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言义疏
七 问神卷第五

    〔注〕测于天地之情者,潜之乎心也。心能测乎天地之情,则入乎神矣。〔疏〕此篇
多阐发经义。自“或问神”至“圣人以不手为圣人”,皆论易道。“经可损益与”以下,则
杂论五经。说文:“神,天神,引出万物者也。”引伸为神智。易系屡言神。如云:“神无
方而易无体。”又云:“阴阳不测之谓神。”又云:“知变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为乎?”
又云:“易■思也,■为也,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与于
此?”又云:“唯神也,故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。”又云:“利用出入,民咸用之谓之
神。”又云;“鼓之舞之以尽神。”又云:“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。”子云欲明其
义,故假问发之。
    或问“神”。曰:“心。”“请问之。”曰:“潜天而天,潜地而地(一)。〔注〕
惟其所潜。天地,神明而不测者也。心之潜也,犹将测之,况于人乎?况于事伦乎?”
“敢问潜心于圣。”曰:“昔乎,仲尼潜心于文王矣,达之。〔注〕达,通。颜渊亦
潜心于仲尼矣,未达一间耳。〔注〕其殆庶几。神在所潜而已矣。”〔注〕神道不
远,潜心则是。〔疏〕“或问‘神’。曰:‘心’”者,素问灵兰秘典论云:“心者,君主
之官也、神明出焉。”又六节藏象论云:“心者,生之本,神之变也。”荀子解蔽云:“心
者,形之君也,而神明之主也。”说苑辨物云:“易曰:‘仰以观于天文,俯以察于地理,
是故知幽明之故。’夫天文地理,人情之效,存于心,则圣智之府也。”音义:“‘请问
之’,天复本作‘请闻之’。”按:诗车攻“有闻无声”,卷阿“令闻令望”,左传襄公篇
“令闻长世”,论语“闻一以知十”,释文并云:“本作‘问’。”檀弓“问丧于夫子
乎”,庄子庚桑“楚因失吾问”,释文并云:“本作‘闻’。”是问、闻二字古书互用。俞
云:“‘之’当作‘心’,隶书相似而误也。上文‘或问神。曰:心。’故或人又请问心
也。’按:俞说是也。隶体“心”形、“之”形、“止”形相近易误。学行:“无止仲尼、
无止颜渊。”今本皆作“无心”。“心”之误“之”,犹“止”之误“心”也。蒙上发问,
本书多有此文例。如“其质非也。敢问质”,“莫知作,上作下。请问莫知”,“先知其几
于神乎?敢问先知”,“或问:‘为政有几?’曰:‘思斁。’或问思斁”,“为政日新。
或人敢问日新”,“天道劳功。或问劳功”,皆是。“潜天而天,潜地而地”者,易干:
“初九,潜龙勿用。”崔憬注云:“潜,隐也。”按:引伸为深入之义。潜天而天崇,效天
也;潜地而地卑,法地也。“天地,神明而不测者也。心之潜也,犹将测之”者,中庸云:
“天地之道,可壹言而尽也。其为物不贰,则其生物不测。”文言云:“夫大人者,与天地
合其德。”系辞云:“易与天地准,故能弥纶天地之道。仰以观于天文,俯以察于地理,是
故知幽明之故。”又云:“与天地相似,故不违。”又云:“夫易广矣,大矣!以言乎远,
则不御;以言乎迩,则静而正;以言乎天地之间,则备矣。”又云:“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
神明之德。”又云:“参天两地而倚数。”“况于人乎?况于事伦乎”者,乐记郑注云:
“伦谓人道也。”孟子滕文公,赵注云:“人伦者,人事也。”文言云:“天且弗违,而况
于人乎?况于鬼神乎?”东原录云:“杨子:‘潜天而天,潜地而地。’人之神潜天地,则
其德如天地矣。书曰:‘惟克天德。’故仲淹谓‘天隐地隐者,此也’。真西山潜斋记引
此,作‘心之潜也,犹将见之’。”惠氏栋易微言引此文而说之云:“潜天而天,潜地而
地,所谓知情天地,即神也。心之潜也,犹将测之,所谓形不测也。天地神明不测,而心能
测之,伏牺、文王、孔子是也。知情天地形不测,人与事伦不足言矣!”按:“知情天地形
不测”,本书孝至文。“昔乎”,世德堂本无“乎”字。“仲尼潜心于文王矣,达之”者,
系辞云:“易之兴也,其于中古乎?作易者,其有忧患乎?”惠氏栋周易述云:“中古,谓
文王也。文王蒙大难而演易,故作易者其有忧患乎!”传曰:“作者之谓圣。”系辞又云:
“易之兴也,其当殷之末世、周之盛德邪?当文王与纣之事邪?”左传昭公篇孔疏引易郑注
云:“据此言,以易文王所作,断可知矣。”张氏惠言易郑氏义云:“卦爻之辞,郑俱以为
文王作。作者,谓卦辞、爻辞也。后儒疑王用亨于岐山之等,嫌以受命自居。文王不嫌称
