玄玄莹云:“故不●所有,不强所无。譬诸身,增则
赘,而割则亏。”此温公说所本。“●”即“攫”字。攫者,妄取之谓。用所不可用,是攫
所有;益所不可益,是强所无。攫所有则亏,强所无则赘。依此为解,故疑衍“不”字。然
古人“矣”字或用如“乎”字,若依温公说而读“矣”为“乎”,则虽有“不”字,义亦可
通。曲园解较直捷,然云“智者以不用为用,以不益为益”,似有语病。荣谓此承“智也
者,知也”而言。有所知而不用,则其知若赘;有所不知而不益,则其知必亏。能用人所不
用,则知不赘;能益人所不益,则知不亏。不知则求所以知之,知之则求所以用之。此智者
之事也。
深知器械、舟车、宫室之为,则礼由已。〔疏〕宋、吴、司马皆作“礼由己”。吴
云:“深知制度之所为,则礼无不在己。子曰:‘制度在礼文为在礼,行之其在人乎?’”
司马云:“器械、舟车、宫室,皆圣人因物之性,制而用之,推而行之。苟或识圣人之心,
则礼虽先王未之有,可以义起也。故曰‘由己’。”今按音义,则“礼由已”一木作“由
也”,明“已”为语辞,作“己”者,误也。广雅释诂云:“由,行也。”“深知器械、舟
车、宫室之为,则礼由已”者,言深知圣人制作之意,则礼无不行也。盖古者民未知器械,
以手足役,以木石用而已。及备物成器,以利天下,然后物名可得而正,地利可得而尽,则
器械之为奉生送死之礼之所由生也。古者民未知舟车,居山知山,居泽知泽而已。及刳木为
舟,剡木为楫,服牛乘马,引重致远,而后有无可以贸迁,盈虚可以酌剂,则舟车之为交际
之礼之所由生也。古者民未知宫室,上者木处,下者穴居而已。及上栋下宇,以蔽风雨,而
后升降有节,内外有别,则宫室之为尊卑男女之礼之所由生也。故器械、舟车、宫室者,礼
之始也。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,罔不由此。知其源则众流顺,得其纲则万目举,自然之道
也。
或问“大声”。曰:“非雷非霆,隐隐耾耾,久而愈盈,尸诸圣。”〔注〕尸,主
也。雷霆之声闻当时,圣人之言传无穷。〔疏〕“或问大声”者,老子云:“大音希声。”
河上公注云:“大音犹雷霆,待时而动。”喻常爱气希言也,故设问以论其义。“非雷非
霆”云云者,雷霆不足以为大声,声之大者,莫如圣人之言,久而愈盈,则何贵乎希声矣!
说文:“霆,雷余声也。”张平子西京赋:“隐隐展展。”薛综注云:“隐隐,重车声。”
音义:“耾耾,户萌切。俗本作‘肱’,误。宋玉风赋曰:‘耾耾雷声。’裨苍曰:‘耾,
声貌。’”按:说文无“耾”有“●”,谷中响也。集注引宋、吴本作“谹”,即“●”
字。霆、耾、盈、圣韵语。注“尸,主”。按:尔雅释诂文。
或问:“道有因无因乎?”曰:“可则因,否则革。”〔注〕革之与因虽异,随变而
通,理也。故先王之事世相反,而其道一也。〔疏〕“或问:‘道有因无因乎’”者,司马
云:“黄、老之道贵因循。”“可则因,否则革”者,司马云:“前人所为,是则因之,否
则变之,无常道。太玄曰:‘夫道有因有循,有革有化,因而循之,与道神之;革而化之,
与时宜之。故因而能革,天道乃得;革而能因,天道乃驯。夫物不因不生,不革不成。故知
因而不知革,物失其则;知革而不知因,物失其均。革之匪时,物失其基;因之匪理,物丧
其纪。因革乎因革!国家之矩范也。矩范之动,成败之效也。’”按:玄莹文。
或问“无为”。曰:“奚为哉?〔注〕应化而已。在昔虞、夏袭尧之爵,行尧之
道,法度彰,礼乐着,垂拱而视天下民之阜也,无为矣。绍桀之后,纂纣之余,法度废,礼
乐亏,安坐而视天下民之死,无为乎?”〔注〕绍桀者,成汤也;纂纣者,周武也。当此
之时,汤、武不可得安坐视天下民之死,而欲无为也。所谓可则因,否则革矣。应变顺时,
故迹不同,致理而言,皆非为也。〔疏〕“问无为。曰:‘奚为’”者,论语云:“无为而