王,岂嫌书经以法后世?”是也。艺文志云:“孔氏为之彖、象、系辞、文言、序卦之属十
篇。”按:仲尼祖述尧、舜,宪章文、武,独云潜心文王者,以此章乃论易道。易是文王所
作,孔子述之故也。“颜渊亦潜心于仲尼矣,未达一间耳”者,系辞云:“颜氏之子,其殆
庶几乎?有不善,未尝不知;知之,未尝复行也。易曰:‘不远复,■只悔,元吉。’”虞
注云:“谓颜回不迁怒,不贰过,克己复礼(二),天下归仁。”侯果注云:“此明知微之
难,则知微者唯圣人耳。颜子亚圣,但冀近于知微,而未得也。在微则昧,理章而悟。失在
未形,故有不善;知则速改,故■大过。”说文:“间,隙也。”未达一间,即冀近于知微
而未得之意。注“达,通”。按:广雅释诂文。此文“达”当训为“至”。考工记“专达于
川”,郑注云:“达犹至也。”“仲尼潜心于文王,达之”,谓仲尼学文王,而至于文王。
“颜渊亦潜心于仲尼,未达一间耳”,谓颜渊学孔子,而未至于孔子仅一隙之地耳。(一)
下“地”字原本讹作“潜”,据法言改。(二)“礼”字原本作“理”,音近而讹,今改。

    天神天明,照知四方;〔注〕天以神明,光烛幽冥,照曜四方;人以潜心,钩深致
远,探赜索隐。天精天粹,万物作类。〔注〕天以精粹覆万物,各成其类;人以潜心
考校同异,披扬精义。〔疏〕“天神天明,照知四方”者,易离象曰:“明两作离,大人以
继明照于四方。”虞注云:“两谓日与月也,日月在天,动成万物,故称作矣。震东,兑
西,离南,坎北,故曰照于四方。”荀子不苟云:“君子养心莫善于诚,致诚则无他事矣,
惟仁之为守,惟义之为行。诚心守仁则形,形则神,神则能化矣;诚心行义则理,理则明,
明则能变矣。变化代兴,谓之天德。”又云:“故操弥约而事弥大。五寸之矩,尽天下之方
也。故君子不下室堂,而海内之情举积此者,则操术然也。”“天精天粹,万物作类”者,
说文:“粹,不杂也。”文言云:“大哉,干乎!刚健中正,纯粹精也。”系辞云:“精气
为物。”虞注云:“干纯粹精,故主为物。”干彖曰;“大哉,干元!万物资始。”九家易
云:“干者纯阳,众卦所生,天之象也。观干之始,以知天德。”荀爽注云:“册取始于
干,犹万物之生本于天。”文言云:“圣人作而万物睹,本乎天者亲上,本乎地者亲下,则
各从其类也。”崔憬注云:“谓动物亲于天之动,植物亲于地之静。”虞注云:“方以类
聚,物以群分。干道变化,各正性命,触类而长,故各从其类。”真西山云:“杨子默而好
深湛之思,故其言如此。‘潜’之一字,最宜玩味。天惟神明,故照知四方;惟精粹,故万
物作睹。人心之神明精粹,本亦如此。惟不能潜,故神明者昏,而精粹者杂,不能烛物而应
理也。”明、方、粹、类,韵语。注“光烛幽冥”。按:世德堂本“冥”作“明”。注“披
扬精义”。按:世德堂本“披扬”作“搜畅”。
    人心其神矣乎?操则存,舍则仁。〔注〕人心如神,变化无方。操而持之则义存,舍
而废之则道亡,操而不舍则道义光大。能常操而存者,其惟圣人乎?〔疏〕“操则
存,舍则亡”,“舍”,世德堂本作“舍”,注同。音义:“舍则,书也切。”孟子云:
“孔子曰:‘操则存,舍则亡,出入无时,莫知其乡,惟心之谓与?’”朱子集注云:“孔
子言心操之则在此,舍之则失去,其出入无定时,亦无定处如此。孟子引之,以明心之神明
不测,得失之易,而保守之难,不可顷刻失其养,学者当无时而不用其力,使神清气定常如
平旦之时,则此心常存,无适而非仁义也。”注“变化无方”。按:世德堂本“方”作
“常”。
    圣人存神索至,〔注〕存其精神,探幽索至。成天下之大顺,致天下之大利,
〔注〕顺事而无逆,利物而无害。和同天人之际,使之无间也。〔注〕至化混然,归
于一也。〔疏〕“存神”者,存其神也;“索至”者,求其至也。音义:“索之,山责
切。”系辞云:“易其至矣乎?”周礼:“师氏以三德教国子,一曰至德以为道本。”郑注
云;“至德,中和之德,覆焘持载含容者也。孔子曰:‘中庸之为德,其至矣乎!’”为此
文“至”字之义。“顺”者,坤德也。文言云:“坤道其顺乎?承天而时行。”“利”者,
干德也。文言云:“干始能以美利利天下,不言所利,大矣哉。”“和同天人之际”者,干
凿度引孔子曰:“故道兴于仁,立于礼,理于义,定于信,成于智。五者,道德之分,天人
之际也。”汉书眭弘等传赞云:“通合天人之道者,莫着乎易、春秋。”和同即通合之意。
“使之无间”者,音义:“无间,间厕之‘间’。”按:解嘲云:“细者入无间。”李注
云:“无间,言至微也。”按:谓不可分析也。世德堂本作“使之而无间者也”,“而”、
“者”皆衍字。
    龙蟠于泥,蚖其肆矣。〔注〕惟圣知圣,惟龙知龙,愚不知圣,蚖不知龙。圣道未
彰,群愚玩矣;龙蟠未升,蚖其肆矣。蚖哉,蚖哉,恶睹龙之志也与!〔注〕叹之甚
也。或曰:“龙必欲飞天乎?”曰:“时飞则飞,时潜则潜,〔注〕时可而升,未可
而潜。既飞且潜。〔注〕义兼出、处。食其不妄,形其不可得而制也与!”