治者,其舜也与?夫何为哉?恭已正南面而已矣。”“在昔虞、夏袭尧之爵”云云者,曲礼
孔疏引五经异义云:“天子有爵不易。孟、京说易,有君人五号:‘帝,天称,一也;王,
美称,二也;天子,爵号,三也;大君者,兴盛行异,四也;大人者,圣人德备,五也。’
是天子有爵。古周礼说天子无爵,同号于天,何爵之有?许君谨案春秋左氏云施于夷狄称天
子,施于诸夏称天王,施于京师称王,知天子非爵称,从古周礼义。郑君驳云:‘案士冠礼
云:古者生无爵,死无谥。自周及汉,天子有谥,此有爵甚明。云无爵,失之矣。’”按:
此云“袭尧之爵”,明亦以天子为爵称,用孟、京易说也。大戴礼保傅:“桓公垂拱无事而
朝诸侯。”卢注云:“垂拱,言无所指麾者也。”汉书董仲舒传:“制曰:‘盖闻虞舜之
时,游于岩廊之上,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。’仲舒对曰:‘尧在位七十载,乃逊于位,以禅
虞舜。尧崩,天下不归尧子丹朱,而归舜。舜知不可辟,乃即天子之立,以禹为相,因尧之
辅佐,继其统业,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。’”按:经传惟云舜无为而治,此云虞、夏者,
今文书说,所谓虞、夏同科,虽虞事,亦连夏也。“绍桀之后,纂纣之余”云云者,说文:
“缵,继也。”经典通用“纂”。吴云:“汤、武革命,应天顺人,自然有为之时。”“天
下民”,世德堂本皆作“天民”,无“下”字。注“应化而已”。按:即应变顺时之谓。淮
南子原道云:“应化揆时,莫能害之。”
或问:“太古涂民耳目,惟其见也闻也。见则难蔽,闻则难塞。”〔注〕人以为太古
不如绝礼乐以涂塞人之耳目,令不见不闻,使之纯一。曰:“天之肇降生民,使其目见
耳闻,是以视之礼,听之乐。〔注〕因其耳目而节之。如视不礼,听不乐,虽有民,
焉得而涂诸?”〔疏〕“或问”,世德堂本作“或曰”。“太古涂民耳目”云云者,俞
云:“‘涂’当读为‘●’。说文丹部‘●’篆下引周书‘惟其●丹●’,今书梓材篇作
‘惟其涂丹●’,是‘涂’与‘●’通也。说文■部:‘●,闭也。从■,度声,读若
杜。’经典即以‘杜’为之。尚书粊誓篇‘杜乃擭’,周官雍氏注引作‘●乃擭’是也。●
民耳目者,谓闭塞民之耳目也。若以今字书之,当云‘杜民耳目’矣。”按:俞读是也。史
记货殖列传云:“老子曰:‘至治之极,邻国相望,鸡狗之声相闻,民各甘其食,美其服,
安其俗,乐其业,至老死不相往来。必用此为务,挽近世涂民耳目,则几无行矣。’”按:
此难“圣人治天下,碍诸以礼乐”之说。“天之肇降生民”云云者,太玄玄■云:“维天肇
降生民,使其貌动、口言、目视、耳听、心思,有法则成,无法则不成。”“视不礼,听不
乐,虽有民,焉得而涂诸”者,司马云:“圣人所以能使其民者,以有礼乐也。若皆去之,
则民将散乱而不可制,虽欲取其耳目而涂之,安可得哉?”注“人以”至“纯一”。按:此
注语有脱误,当云“或人以为太古无礼乐,以礼乐治天下,不如绝礼乐”云云,于义方憭。
或问“新敝”。曰:“新则袭之,敝则益损之。”〔注〕值其日新,则袭而因之;值
其敝乱,则损益随时。〔疏〕“或问新敝”者,说文:“●,败衣也。从巾,象衣败之
形。”引伸为凡败坏之称。经传通用“敝”,或以“●”为之。俗字作“弊”。老子云:
“●则新。”河上公注云:“自受●薄,后己先人,天下敬之,久久自新也。”故欲问其
义。“新则袭之,敝则益损之”者,小尔雅广诂云:“袭,因也。”乐记云:“三王异世,
不相袭礼。”郑注云;“言其有损益也。”白虎通三教云:“王者设三教者何?承衰救●,
欲民反正道也。三正之有失,故立三教以相指受。夏人之王教以忠,其失野。救野之失莫如
敬,殷人之王教以敬,其失鬼。救鬼之失莫如文,周人之王教以文,其失薄。救薄之失莫如