〔注〕饮食则不妄,有形而不可制也。曰:“圣人不制,则何为乎羑里?”曰:龙以不
制为龙,圣人以不手为圣人。”〔注〕手者,桎梏之属。〔疏〕“龙蟠于泥,蚖其肆矣”
者,说文:“龙,鳞虫之长,能幽能明,能细能巨,能短能长,春分而登天,秋分而潜
渊。”干:“初九,潜龙勿用。”马融注云:“物莫大于龙,故借龙以喻天之阳气也。”又
沈驎士注云:“称龙者,假象也。天地之气有升降,君子之道有行藏,龙之为物,能飞能
潜,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。”尚书大传云:“蟠龙贲信于其藏。”郑注云:“蟠,屈也。”
音义:“蚖,音元。”按:说文:“蚖,荣蚖,蛇医。”国语郑语:“化为玄鼋。”韦注
云:“‘鼋’或为‘蚖’。蚖,蜥蜴也,象龙。”“蚖哉,蚖哉,恶睹龙之志也与”者,音
义:“恶睹,音乌。”文言云:“确乎其不可拔,潜龙也。”虞注云:“干刚潜初,坤乱于
上,君子弗用,隐在下位,确乎难拔潜龙之志也。”“龙必欲飞天乎”者,干:“九五飞龙
在天,利见大人。”虞注云:“谓若庖牺观象于天,造作八卦,备物致用,以利天下。故曰
飞龙在天,天下之所利见也。”按:圣人受命制作,为万世法,是为飞天。或问此者,据文
王、孔子皆受命制作。“时飞则飞,时潜则潜”者,干象曰:“潜龙勿用,阳在下也。飞龙
在天,大人造也。”荀爽注云:“气微位卑,虽有阳德,潜藏在下,故曰勿用也。飞者喻■
所拘,天者首事造制。大人造法,见居天位,圣人作而万物睹,是其义也。”“飞且潜”
者,谓圣人虽受命制作,而不必皆居天位。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,孔子则终老于
庶位也。“既食其不妄,形其不可得而制也”者,音义:“食其不妄,俗本作‘不忘’,字
之误也。非义不妄食,故不可得而制。楚辞曰:‘凤亦不贪餧而妄食。’”按:所引楚辞宋
玉九辩文。彼洪兴祖补注引杨子曰“食其不妄”,又引说者曰“非义不妄食”,即此文音义
语。吕氏春秋举难:“孔子曰:‘龙食乎清而游乎清,螭食乎清而游乎浊,鱼食乎浊而游乎
浊。’”食其不妄,即食乎清之谓。宋、吴本“妄”作“忘”。宋云:“虽饮食之间,不敢
忽于形。”吴云:“虽一食之间,不忘隐见之形,安得而制哉?”均不可通。“圣人不制,
则何为乎羑里”者,音义:“羑里,羊久切。”说文:“羑,进善也,从羊,久声。文王拘
羑里,在汤阴。”史记殷本纪云:“纣囚西伯羑里。”御览六百十三引风俗通云:“殷曰羑
里,言不害人,若于闾里,纣拘文王是也。”亦作牖里,书钞四十五引白虎通云:“殷曰牖
里。”淮南子泛论云:“悔不诛文王于羑里。”高注云:“‘羑’古‘牖’字。”大传云:
“文王一年质虞、芮,二年伐于,三年伐密、须,四年伐畎夷,纣乃囚之。”“龙以不制为
龙,圣人以不手为圣人”者,公羊传庄公篇云:“手剑而叱之。”解诂云:“手剑,持拔
剑。”陈疏云:“凡以手持物谓之手。下十三年传‘曹子手剑而从之’,亦谓持剑也。檀弓
云:‘子手弓而可。’谓持弓也。周书克殷云:‘武王乃手大白以麾诸侯。’史记周本纪
‘手’作‘持’。又吴世家‘专诸手匕首刺王僚’,楚世家‘自手旗左右麾军’,司马相如
上林赋‘手熊罴’,义皆作持也。盖手所以持,因而持即谓之手,以名辞为动辞也。不持谓
不专执一端,即毋必、毋固之义,故可常亦可变,可伸亦可屈。龙之为物,能细能巨,能短
能长,故其形不可制也。圣人之所不可制者道而已矣,其形则固可得而制也。故以龙象圣人
者,谓其道,非谓其形也。文王当忧患之世,事逆天暴物之君,义当受制则受之,此为不
手,此为圣人也。”注“惟圣”至“肆矣”。按:惠氏栋易微言解此文云:“龙蟠于泥,独
也,以况君子。肆,恣也。蚖其肆,不慎独也,以况小人闲居为不善也。”定宇此说与弘范
绝异。荣谓“蟠泥”与下文“飞天”相对,当以李义为长。班孟坚答宾戏云:“应龙潜于潢
污,鱼鼋媟之。不睹其能奋灵德,合风云,超忽荒,而躆昊苍也。”语即本此。是孟坚解此
亦与弘范义同。龙蟠者,文王之蒙难,孔子之困厄也,蚖其肆者,纣之逆天暴物,衰周之邪
说暴行也。此圣人失位、小人得志之喻。注“手者,桎梏之属”。按:东原录云:“杨子
曰:‘圣人以不手为圣人。’李轨注谓:‘手者,桎梏之属。’贾谊新书云:‘纣作梏数
千,晲天下诸侯之不顺己者,杖而梏之。文王桎梏,囚于羑里,七年而后得免。’其注意以
文王圣而免桎梏,则与杨子合矣。”所引新书见君道篇,龚取证弘范此注,语似有据。然圣
人以得免桎梏为圣,殊不成义,此决非子云本旨。音义云:“不手,不制于人之手。”宋
云:“‘手’当为‘干’字之误也。言圣人虽为纣所囚,然终不干其刑,故能谓之圣人。”
吴云:“手,持也,执也。文王事不道之纣,虽以非礼见囚,终不能执而戮之。”司马云:
“光谓手谓为人所提携指使,枉己之道而随人左右也。”俞云:“‘手’当为‘午’。成二
年公羊传‘曹公子手’,释文曰:“‘手’本作‘午’。’是其例也。说文午部:‘午,啎
也。五月阴气午,逆阳冒地而出。’释名释天曰:‘午,仵也。阴气从下上,与阳相仵逆
也。’然则不午者,不逆也。此言圣人之德与神龙异,龙以不制为龙,圣人则以不午为圣
人。记曰:‘素富贵,行乎富贵;素贫贱,行乎贫贱;素夷狄,行乎夷狄;素患难,行乎患
难。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。’此不午之义也。文王之囚于羑里,正所谓‘素患难,行乎患
难’,何损于文王之圣乎?诸说皆不得其义。吴训‘手’为‘持、执’,是矣;而以不手为
不能执而戮之,则亦失之。”
    或曰:“经可损益与?”曰:“易始八卦,而文王六十四,其益可知也。诗、书、礼、
春秋,或因或作,而成于仲尼,其益可知也。〔注〕或因者,引而伸之;或作者,又加春
秋。故夫道非天然,应时而造者,损益可知也。”〔疏〕“易始八卦,而文王六十
四”者,系辞云:“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
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按:经
惟言伏牺作八卦,不言重卦始自何人。子云以为文王六十四,此汉易家相传之师说也。易通
卦验云:“虙羲作易仲,仲命德,维纪衡。周文增通八八之节,转序三百八十四爻。”郑注
云:“仲谓四仲之卦震、兑、坎、离也。维者,四角之卦艮、巽、坤、干也。八八之节六十
四卦,于节■各有王也。”是纬说与此合也。周本纪云:“西伯盖即位五十年,其囚羑里,
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。”三代世表云:“季历生文王昌,益易卦。”是史迁说与此合
也。淮南子要略云:“八卦可以识吉凶、知祸福矣,然而伏牺为之六十四变,周室增以六
爻。”高注云:“八八变为六十四卦,伏牺示其象。周室谓文王也。”按:高云“伏牺示其
象”者,物生而后有象,象而后有滋,滋而后有数。伏牺为之六十四变,未滋之虚象也;周
室增以六爻,已滋之实数也。是淮南说与此合也。艺文志云:“文王于是重易六爻,作上、
下篇。”按:班志本刘向父子,其说云尔。是二刘、班固与此合也。论衡正说云:“说易者
皆谓伏牺作八卦,文王演为六十四。”是王充以前易家无异说也。又对作云:“易言伏牺作
八卦。前是未有八卦,伏牺造之,故曰作也。文王图八,自演为六十四。”是充说亦与此合
也。其诸儒异说有谓伏牺自重者。系辞“以类万物之情”,九家易云:“六十四卦凡有万一
千五百二十册,册类一物,故曰类万物之情。以此知庖牺重为六十四卦,明矣。”又系辞
“引而信之,触类而长之”,虞注云:“引谓庖牺引信三才,兼而两之,以六画触动也,谓
六画以成六十四卦。”又系辞“爻彖以情言”,崔憬注云:“伏牺始画八卦,因而重之,以
备万物,而告于人也。”易孔疏论重卦之人云:“王辅嗣等以为伏牺重卦。”又云:“今依
王辅嗣,以伏牺既画八卦,即自重为六十四卦,为得其实。”是也。有谓神农所重者,困学
纪闻引京氏易积算法云:“八卦因伏羲,暨于神农,重乎八纯。”御览一引帝王世纪云:
“庖牺作八卦,神农重之,为六十四卦也。”周礼大卜贾疏云:“后郑专以为伏牺画八卦,
神农重之。”易孔疏论重卦之人云:“郑玄之徒,以为神农重卦。”是也。有谓夏禹所重
者,孔疏论重卦之人云:“孙盛以为夏禹重卦。”是也。今按孔疏驳神农重卦之说云:“若
言重卦起自神农,其为功也岂比系辞而已哉?何因易纬等数所历三圣,但云伏牺、文王、孔
子,竟不及神农?”其说良是。以为夏禹,更无烦置辩。惟系辞言十二盖取于神农、黄帝、
尧、舜,有取益,取噬嗑,取涣等文,似彼时已有六十四卦。谓伏羲自重,疑最近理。然系
辞以后名被前事言卦象,兼备万物,非谓先有某卦,而后圣人制作某事以象夏之徒不能赞一
辞。”此春秋称作之义也。“道非天然,应时而造者,损益可知也”者,天然者,董仲舒传
云“道之大原出于天,天不变,道亦不变”是也。道之天然者,谓若礼记大传云“亲亲也,
尊尊也,长长也,男女有别,此其不得与民变革者也”。应时而造者,谓若白虎通三教云
“王者设三教者何?承衰,救弊,欲民反正道也。”五经皆应时而造,明得损益。白虎通五
经云:“孔子所以定五经者何?以为孔子居周之末世,王道陵迟,礼乐废坏,强陵弱,众暴
寡,天子不敢诛,方伯不敢伐,闵道德之不行,故周流应聘,冀行其圣德。自卫反鲁,自知
不用,故追定五经以行其道。”是也。
    或曰:“易损其一也,虽憃知阙焉。至书之不备过半矣,而习者不知。〔注〕本百
篇,今二十九,故曰过半。惜乎!书序之不如易也。”〔注〕叹恨书序虽存,独不如
易之可推寻。曰:“彼数也,可数焉,故也。如书序,虽孔子末如之何矣。”〔注〕
数存,则虽愚有所不失;数亡,则虽圣有所不得。〔疏〕“易损其一也,虽憃知阙焉”者,
“也”读为“邪”。世德堂本无此字,盖以不得其义而妄去之。音义:“憃,书容切;又丑
江切;又丑用切。”说文:“惷,愚也。”吴云:“言易之六十四,若损其一,虽愚人可以
知其阙者。”按:论衡正说云:“孝宣皇帝之时,河内女子发老屋,得逸易、礼、尚书各一
篇,奏之。宣帝下示博士,然后易、礼、尚书各益一篇。”隋书经籍志云:“秦焚书,周易
独以卜筮得存,惟失说卦三篇,后河内女子得之。”徐氏养原今古文书增太誓说云:“充言
益一篇,不知所益何篇。以他书考之,易则说卦,书即太誓,惟礼无闻。”洪氏颐烜读书丛
说云:“易益说卦,尚书益太誓,皆三篇合为一篇。然则易于汉时固尝有逸。但此文‘易损
其一邪’,乃是设辞,吴解得之,非指论衡所云也。”“书之不备过半矣,而习者不知”
者,艺文志“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”,注云“为五十七篇”;又“经二十九卷”,注云
“大、小夏侯二家,欧阳经三十二卷”,颜注云:“此二十九卷,伏生传授者。”志云:
“秦燔书禁学,济南伏生独壁藏之。汉兴亡失,求得二十九篇,以教齐、鲁之间,讫孝宣
世,有欧阳、大、小夏侯氏,立于学官。古文尚书者,出孔子壁中。武帝末,鲁共王坏孔子
宅,欲以广其宫,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、论语、孝经,凡数十篇,皆古字也。孔安国者,孔
子后也,悉得其书,以考二十九篇,得多十六篇。安国献之,遭巫蛊事,未列于学官。”今
按经二十九卷者,尧典一,咎繇谟二,禹贡三,甘誓四,汤誓五,盘庚六,高宗肜日七,西
伯戡耆八,微子九,太誓十,牳誓十一,洪范十二,金縢十三,大诰十四,康酷十五,酒诰
十六,梓材十七,召诰十八,洛诰十九,多士二十,毋劮二十一,君奭二十二,多方二十
三,立政二十四,顾命二十五,鲜誓二十六,甫刑二十七,文侯之命二十八,秦誓二十九。
康王之诰与顾命合为一卷,书序附秦誓之后,不入卷数。其中太誓一篇,刘向以下皆谓后来
民间所献。或以为武帝时,或以为宣帝时,而其为后得,则众说所同。是伏生所传,惟有二
十八篇,无太誓。然无以合于史、志伏生求得二十九篇之说。王氏引之力辨伏书本有太誓,
其云后得者,乃向、歆诸人传闻之误。按:刘子政博极群书,立言不苟,岂于经籍源流,本
朝掌故,漫不深考,率以无据之辞着诸别录,而马季长、赵邠卿、王子雍之徒从而妄信之?
此事理所必无。然则伏书既无太誓,而篇数又为二十九,其说颇不可通。于是,陈氏寿祺欲
以书序当其一篇,而俞氏正燮、龚氏自珍则欲析康王之诰于顾命以当之。顾按诸旧闻,皆相
乖剌。魏氏源又谓伏生所得与民间所献皆是太誓残本,此之所有或彼之所无,故可取为增
补。然使伏书本有太誓,则民间所献即有可以增补之处,亦必不能谓太誓为后得。荣谓太誓
后得充学之说,两汉诸儒从无异同,其为信而有征,显然可见。班志所云伏生求得二十九
篇,及云孔安国以古文尚书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者,皆尚书二十九篇既定以后追数之辞。
史记儒林传亦云:“伏生求其书,亡数十篇,独得二十九篇。”此则后人据汉书校改之。论
衡正说述此事,谓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,不言其小数;至宣帝得逸书一篇,下示博士,
乃云“尚书二十九篇始定”。其说足补诸史之阙。若夫宣帝以前,汉人引书有在后得太誓中
者,此盖出大传或其它故书雅记,不必即为彼时尚书已有太誓之证。大传载尚书逸文在二十
八篇以外者甚多,不得以伏书无太誓,便谓大传不当有其逸文;亦不得因大传有太誓逸文,
即断为伏书有此篇也。由是言之,二十八篇者,汉初伏生之书;二十九篇者,宣帝以后夏
侯、欧阳之书。欧阳经又为三十二卷者,以后得太誓析为三篇,又以书序自为一卷,故三十
二。不为书序作章句,故志有欧阳章句仍三十一卷矣。古文经四十六卷者,今文所有之二十
九篇,古文悉有之。又于其中出康王之诰于顾命,是为三十;多舜典、汩作、九共、大禹
谟、益稷、五子之歌、胤征、汤诰、咸有一德、典宝、伊训、肆命、原命、武成、旅獒、冏
命,凡十六篇,故四十六。其为五十七篇者,十六篇中九共为九,三十篇中盘庚、太誓各为
三,为五十八;武成逸篇亡于建武之际,故五十七。班于总目据旧题,于注据见存耳。云
“不备过半”者,此据当时学官传习尚书二十九篇言之。书本百篇,今于二十九篇中析盘