忠,继周尚黑,制与夏同。三者如顺连环,周而复始,穷则反本。”世德堂本“益损”作
“损益”。
或问:“太古德怀不礼怀,婴儿慕,驹犊从,焉以礼?”曰:“
婴、犊乎!〔注〕叹无礼也。婴、犊母怀不父怀。母怀,爱也;父怀,敬也。独
母而不父,未若父母之懿也。”〔注〕兼乎爱敬,然后盛其美善。〔疏〕“婴儿慕,驹犊
从,焉以礼”者,释名释长幼:“人始生曰婴儿,或曰嫛婗。”杂记郑注云:“婴犹鹥弥
也。”按:婴儿、嫛婗、嫛弥皆连语形容字,言人始生不能言语,嫛婗然也。玉篇引苍颉篇
云:“女曰婴,男曰儿。”强为区别,失之。孟子:“人少则慕父母。”赵注云:“慕,思
慕也。”说文“马二岁曰驹”;“犊,牛子也”。按:谓太古之民不识不知,顺帝之则,至
诚无伪,何事于礼?“母怀爱也,父怀敬也”者,道家之说以爱为诚,以敬为伪,庄子天运
云“故曰以敬孝易,以爱孝难”是也。然爱而能敬者,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,犬马皆能有
养,不敬何以别乎?注“兼乎爱敬,然后尽其美善”。按:说文:“懿,嫥久而美也。”引
伸为凡美善之称。尔雅释诂:“懿,美也。”逸周书谥法:“温柔圣善曰懿。”
狙诈之家曰:“狙诈之计,不战而屈人兵,尧、舜也。”曰:“
不战而屈人兵,尧、舜也。沾项渐襟,尧、舜乎?衒玉而贾石者,其狙诈乎!”或问:
“狙诈与亡孰愈?”〔注〕亡,无。曰:“亡愈。”或曰:“子将六师,则谁使?”
曰:“御得其道,则天下狙诈咸作使;御失其道,则天下狙诈咸作敌。〔注〕失其御则反
间背叛。故有天下者,审其御而已矣。”或问:“威震诸侯,须于征与狙诈之力也,如
其亡?”曰:“威震诸侯须于狙诈,可也。〔注〕未足多也。未若威震诸侯而不须狙
诈也。”或曰:“无狙诈,将何以征乎?”曰:“纵不得不征,不有司马法乎?何必狙诈
乎!”〔疏〕音义:“狙诈,千预切,又七余切。”按:狙诈叠韵连语,古且声、乍声同
部也。王氏念孙读书杂志云;“狙、诈叠韵字,狙亦诈也。荀子大略云:‘蓝苴路作,似知
而非。’杨注引赵蕤长短经知人篇云:‘姐者,类知而非知。’苴、姐并与‘狙’同。狙诈
者有似智,故‘蓝苴路作,似知而非’。‘作’即‘诈’字也。”按:王说是也。后汉书党
锢传序:“狙诈萌起。”章怀太子注引广雅“狙,弥猴也”,以其多诈,故比之也。望文生
训,失之。狙诈之家者,兵权谋家也。艺文志兵权谋十三家有吴孙子八十二篇、齐孙子八十
九篇,吴起四十八篇。志云“吴、孙狙诈”,是也。“不战而屈人兵”者,志又云:“权谋
者,以正守国,以奇用兵,先计而后战。”孙子谋攻云:“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;
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”音义云:“天复本无‘尧、舜也’三字。”“沾项渐襟,
尧、舜乎”者,“沾项”,世德堂本作“沾”。说文:“沾,雨●也。”引伸为凡染之称。
经典通用“沾”。说文:“项,头后也。”音义:“渐襟,子廉切。”按:说文:“瀸,渍
也。”经典通用“渐”。广雅释诂云:“渐,渍也。”说文:“■,交衽也。”襟、■同
字。尔雅释器云:“衣眦谓之襟。”郭注云:“交领。”字亦作“衿”,方言云:“衿谓之
交。”郭注云:“衣交领也。”诗子衿,毛传云:“青衿,青领也。”颜氏家训书证云:
“按古者斜领,下连于衿,故谓领为衿。”沾项渐襟,谓颈血也。言狙诈之家虽有不战之
名,而有杀人之实也。“衒玉而贾石者,其狙诈乎”者,音义:“衒,音县;贾石,音
古。”按:说文:“●,行且卖也。”重文“衒”。“狙诈与亡孰愈”者,亡如字,谓败亡
也。言狙诈而胜,孰与不狙诈而败亡。“曰亡愈”者,此春秋大宋襄之义也。公羊传僖公篇
云:“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,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,临大事而不忘大礼,以为虽文
王之战亦不过此也。春秋繁露俞序云:“宋襄公不厄人,不由其道而胜,不如由其道而败,
故春秋贵之,将以变习俗而成王化也。”刘氏逢禄谷梁废疾申何云:“春秋贵偏战,恶诈
战,以为彼善于此者,正以其信耳。诈而胜,不如信而败也。”皆可证亡愈狙诈之义。“子
将六师,则谁使”者,音义:“子将,子亮切。”论语云:“子行三军则谁与?”“御得其
道,则天下狙诈咸作使”云云者,广雅释诂:“御,使也。”周礼:“大宰以八柄诏王驭群
臣。”郑注云:“凡言驭者,所以驱之内之于善。”“驭”即“御”之古文。荀子议兵云:
“且仁人之用十里之国,则将有百里之听;用百里之国,则将有千里之听;用千里之国,则
将有四海之听。”杨注云:“言远人自为其耳目。”又云:“汤、武之诛桀、纣也,拱挹指
麾,而强暴之国莫不趋使。”此御得其道,狙诈作使之事也。又云:“秦四世有胜,諰諰然
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。”此御失其道,狙诈作敌之事也。孟子云:“得道者多助,失道
者寡助。寡助之至,亲戚畔之;多助之至,天下顺之。以天下之所顺,攻亲戚之所畔,故君
子有不战,战必胜矣。”即此文之义。“威震诸侯,须于征与狙诈之力也”者,说文:
“●,待也。”经传皆以“须”为之。言威震诸侯而犹待于征讨乎?则狙诈不可废也。“如
其亡”者,谓岂如不用狙诈而败亡。“纵不得不征,不有司马法乎”者,艺文志有军礼司马
法百五十五篇,入礼家。云下及汤、武受命,以师克乱,而济百姓,动之以仁义,行之以礼
让,司马法是其遗事也。按:诗维清云:“维清缉熙,文王之典。”序云:“维清,奏象舞
也。”郑笺云:“天下之所以无败乱之象而清明者,以文王有征伐之法故也。”文王征伐之
法即周时军礼。宋襄公所云“不推人危,不攻人厄,不重伤,不禽二毛,不鼓不成列”,盖
皆文王军礼文,故曰“临大事而不忘大礼”,又曰“虽文王之战不过此”,是其证也。周衰
礼废,乃有狙诈。刑法志云:“春秋之后,灭弱吞小,幷为战国,稍增讲武之礼,以为戏
乐,用相夸视。而秦更名角抵,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。雄桀之士,因势辅时,作为权诈,
以相倾覆。吴有孙武,齐有孙膑,魏有吴起,秦有商鞅,皆禽敌立胜,垂着篇籍。”明狙诈
之术缘礼废而后起。今云“无狙诈何以征”,是忘其本,故以此正之也。
申、韩之术,不仁之至矣,若何牛羊之用人也?〔注〕峻刑戮之术,制民如牛羊,临
之以刀俎,故曰不仁之至也。若牛羊用人,则狐狸、蝼螾不膢腊也与?〔注〕膢,八
月旦也,今河东俗奉之以为大节,祭祀先人也。腊,●也,见礼记。或曰:“刀不利,
笔不铦,而独加诸砥,不亦可乎?”〔注〕刀钝砺之砥,笔秃挺削以刀,申、韩行法,欲
以救乱,如加刀砥,亦所以利也。曰:“人砥,则秦尚矣。”〔注〕严刑裁民,亦犹
刀之割肉,以人为砥,酷之甚也。秦之严刑,难复尚矣。〔疏〕“申、韩之术,不仁之至
矣”者,艺文志,申子六篇,入法家。注云:“名不害,京人,相韩昭侯,终其身诸侯不敢
侵韩。”韩非,见修身疏。“若何牛羊之用人也”者,用义如春秋僖公篇“执鄫子用之”。
刑法志云:“陵夷至于战国,韩任申子,秦用商鞅,连相坐之法,造参夷之诛,增加肉刑。
大辟有凿颠、抽胁、镬烹之刑。”此所谓牛羊用人也。“若牛羊用人,则狐狸、蝼螾不膢腊
也与”者,音义:“蝼螾,上落侯切,下余忍切。”按:说文:“蝼,蝼蛄也。”广雅王疏
云:“膢蛄短翅四足,穴土而居,至夜则鸣,声如丘蚓。”按;今京师人谓之拉拉古,即蝼