庚、太誓各为三,顾命、康王之诰为二,不过三十四篇,亡逸者尚六十六。若以古文经五十
八篇计之,则不备者止四十二,不云过半矣。“习者不知”者,汉书刘歆传:“歆移书让太
常博士云以尚书为备。”臣瓒注云:“当时学者谓尚书唯有二十八篇,不知本有百篇也。”
论衡正说云:“或说尚书二十九篇者,法北斗、七宿也。四七二十八篇,其一曰斗矣,故二
十九。”是也。“惜乎!书序之不如易”者,书序谓百篇之序。今文尚书之有序无序,说者
各异。陈氏寿祺力主今文有序,讨论经传,举十有七事以证之。其第十四证即据法言此文为
说,详见左海经辨。既今文有序,而习者不知书之不备者。正说又云:“或说曰:‘孔子更
选二十九篇,二十九篇,独有法也。’”是当时学者未尝不见书序,即未尝不知书有百篇,
而犹为此说者,以为二十九篇之外皆孔子所不取者也。“彼数也,可数焉,故也”者,两
“数”字音义不为作音。按:数也之“数”,所据切。广韵十遇:“数,算数。”周数有九
数。世本曰:“隶首作数。”是也。可数之“数”,所矩切。广韵九麌:“数,计也。”是
也。司马云:“八卦重之成六十四,自然之数。”按: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阙一可知
者,以其可用算数证明之。易经卦八,六十四为八自乘之数也。又六画而成卦,三百八十四
为六与六十四相乘之数也。”“如书序,虽孔子亦末如之何矣”者,征实易明,凭虚难晓。
百篇之序虽存,而篇亡不足以证之,则序为空文。学者既以尚书二十九篇为备,则虽时有圣
人,不能执空文与之争,明书序无所用也。注“本百篇,今二十九,故曰过半”。按:“二
十九”治平本作“五十九”,世德堂本作“四十九”,皆妄人所改。不知此据当时所诵习之
三家经文为言,故云不备过半。注“故曰过半”四字,即承正文而言,谓不备者过半也。若
作“五十九”,则语不可解。此谬误之显然者,今订正。注“叹恨书序虽存,独不如易之可
推寻”。按:俞云“书有序,易亦有序,今序卦传是也。序卦传自‘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,
故受之以屯’,至‘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未济终焉’,皆以意义联贯其间。其或阙失,可
以推求。故上文曰‘易损其一,虽憃知阙焉’。至书序则但云为某事作某篇,不相联贯,故
上文曰‘至书之不备过半矣,而习者不知’。此或人叹书序不如易之意也。”荣谓:此言书
有百篇,犹易有六十四卦。书序者,书有百篇之证。然易能证明六十四卦之不可阙一,而书
序不能证明二十九篇之为不备,故发此叹。殊不谓书序作法不及序卦传之意义联贯。俞说谬
矣。
    昔之说书者,序以百,〔注〕叙以百篇。而酒诰之篇俄空焉。今亡夫。〔注〕
秦焚书,汉兴求集之,酒诰又亡一简。中者先师犹俄而空之,今渐亡。〔疏〕“昔之说书
者,序以百,而酒诰之篇俄空焉”者,此明当时博士以尚书二十九篇为备,乃俗学之失真,
非先师旧说如此,故举昔之说书者二事以正之。序者,篇之次第。序以百者,第篇之数以
百,不以二十八或二十九,谓并有目无书者数之,不以见在为数也。盖以见在为数,则尧典
第一,咎繇谟第二,禹贡第三,讫于秦誓为第二十八;加后得太誓,则秦誓为第二十九。而
依百篇之序为次,则尧典、咎繇谟之间有舜典、汩作、九共、槁饫、大禹谟,凡十三篇,故
咎繇谟为第十五。而咎繇谟、禹贡之间有弃稷,故禹贡为第十七。如是数之,讫于秦誓为第
百也。伏生所传虽止二十八篇,然尚书大传篇目有九共、帝告、嘉禾、揜告、臩命,皆在二
十八篇以外,是为伏生弟子亲闻百篇之说之明证。论衡正说云:“尚书本百篇,孔子以授
也。遭秦用李斯之议,燔烧五经。济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。孝景皇帝时,始存尚书。伏生
已出山中,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。伏生老死,书残不竟。”然则伏生教授之际,
百篇俨存。其所传二十余篇,乃生自全书中择取以先付讲习者。传授虽有后先,篇第不容改
易。及生终业辍,尚书乃以二十八篇为止。弟子诠次,虽复以此二十八篇自为甲乙,然亦必
兼列旧第,以存伏书之真。其后展转传写,则专数见在,凡不传诸篇,但列序目,不复数
之。亦如传诗者虚存南陔等篇之义,更不入诸什中。则郑君所谓推改什首,非孔子之旧矣。
意尚书欧阳、大、小夏侯三家旧本有序篇以百者,子云犹及见之,故其言如此。此昔之说书
者不以尚书为备之事,一也。音义;“俄空,苦贡切,缺也。”按:古书凡有脱文,每中空