蛄之声转。说文:“螾,侧行虫也。”重文“蚓”。荀子劝学:“螾无爪牙之利,筋骨之
强。”杨注云:“螾,丘蚓,虫也。”考工记梓人,郑注云:“螾衍之属。”释文:“螾
衍,今曲■也。”按:今吾府人猶謂螾曰曲■。音义:“膢腊,上音力朱切,又落侯切。”
宋云:“腊,猎也。冬则猎取百兽,故狐狸至是死矣。吕氏春秋曰南吕之月,蛰虫入穴。故
蝼螾至是绝矣。夫以申、韩刑名,如牛羊之用人,则人之生也何可久乎?其趋死犹狐狸、蝼
螾,不过乎膢腊之候矣。”俞云:“此说亦殊不可通。正文言狐狸、蝼螾,不言人如狐狸、
蝼螾,不可通一也。正文言‘不膢腊也与’,若谓不过乎膢腊之候,当云‘不膢腊矣’,如
左传云‘虞不腊矣’,于义方合。咏叹之文,非所施也,不可通二也。且冬日虽猎取百兽,
然狐狸之类不应便绝,而云‘不过此候’,不可通三也。寻杨子之意,直以申、韩之法行,
则人死者多,尸相枕借,狐狸、蝼螾得餍其肉。如人遇膢腊,有酒食醉饱之乐。故曰:‘狐
狸蝼螾,不膢腊也与?’正与上文牛羊用人相应,以人为牛羊,则食之者必狐狸、蝼螾
也。”按;俞说是也。盐铁论散不足云:“古者,庶人非膢腊无酒肉。”故此用以为餍饫之
称也。“刀不利,笔不铦”云云者,刀谓治书之刀。汉书萧曹传赞云:“萧何、曹参皆起秦
刀笔吏。”颜注云:“刀,所以削书也。古者用简牒,故吏皆以刀笔自随也。”贾谊传云:
“俗吏之所务,在于刀笔、筐箧。”按:刀笔一物而二用,笔所以书,刀所以削。酷吏传颜
注云:“古者书于简牍,故笔用刀焉。”后汉书刘盆子传章怀太子注云:“古者记事,书于
简册。谬误者,以刀削而除之,故曰刀笔。”是也。刀不利,笔不铦,皆互文。铦亦利也。
音义:“铦,息廉切。本或作‘钴’,误。”按;广雅释诂云:“铦,利也。”贾谊传晋灼
注云:“世俗谓利为铦彻。”音义:“砥,音纸。”按:说文:“底,柔石也。”重文
“砥。”广雅释器云:“砥,砺也。”此承申、韩不仁之至而设问以难之。古者吏以刀笔决
法,故因以取譬。言刀笔不铦利,当以砥砺莹治之,刑法不严峻,独不可使申、韩增益之
乎?“人砥,则秦尚矣”者,人砥,用人为砥也。言人之能莹治刑法者,无过于秦者也。问
意以刑法譬刀笔,以治法之人譬砥,故答之如此。司马云:“言用法以砺人,如用砥以砺
刀。”如其说,则本文当云“砥人”,不当云“人砥”矣。注“峻刑戮之术”。按:治平本
作“刑战”,此形近而误,今依世德堂本订正。注“膢,八月旦也”。按:说文:“膢,楚
俗以二月祭饮食为膢。”御览引说文作“十二月”,风俗通祀典亦云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饮食
为膢,此盖方俗之异。后汉书刘玄传,章怀太子注云:“冀州北郡以八月朝作饮食为膢,其
俗语曰:‘膢腊社伏。’”一切经音义引三苍云:“膢,八月祭名也。”并与弘范此注合。
注“腊,●也。见礼记”。按:郊特牲云:“伊耆氏始为蜡。蜡也者,索也。岁十二月,合
聚万物而索飨之也。”蜡、●古今字。广雅释天:“●,祭也。”家语观乡射:“子贡观于
蜡。”王肃注云:“今之腊也。”注“刀钝”至“利也”。按:世德堂本“挺削以刀”作
“铦之以刀”,“欲以救乱”无“欲”字,“如加刀砥”无“加”字,“所以利也”作“所
以利之也”。
或曰:“刑名非道邪?何自然也?”曰:“何必刑名?围棋、击剑、反目、眩形,亦皆
自然也。由其大也,作正道;由其小者,作奸道。”〔注〕大者,圣人之言;小者,诸子
之言。〔疏〕“刑名非道邪?何自然也”者,史记老庄申韩传云:“申子之学,本于黄、
老,而主刑名。”又云:“韩非者,韩之诸公子也,喜刑名法术之学,而其归本于黄、
老。”集解引新序云:“申子之书,言人主当执术无刑,因循以督责臣下。其责深刻,故号
曰术。商鞅所为,书号曰法,皆曰刑名。”按:“刑”读为“形”,古字通用。申子之书,
今无可考。韩非多以形名或刑名并言。如主道云:“有言者自为名,有事者自为形,形名参
同,君乃无事焉。”又云:“同合刑名,审验法式,擅为者诛,国乃无贼。”扬权云:“上
以名举之。不知其名,复修其形。形名参同,用其所生。二者诚信,下乃贡情。”明“刑
名”即“形名”也。老子云:“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庄子天道云“:是故古之明大道者,
先明天,而道德次之。道德已明,而仁义次之。仁义已明,而分守次之。分守已明,而形名
次之。”郭注云:“天者,自然也。自然既明,则物得其道也。物得其道,而和理自适也。
理适,而不失其分也。得分,而物物之名各当其形也。”此刑名自然之说。“何自然也”,
世德堂本“也”作“矣”。“围棋、击剑、反目、眩形,亦皆自然也”者,围棋,见吾子
疏。汉书东方朔传云:“十五学击剑。”颜注云:“学剑,遥击而中之,非斩刺也。”音
义:“反目眩形,一本作‘反自眩刑’。眩,音县。”按;当作“反身、眩形”。一本作
“反自”,“自”即“身”之驳文。淮南子主术:“先自为检式仪表。”读书杂志云:“当
作‘先以身为检式仪表’。今本‘身’误为‘自’,‘自’上又脱‘以’字。文子上义篇作
‘先以自为检式’,‘自’亦‘身’之误,惟‘以’字未脱,是‘身’与‘自’形近易误之
证。此文‘身’误为‘自’,传写又改为‘目’,宋、吴本作‘反自眩刑’,温公从之,而
不知‘自’为‘身’误,‘刑’为‘形’假,依文解之,殊不可通。围棋、击剑、反身、眩
形,平列为四事。张平子西京赋云:‘侲僮程材,上下翩翻,突倒投而跟絓,譬陨绝而复
联。’薛注云:‘突然倒投,身如将坠,足跟反絓橦上,若已绝而复联。’即此所谓反身。
‘眩’读为‘幻’,汉书张骞传云:‘大宛诸国发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,以大鸟卵及牦靬眩
人献于汉。’颜注云:‘眩读与幻同,即今吞刀、吐火、植瓜、种树、屠人、截马之术皆是
也。’后汉书西域传,章怀太子注引魏略云:‘大秦国俗多奇幻,口中出火,自缚自解。’
西京赋云:‘奇幻儵忽,易貌分形,吞刀吐火,云雾杳冥。’此眩形之说。四者皆术之甚
难,而为之既熟,则行所无事,故曰‘亦皆自然也’。”“由其大者,作正道;由其小者,
作奸道”者,司马云:“礼乐可以安固万世,所用者大;刑名可以偷功一时,所用者小。其
自然之道则同,其为奸正则异矣。”
或曰:“申、韩之法非法与?”曰:“法者,谓唐、虞、成周之法也。如申、韩!如
申、韩!”〔疏〕再言“如申、韩”者,吴云:“岂如申、韩之法?”司马云:“如申、
韩者,何足为法?”俞云:“两言如申、韩,谓如何其用申、韩也。与学行篇‘如其富!如
其富”,吾子篇‘如其智!如其智’,渊骞篇‘如其寝!如其寝’同义。”按:司封解此用
论语孔注,最为允洽。俞说非子云意,详见学行、吾子各疏。
庄周、申、韩不乖寡圣人而渐诸篇,则颜氏之子、闵氏之孙其如台。〔注〕言此数子
之才苟不乖少圣人之术,渐染其心于篇籍之中,以训学徒,则颜、闵不能胜之。〔疏〕“庄
周、申、韩不乖寡圣人而渐诸篇”者,乖、寡双声连语,犹云“睽孤”。汉书五行志颜注
云:“睽孤,乖剌之意也。”凡双声叠韵连语,以声为义,无正字也。音义:“渐诸,子廉
切。”按:汉书董仲舒传:“渐民以仁。”颜注云:“谓浸润之也。”“渐诸篇”,犹云浸
润之于六艺之文。“则颜氏之子、闵氏之孙其如台”者,音义:“如台,音贻。”经传释词
云:“如台,犹柰何也。书汤誓‘夏罪其如台’,史记殷本纪作‘有罪,其柰何’。高宗肜
日‘乃曰:其如台’,殷本纪作‘乃曰:其柰何’。西伯戡黎‘今王其如台’,殷本纪作
‘今王其柰何’。是古谓柰何为如台也。”又引法言此文解之,云:“言三子若不诋訾圣