以识之,逸周书此例最多。“酒诰之篇俄空”,谓于酒诰脱简之处中空若干字,以示其有脱
也。艺文志云:“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、大、小夏侯三家经文,酒诘脱简一,召诰脱简二,
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,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。”盖古者削竹为札以书,谓之
简。连编众简,谓之篇。一简当今书之一行。简之长短有定,而其字数之多寡,每因篇而
异。传写之际,必依原书以为程。伏生书与中古文同出先秦定本,其每篇简数、字数,彼此
较若画一。及三家以今文写之,则改着缣帛,行数、字数非复竹书之旧。在竹书为一简者,
在今文本或分属两行。然竹书有脱简,则今文本有脱字,简若干字,即脱若干字矣。酒诰、
召诰之有脱字,既为三家所同。则必所据伏生书有然。伏书所脱者,而中书有之,故以中书
校三家书,而得三家书酒诰、召诰脱字之数。因三家书二篇脱字之数,而知伏书脱简之数
也。伏书有脱简,伏生不容不自知之。知有脱简,而老耄遗忘,不复能举其辞,而令传写者
于此姑空若干字,以俟异日之或求得其文而补焉,故谓之俄空。俄之为言,假也。下文“天
俄而可度”云云,王氏念孙杂志云:“俄与假声近而义同,周颂维天之命篇‘假以溢我’,
说文引作‘8以溢我’,是其例也。”按:王读彼文“俄而”为“假如”,不必尽合,而以
释此文,则为确诂。故“俄空”云者,非忽亡之谓,乃姑阙之意。“酒诰之篇俄空”云者,
非此篇全阙之谓,乃一篇之内有所中阙之意也。最初三家先师知其说者,其所写经文必皆如
是。久而失其真,则不复尔。而旧本固不容尽亡,此必子云所见三家经文犹有于酒诰、召诰
脱简之处中空若干字,以示其阙者,故云“酒诰之篇俄空焉”。不兼及召诰者,文不备耳。
此昔之说书者不以尚书为备之事,二也。“今亡夫”者,“亡”读为“无”。论语云:“吾
犹及史之阙文也。有马者,借人乘之,今亡矣夫。”包注云:“孔子自谓及见其人如此,至
今无有矣。”法言此语正用论语文,其义亦同。盖子云晚年所见尚书通行之本已尽去旧第,
直以二十九篇为孔子删定旧数。又酒诰、召诰脱简之处尽已联属无迹,不复知有阙文。专己
妄作,全失本真,故发此慨。自来说法言此文者,皆不得其解。而王氏鳴盛尚書後案■段氏
玉裁異之說,尤謬誤不可從,今詳論之。后案云:“酒诰今见在,何得言俄空?此言甚可
疑。李轨、吴秘注皆不明确,徒乱人意。王应麟困学纪闻谓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、大、小夏
侯三家经文,酒诰脱简一,‘俄空’即脱简之谓,而大传引酒诰‘王曰封,惟曰若圭璧’,
今无此句,疑所脱即此等句。应麟此说亦非也。刘向校书,见有脱简,即应补入,必不任其
脱落。但刘向以中古文校今文,所云脱简者,乃古文有而今文无。大传则伏生今文之学。欧
阳、大、小夏侯三家所辑圭璧之句,想是伏生于他处别得逸文,古文所无、故今酒诰亦无此
句。其俄空自指全亡,非脱一简之谓,不可以圭璧句当之。然则酒诰既已全亡,今酒诰甚完
善,又从何而出?朱子语类徐孟宝问一条,竟以子云不见孔壁古文为说。孔壁古文,汉大儒
多见之。况酒诰古、今文皆有,子云岂有不见?语类尤大误。反复考之,韩非说林篇引酒诰
之文以为康诰,盖尚书或有别本,将酒诰混入康诰,扬雄偶据其本,遂以为俄空耳。”撰异
云:“谓书序有百,而酒诰则无序,非谓尚书阙酒诰也。凡后人所谓数篇同一序者,皆有有
目无序者厕其间。如:‘咎繇矢厥谟,禹成厥功,帝舜申之,作大禹谟、咎繇谟、弃稷。’
按其实,则弃稷不统于此序。所以作弃稷者,不传也。‘汤既胜夏,欲迁其社,不可,夏
社、疑至、臣扈。’按其实,则疑至、臣扈不统于此序。所以作疑至、臣扈者,不传也。
‘大戊赞于伊涉,作伊涉、原命。’按其实,则原命不统于此序。所以作原命者,不传也。
‘高宗祭成汤,有飞雉升鼎耳而雊,祖己训诸王,作高宗肜日、高宗之训。’按其实,则高
宗之训不统于此序。所以作高宗之训者,不传也。酒诰、梓材亦正此类。以殷余民邦康叔,
故作康诰一篇,其酒诰、樟材不统于此序,盖失其传。‘俄空’云者,偶不存之谓,非竟亡
也。然至于久而阙,则竟亡矣,故云‘今亡夫’。子云独举酒诰者,举一以例其余也。”
按:段不见百篇之书,安能知某篇不统于某序?酒诰、梓材,皆康叔受封时,周公称王命以
戒之之辞,正当与康诰同序,何以知其别有作意而不传耶?且即如其说,谓酒诰等篇别自有
序,而百篇之中如九共当九篇,咸乂当四篇,太甲、盘庚、说命、太誓各当三篇,亦篇皆有
序耶?古来尚书家但有百篇之说,从无百序之说,子云独何所据而云昔之说书者序有百耶?