人,则颜、闵之徒其柰之何也。”段氏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:“谓颜、闵其柰之何,言不能
胜之也。”注“言此数子之才”。按:世德堂本“此”作“以”。
或曰:“庄周有取乎?”曰:“少欲。”〔注〕有简贵之益焉。“邹衍有取乎?”
曰:“自持。〔注〕有凝跱之风焉。至周罔君臣之义,衍无知于天地之间,虽邻不觌
也。”〔疏〕“庄周有取乎?曰少欲”者,前文云:“老子之言道德,吾有取焉耳。”庄
周之学,原于老氏。庄子天下云:“关尹、老聃乎,古之博大真人哉!芴漠无形,变化无
常。死与?生与?天地并与!神明往与!芒乎何之,忽乎何适,万物毕罗,莫足以归。古之
道术有在于是者,庄周闻其风而悦之。以谬悠之说,荒唐之言,无端崖之辞,时恣纵而不
傥,不以觭见之也。以天下为沈浊,不可与庄语。以卮言为曼衍,以重言为真,以寓言为
广,独与天地精神往来,而不敖倪于万物。”周之自序如此。所谓齐死生,同贫富,等贵贱
者也。故取其少欲。“邹衍有取乎,曰自持”者,邹衍,史记田敬仲世家、孟荀列传作“驺
衍”,周礼司爟郑注、禹贡释文作“鄹衍”。汉书艺文志:邹子四十九篇,又邹子终始五十
六篇,入阴阳家。注云:“名衍,齐人,为燕昭王师,居稷下,号‘谈天衍’。”孟荀传
云:“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,不能尚德,若大雅整之于身,施及黎庶矣。乃深观阴阳消息,
而作怪迂之变,终始大圣之篇,十余万言。”又云:“然要其归,必止乎仁义、节俭。”故
取其自持。“周罔君臣之义,衍无知于天地之间”者,论语云:不仕无义。长幼之节,不可
废也,君臣之义,如之何其废之?”荀子解蔽云:“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。”孟荀传云:
“驺衍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,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。中国名赤县神州,赤县神州内
自有九州,禹之序九州是也,不得为州数。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,乃所谓九州也。于是有
裨海环之,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,如一区中者,乃为一州。如此者九,乃有大瀛海环其外,
天地之际焉。”盐铁论论邹云:“邹衍非圣人而作怪误,惑六国之君,以纳其说。此春秋所
谓匹夫荧惑诸侯者也。孔子曰:‘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’近者不达,焉能知瀛海?”“虽
邻不觌”者,吴云:“虽与亲邻,亦不欲见之矣。”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:“天地之间,
谓人道也。君子篇云:‘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。’即此义矣。周明于生死之理,而昧于君臣
之义;衍能窥天地之奥,而不知人事之变,皆杨子所不取也。邻,近也;觌,见也。言二子
不能见近,即论语‘不学墙面’之义。”按:吴说是也。虽邻不觌,言不惟无取而已,且深
疾之也。注“有简贵之益焉”。按:世德堂本“简贵”作“简质”(一)。(一)“堂”字
原本无,据本书疏例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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