上文方云“书序,孔子末如之何”,明书序虽存,不能谕习者之罔。此忽慨叹于书序之有阙
亡,义不相应,将安取耶?王自误解酒诰俄空为书亡酒诰,乃谓尚书别本尝有将酒诰混入康
诰者,子云偶据其本,遂以为酒诰全亡。夫三家经文明明二十九篇,酒诰明明在二十九篇之
内,孔壁古文,大儒犹多见之,岂博士定本,子云反未寓目,顾据其显然错误之别本,妄以
不亡为亡,更为俗学所笑耶?至后案驳困学纪闻之语,尤全无是处。伯厚疑大传引酒诰“王
曰封,惟曰若圭璧”八字即脱简中之残句,本未必然。陈氏寿祺为今文与古文章句,多寡异
同,非止一二,酒诰篇有“王曰封,我闻惟曰,在昔殷先哲王”之语,大传所引,疑或此处
之异文,未必为逸句也。其说深为近理,足破伯厚之疑。若后案以今酒诰无此句,即为刘向
未尝补人之故,向之未尝补入,即为中古文并无此句之故,因而推定“俄空”之云,非指脱
简之事。此其率臆速断,可谓一言以为不智。夫三家经文,皆汉时官书,功令所垂,上下共
守。自非奏下博士从容集议,安能辄有增损?向但校三家与中古文异同,未闻有据中古文改
定三家之事。不能将舜典、汩作诸逸篇并列学官,独能将酒诰、召诰脱简补入经文耶?今之
尚书,绝非向所见之中古文。以今酒诰无此句,遂谓中古文之亦未尝有之,岂复有当耶?伯
厚以酒诰脱简证明俄空之说,是也。惟云俄空即脱简之谓,则语殊未晰。盖脱简者,伏生书
之事,俄空者,三家书所以识此脱简之事。脱简无所谓昔有而今无,知有脱简而为之中空以
识之,则与序篇以百同为昔人存古阙疑之美,乃昔人所有者,而今更无之,所以为可喟。若
解俄空为脱一简,则“今亡夫”三字为无义。或读“亡”如字,以为始也偶脱,而今也遂
亡,则显与论语“今亡矣夫”异义,必不然也。吴胡部郎玉缙云:“杨子举酒诰,不及召
诰。俄空者,疑所见酒诰首句为‘囗王若曰’,以其空围在第一字,故曰俄空。俄之言俄然
也,忽也。后所见本,则有人已补成字。何以言之?释文出‘王若云’,马本作‘成王若
曰’,注云:‘言成王者,未闻也。吾以为后录书者加之。’马所据盖即增补之本,而致疑
于‘成’字,以为后加。所见甚卓。杨于书用欧阳义。孔疏云:‘马、郑、王本以文涉三
家,而有成字。’欧阳即三家之一,孔所引亦增补之本。孔又称:‘三家云王年长,骨节成
立。’此三家字浑举,或大、小夏侯之说。欧阳原本作空围。决不为‘成’字作训。或后来
增字者幷增此注,亦未可知。马注称:‘卫、贾以为戒成康叔以慎酒成就人之道。’则卫
宏、贾逵亦有‘成’字。盖自西汉末已盛行增字本,而空围之本殆绝,故卫、贾、马、郑诸
儒皆未及见,宜杨子之致慨矣。”按:此说亦可备一义。
    虞、夏之书浑浑尔,〔注〕深大。商书灏灏尔,〔注〕夷旷。周书噩噩尔。
〔注〕不阿借也。下周者,其书谯乎!〔注〕下周者秦,言酷烈也。〔疏〕“虞、
夏之书浑浑尔,商书灏灏尔,周书噩噩尔”者,音义:“浑浑,户昆切,又胡本切。灏灏,
胡老切。噩,五谷切。”书尧典下伪孔传题“虞书”,孔疏云:“马融、郑玄、王肃别录
题,皆曰“虞夏书”,虞、夏同科,虽虞事,亦连夏。郑玄序以为虞夏书二十篇,商书四十
篇,周书四十篇。赞云:‘三科之条,五家之教。’是虞、夏同科也。尧典虽曰唐事,本以
虞史所录,末言舜登庸由尧,故追尧作典,非唐史所录,故谓之虞书。郑玄云:‘舜之美
事,在于尧时。’是也。”段氏玉裁云:“五家之教,是今文尚书例也;三科之条,是古文
尚书例也。三科谓作三书之时代。尧典、皋陶谟、禹贡是三篇者,或曰虞史记之,或曰夏史
记之,莫能别异,故相承谓之虞夏书,合商书、周书而有三科之说。”按:郑君尚书赞多从
书纬,纬说皆为今文。法言说书,亦据当时所诵习。此文以虞夏之书与商书、周书别为三
种,明用三科之条,则不得以此为古文尚书例可知。盖以有天下者之号名其书,则曰唐书、
虞书、夏书、商书、周书;依作史之时代详近略远,则曰虞夏书、商书、周书。其例皆出于
今文诸师。古文无师说,安得有所谓书例耶?“下周者,其书谯乎”,音义:“谯乎,俗本
非‘谁’。旧本皆作‘谯’。”宋、吴作“谁”,司马从之,云:“其书谁乎?言不足以为
书也。”按:谯乎与浑浑尔、灏灏尔、噩噩尔相对,皆形容之辞,温公说非。御览六百七引
作为“憔悴乎”。注“深大”。按:方言:“浑,盛也。”广雅释训:“浑浑,大也。”本
篇云:“圣人之辞,浑浑若川。”注“夷旷”。按:史记司马相如传“灏溔潢漾”,正义引
郭璞云:“皆水无涯际也。”夷旷即平广无涯之谓,灏溔叠韵,灏灏重言,其义同也。注
“不阿借也”。按:世德堂本作“不阿附也”。汉书韦贤传“咢咢黄发”,颜注云:“直言
也。”“噩”即“咢”字,文选韦孟讽谏诗作“谔谔”,李注云:“正直貌。”不阿借即正
直之义。注“下周者秦,言酷烈也”。按:音义引诗传云:“谯,杀也。杀,所戒切。故注
云酷烈。”所引诗传,鸱鸮毛传文。说文:“谯,娆譊也。”娆譊叠韵连语,烦苛之意,与
酷烈义近。秦书酷烈,谓若始皇、二世诏令及诸刻石之辞,厉峻急,无复三代遗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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